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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直男癌,比現在可怕多了

直男癌挺可怕的。現在的直男癌,僅存在於個別人身上或者說某一部分群體身上。但古代的直男癌,則是存在於整個社會,這也造成了許多“烈女”的悲劇。

劉向,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稱劉中壘,是西漢著名的經學家,創造了多項第一,其中就包括寫就第一部《列女傳》,分母儀、賢明、仁智、貞順、節義、辯通、孽嬖等篇,講述詩書所載賢妃貞婦的故事,目的是為了勸諫,算是最早的婦女史著作

這部書開啟了一個傳統,歷代正史的“傳”中,總要為女性留一個位置,從《後漢書》到《清史稿》,都有《列女傳》,以彰顯女性的德行。但考察下來,只有一個感受,越靠近近世,《列女傳》跑得越偏。中國國家博物館原學術研究中心編審高世瑜認為,跑偏的方向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女性的社會角色日益淡化,從雙重角色向單純家庭角色轉變,另一個是女性價值觀從多元向單元演變,貞節觀念日益強化,以宋、金為過渡,以元代為轉折點,而在明清到達極致。

先從人數來說。《後漢書》的《列女傳》一共收錄傳主 19 人,人數很少,就這還分了賢明、忠勇、仁義、孝道、才慧等很多大類,貞節和節烈加起來只有七人,佔比不過三分之一。《晉書》 37 人,《魏書》 17 人,《北史》、《南史》加起來剛過 30 人,《隋書》 16 人,新、舊《唐書》加起來一共 57 人,遼、宋、金加起來才 77 人。這麽說吧,宋代以前,歷朝《列女傳》規模都不大。

元明清三朝的《列女傳》,人數就像吹氣球一樣膨脹起來。《元史》的《列女傳》有 200 餘人,《明史》的 400 多人,《清史稿》創了記錄,有 700 多人。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傑出女性越來越多了嗎?不是。女性潛力的釋放是社會進步的一大動力,但《列女傳》的人數膨脹,似乎跟女性的傑出與否沒什麽關係。因為其中所包含的各類事跡和人物,其余都增加地很少,唯有兩項增加的最多,那就是貞潔和節烈

這兩者有些區別,貞節是忠於夫權,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私人;節烈的道德標準更高,手段也更激烈,不僅自己遭受侮辱要自盡,丈夫不爭氣啦、投敵啦、被賊人殺害啦,妻子都要用激烈的手段來表明自己守貞的決心和意志,簡而言之,就是求死。從《後漢書》開始,直到新、舊《唐書》,因貞節和節烈入《傳》的人數,都不到總人數的一半。

到了宋、遼、金,這兩項相加,就遠遠超過一半了。就舉《宋史》為例,賢明只有 1 人,忠勇 3 人,仁義 4 人,孝道這麽重要,也才 6 人。但是貞節和節烈加起來, 36 人。而且節烈比貞節要多得多,達到了 33 人,似乎《宋史》的纂修者們欣賞的女性,認為值得書上一筆的女性,就是不僅要守節,還要夠烈,賢不賢、孝不孝都不那麽要緊。

而且即便是其他條目,也有不少是跟自己的丈夫有關的。比如“仁義”類裡,“東安縣民丁國兵”兩口子都被匪徒抓了,妻子哭求匪徒,丁家流亡已盡,放丈夫回去也好有個祭祀祖先之人,自己則被匪徒殺害,這是大仁大義,救了夫難,挽救了丁家的香火,但其實質跟節烈差不多。此外還有為公婆等夫家人而死的。

《宋史》裡,開始出現非常詭異的自我約束行為。臨淮縣進了馬賊,王宣要帶妻子曹氏躲避,曹氏告訴他:“我聽說婦人死不出閨房”。馬賊來,曹氏躺著不起來,被馬賊劫持,又破口大罵,不屈不撓,被殺。這樣的死,看不出絲毫價值。但這樣的事堂而皇之記載下來,似乎有什麽價值似的。這樣的例子宋以前沒有,宋之後很多。

《元史》更甚, 200 多人中有 140 多人是因為節烈入傳的,殉夫的和因兵亂自盡的加起來,就快夠 100 人了。其他幾項中有比曹氏還難理解的例子。秦閏夫的老婆柴氏是續弦,前妻留下一個孩子,柴氏又生了一個孩子。前妻留下的孩子因為被人誣告與賊人勾結,依律當誅,柴氏就把自己親生孩子送去抵罪了。

河南宜陽秦家的二位小姐姐,其父有怪病,醫生說沒法子治。大姐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靈感,把自己的腦漿鑿出來與藥和在一起,給父親吃,果然見效。後來父親的病複發了,小妹又將自己的大腿割下一塊,做成肉粥,給父親吃,再次見效。這樣的例子不止一處。我看不出這種事有任何正面意義。

《元史·列女傳》裡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個人,還是李仲義的妻子劉翠哥。適逢大旱,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劉哈剌不花的部隊缺軍糧,準備做一些人肉軍糧丸,就抓住了李仲義。劉翠哥跑去求情,實在不行,就跟當兵的說:“我丈夫又瘦又小,我聽說長得肥黑的婦人味道最是鮮美,我又肥又黑,一定好吃。”就替丈夫被烹為軍糧了。

請相信我,即便這些例子是如此之詭異,它們依舊是《列女傳》中最可信的一部分。渤海劉平的老婆胡烈婦,在老虎咬住劉平的情況下,一手拽著虎足,一手揮刀猛砍,殺死老虎,又背著劉平到季陽城求醫,劉平活下來了,胡烈婦傷重不治。這樣的故事歷代都有,仿佛是個傳統,每一個都比武松猛。

此外還有頗多玄幻故事,看起來是《竇娥冤》和《白犬墳》的靈感來源。它們大多是有司上報的誇大其詞的傳聞,被不加甄別地記錄在《列女傳》中。我甚至懷疑剔除這些故事,和那些莫名其妙、輕飄飄的言行記錄,《列女傳》中只有那些自殘和死亡是真實的,死因卻未必。

當然,要說莫名其妙,還得說是《明史》。《明史·列女傳》中的 400 多人,屬於貞節、節烈的就有 350 多,比例之高為歷朝之冠,其中有些事跡非常詭異,值得一品再品。會稽的胡氏,剛結婚六個月,丈夫就死了,胡氏剪短頭髮,自毀面目,守寡二十多年。後來身染疾病,其父要請大夫來看,胡氏說:“寡婦的手怎麽能讓別的男人看見”,就這麽病死了。

安陸有一位陳節婦,嫁給姓李的,也是很早就守了寡。她回到父家,將自己關在小樓之上,足不出戶三十年。臨終時,陳節婦對婢女說:“我死了,不要讓男人來抬我”,家人沒理會,讓男子登樓抬人,本已氣絕的陳節婦突然坐起來,開口說道:“我一開始怎麽說的,你們怎麽能這麽做呢?”差點沒再帶走幾位。王重陽的起死回生,不知道是不是練了什麽“守貞功”的緣故。

最詭異的還是夏縣孫貞之妻柴氏。崇禎四年冬,一夥流匪入夏縣,柴氏跟著丈夫入山躲避,被搜山的匪徒找到了。匪徒看見柴氏年輕貌美,就起了色心,上前捏住柴氏的手,柴氏多剛烈,張嘴把剛被陌生男人捏過的肉咬下來了,另外一個匪徒又捏了柴氏的胳膊,柴氏又把胳膊上的肉咬下來,最後被匪徒活活砍死。

《清史稿》的情況不贅言了,四個字予以概括,曰“集大成者”,光替父、姑、夫充作軍糧的就有 4 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發生水災,姑娘因為看見了陌生男人的裸體,跳河了,這樣的例子一共有 3 處。還有一個姑娘因為災荒年不恥外出食粥,自盡了。這樣毫無意義的死亡,在歷朝《列女傳》中比比皆是,她們本都可以活著。

為什麽從宋開始,以元為轉折,明、清的《列女傳》跑偏到這種程度?有人主張是宋明理學的桎梏,我不覺得。我始終堅信文化的根源在經濟,一定是經濟結構和模式出了問題。其核心大約是貴族社會崩潰之後,以土地資源為核心的父權製、夫權製家族關係的建立,和被剝奪納稅人資格和分田權利的女性的經濟依附,導致的生命權、財產權的極大不平等。所以才能看到在城市職業女性群體的崛起,和廣大鄉村地區女性的自我審查和社會壓迫並存的怪現象。

也因為這種經濟權利帶來的便利,男性變得越來越虛弱,也越來越確發自省,乃至將壓迫當成了平等,將怪誕視作必然,以致於今天依然有那麽多直男癌沒有進棺材。魯迅先生說得很完備,“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於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現在“表彰‘節烈’,卻是專指女子,並無男子在內。”節烈,不過是打著道德旗號的壓迫罷了。奉勸各位家長,不要送孩子去讀什麽國學班,如果不幸已經進入,發現老師居然讓自己的孩子讀誦《列女傳》,往死裡楔丫挺的。

文:喪無 / 編輯:紅先森 / *部分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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