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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泰:消除所有製鴻溝對各類所有製企業都是解放

  陳清泰:消除“所有製鴻溝” 對各類所有製企業都是一次解放

  本報記者 夏旭田 北京報導

  9月16日,中國資訊化百人會在京舉行“回應資訊時代呼喚 堅持公共政策創新——紀念改革開放四十周年座談會”。

  中國資訊化百人會顧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陳清泰在會上表示,中國目前一些產業政策抑製競爭的負面效應正日漸凸顯,當前亟須把競爭政策放到基礎地位,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推動公平競爭審查

  上述座談會上,陳清泰表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一直將產業政策放到經濟管理的重要位置。在經濟轉軌初期,這有其積極的作用,但整體上“有得有失”、“得大於失”。

  所謂“得大於失”,首先是,由於產業政策的接盤,使剛性的計劃經濟管理能夠逐漸退坡。其次,產業政策中普適性的政策,如兼並破產、減人增效、完善社會保障機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加強產權保護等內容改善了企業的發展環境。同時,在市場失靈領域設立的16個重大專項也促進了產業的快速發展。

  然而,在經濟發展的後期,隨著市場化程度的逐步提升,產業政策開始“失大於得”。

  所謂“失大於得”,一是產業政策中行政性壟斷遲遲未能減退,市場壁壘依然存在;二是所有製歧視未能消除,市場主體的不平等被固化;三是企業市場進入和投資決策權未能完全改革到位;四是區域性市場分割依然存在,沒有明顯減退。

  陳清泰表示,促進產業發展有兩大類政策:其一是產業政策,其二是競爭政策。在中國進入創新驅動的發展新階段的背景下,政府已經沒有了資訊優勢,當前最需要的是有效的市場競爭。

  “當前亟須把競爭政策放到基礎地位,認真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使產業政策限定在市場失靈的領域,而不阻礙競爭。”

  國務院2016年發布的《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指出,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高效運行的重要基礎。

  意見要求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頒布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而制定的法規。

  中國社科院工經所所長黃群慧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採訪時指出,上述意見確立了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要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的市場準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完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有利於促進各種所有製經濟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黃群慧也表示,“逐步推進將既有的產業政策經過公平競爭審查,逐步清理廢除不符合的政策,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時間。”

  消除“所有製鴻溝”

  進入新世紀以來,“國進民退”還是“民進國退”的爭議始終未能平息,而在陳清泰看來,這種爭論是一個偽命題。

  “國家追求的一定是所有資本都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效能,把經濟總量做到最大,而不是‘誰進’或者‘誰退’,在此意義上講,各類資本都是國家發展的寶貴資源,都應有公平的權利,受到公平的保護。”

  他認為,上述爭論的焦點實際在於競爭的公平性上。“除極少數特殊領域外,各類企業所佔的比重應該是市場競爭的結果,不能將人為規定的佔比放到超越經濟發展規律的高度,並為此不惜扭曲市場,降低效率。”

  陳清泰表示,目前不少企業身上似乎都印上了所有製的標簽,形成了一條很深的“所有製鴻溝”,所有製歧視割裂了市場,國有企業和銀行更傾向於在體制內進行交易,跨所有製的人才、技術、商品以及產權等生產要素的流動因此而受到了阻隔,降低了整體的經濟效率。

  他指出,政府顯性或隱性的差異化政策也使得國有經濟與民營經濟的界限越來越深。當前國企是體制內企業,有行政級別,有較強的話語權,在市場準入、獲取稀缺資源和資本市場融資、銀行貸款方面都處於優勢地位;而民營企業在身處不太理想環境下也在不斷壯大,要求開放市場的呼聲越來越高漲。

  他認為,消除這種“所有製鴻溝”對各類所有製企業都是一次解放。在向創新驅動轉型的時期,特別需要釋放億萬人民求富創新的內在動力,擴大中等收入階層,如果能摘掉企業的“所有製標簽”,消除“姓國姓民”的桎梏,消除所有製鴻溝,將是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為走向高收入國家奠定基礎。

  在民營經濟面臨較大壓力的當下,這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中國資訊化百人會學術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座談會上指出,中國對民營企業的認識是不斷深化的,1978年到1992年是“有益補充”,90年代到2002年已經是“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民營經濟創造了中國60%以上GDP,繳納了50%以上的稅收,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

  他表示,當前中國要堅定不移地推動市場化改革,毫不動搖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重視中小企業在創新中的作用

  陳清泰指出,過去一段時間,中國通過“政府主導、舉國體制、依托國企、大規模投資”的管理模式較快地走過了經濟發展的追趕期。

  但在新時期,政府主導的增長很難適應創新驅動的發展需要。而完善創新驅動生態的核心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

  在他看來,創新是基於市場導向、由企業家精神鑄就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政府無法預知未來,規劃和審批很難應對這種不確定性,因而只能由市場主體分散決策,獨立探索。

  而競爭性市場是創新的主要平台,前者為創新提供了導向、激勵和溢價變現的通道,消化試錯成本並分散了失敗的風險。

  陳清泰強調,“在創新的試錯過程中,應該鼓勵而不是限制新的進入者,同時,要重視中小企業不可替代的作用。”

  這是因為有效的創新機制需要強烈的產權激勵、敏銳的價值發現能力、靈活的決策機制和既勇於冒險又有利於分散風險的組織制度,大企業往往因對傳統技術的依戀和大量存量資產的拖累而躊躇猶豫,而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卻可以從中找到施展的機會,因而成為創新的生力軍。

  “創新體系中中國小企業的作用被嚴重低估了,他們是試錯成本最低的群體,他們在以自身的生和死在充當著創新探路者的角色。科技型中小企業處於弱勢地位,但是有很強的正外部性,應當受到政府的支持,把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對立,把大企業與小企業對立起來的做法,不利於建立好的創新生態。”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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