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婚後公積金屬共同財產 離婚時可分割不可提取怎麽辦

  婚後公積金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可分割但不可提取怎麽辦?

  來源:小小金融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一直居高不下。而在諸多的離異糾紛當中,因為財產分割不明確而對簿公堂的也大有人在。而在這些離婚財產分割的糾紛官司當中,有一筆隱形財產也逐漸被夫妻雙方意識到,並且強烈要求分割。這筆財產就是我們常說的住房公積金账戶餘額。

  那麽,公積金账戶餘額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呢?如果是夫妻雙方離異了,住房公積金該如何去分割呢?下面,小小金融就為大家解答一下。

  一、公積金账戶餘額屬於個人財產。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部門及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屬職工個人所有。

  所以,也就說我們自己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個人財產。而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住房公積金账戶餘額也是可以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不過,能分割的只有婚後繳存這一部分,婚前部門和個人繳存的部分可以不分割。

  二、公積金部分權能受限,離異時能分割,但不能提取。

  儘管公積金账戶餘額是屬於個人財產,並且夫妻在離異時也可以對其進行分割。但是,由於公積金具有其特殊性,且部分權能是受限制的,它並不同等於一般的夫妻共同財產。再加上全國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中都沒有提到夫妻離異時,公積金账戶持有人可以以夫妻離異的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因此,夫妻離異時,可分割住房公積金账戶餘額,但不能以離異的名義提取。

  那麽,這個時候我們該怎麽辦呢?有專業的律師表示,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繳存住房公積金账戶,並且存在一定的額度落差。另一方需要通過現金補償的方式來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對半分割;持有住房公積金账戶餘額較多的一方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作者:離者無痕

免責聲明:自媒體綜合提供的內容均源自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原作者並獲許可。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場。若內容涉及投資建議,僅供參考勿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責任編輯:謝海平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