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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加名 離婚後房產怎麽分?一人一半嗎?

近,大家都高度關注一起關於離婚房產分割事件,網絡上也就此掀起了熱烈的討論。而這樣一則新聞卻被大家忽視,四川某小哥拿出房產證向女友求婚,說:“嫁給我,明天就加上你的名字”,結果被女孩當場拒絕。有網友提問,婚前加名,離婚後,房產是平分嗎?

婚前加名 離婚後房產怎麽分?一人一半嗎?

一、 婚前加名與婚後加名的區別

1、婚前加名

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婚前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等不菲的稅費。加名行為就是贈與行為,離婚的時候一人一半。

2、婚後加名

婚後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不需要交納契稅等稅費,婚後加名比婚前加名要劃算很多。婚後加名屬於婚內財產約定的行為,該房屋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後按照房屋產權所屬的約定的產權比例劃分,沒做比例可以視為一人一半。

房產證上加名,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婚前或婚後加名,從法律效力上來說並無區別。無論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購入的,如果還在抵押中,想加名並不簡單。

二、 婚前房,離婚怎麽分?

1、婚前個人出錢買的房子,寫了兩人的名字,離婚怎麽分?

首先看男女雙方有無協定,是否約定房產為雙方共有或歸個人,如有協定則按協定執行;如沒有,原則上兩人平分。如果一方主張房產歸個人,須提供個人購房證據,如交款收據、資金來源、第三方證明、產權辦理等。

2、婚前全款買的房,離婚怎麽分?

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麽該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麽房產就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應協定分割,協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婚前一方抵押買房,隻寫一方名字,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房子怎麽分?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麽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定分割,協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4、婚前買房,兩方父母拿的首付,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的話,財產怎麽分?

房產證注明各自所佔份額,離婚是按份分割。

婚前財產公證或者房產證加名字時好各方能簽署協定,對於產權份額及分割方式等進行明確,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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