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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閉關鎖國時期,廣州仍然是開放的

宋代的廣州,是一個對外開放的口岸城市。宋人的口岸開放政策一直延續到元朝。元末廣東順德有位詩人寫了一首《廣州歌》,讀這首詩,我們可以感受到撲面而來的廣州繁華氣息:“廣南富庶天下聞,四時風氣長如春。長城百雉白雲裡,城下一帶春江水。少年行樂隨處佳,羊城南畔更繁華。朱樓十裡映楊柳,簾櫳上下開戶牖。閩姬越女顏如花,蠻歌野曲聲咿啞。峨舸大舶映雱日,賈客千家萬家室。春風列屋豔神仙,夜月滿江聞管弦。良辰吉日氣象好,翡翠明珠照煙島。亂鳴鼉鼓競龍舟,爭賭金釵鬥百草。遊冶留連忘所歸,千門燈火爛相輝。遊人過處錦成障,公子醉時花滿堤。扶留葉青蜆灰白,盆飣檳榔邀上客。丹荔枇杷火齊山,素馨茉莉天香國。別來風物不堪論,寥落秋花對酒樽。回首舊遊歌舞地,西風斜日淡黃昏。”

進入明清時期,口岸開放的格局才被逆轉。明初朱元璋厲行海禁,“片板不許入海”,“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這一禁就是200年;明王朝又規定,外國人要來做生意,必須以朝貢的名義,帶上他們國王上表稱臣的“貢表”,按天朝規定的時間來,否則,就別來了。直到隆慶元年(1567),明王朝才放開海禁,開放漳州月港,“準販東西二洋”。但月港的開放是非常有限的,隻準明朝商民出洋,不準蕃船進來。

倒是廣州口岸,從明中葉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開放體例。說起來,這得益於廣州港鄰近澳門島的地理優勢。嘉靖年間,廣東海道批準葡萄牙商人在澳門居留、曬藏商貨,這一創舉打破了明代朝貢貿易體制的僵化局面,使得澳門漸漸發展成為市舶貿易的轉運站站:每年七八月,滿載商貨的蕃船乘著東南風,抵達澳門島,在澳門碼頭住舶貿易;同時,廣州官府召告商人,發給“澳票”(批準前往澳門貿易的憑證),讓他們跟隨稅官一同前往澳門,蕃船完稅後,即可與持有“澳票”的明朝商人交易。

也是從嘉靖年間開始,廣東官府準許葡萄牙商人每年兩次進入廣州城,與廣州商民直接交易。晚明時來到中國的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在他的《中國劄記》中記載說:“葡萄牙商人已經奠定了一年舉行兩次集市的習慣,一次是在1月,展銷從印度來的船隻所攜帶的貨物;另一次是在六月末,銷售從日本運來的商品。這些市集不再像從前那樣在澳門港或在島上舉行,而是在省城本身之內舉行。由於官員的特別允許,葡萄牙人獲準溯河而上至廣東省壯麗的省會作兩天的旅行。在這裡他們必須晚間呆在他們的船上,白天允許他們在城內的街道上進行貿易。這種公開市場的時間一般規定為兩個月。”我們的“廣交會”歷史,可以追溯到這裡。

但廣東的開放局面在清初又中斷了。順治十二年(1655),清廷實施海禁,嚴禁海商出洋:“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並於順治十八年(1661)推行更嚴酷的“遷海令”,強製沿海居民遷離故土,禁毀海邊房屋與船隻,沿海岸線製造出一個漫長的無人區。

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才結束海禁,宣布開海,次年又在廈門設閩海關,寧波設浙海關,廣州設粵海關,上海設江海關(一說江海關初設於連雲港的雲台山,後才遷至上海),管理海外貿易,史稱“四口通商”。“四口通商”體制推行了70余年,又被乾隆帝廢止——乾隆二十二年(1757),皇帝發下諭旨:“令行文該國番商,遍諭番商。嗣後口岸定於廣東,不得再赴浙省。”隻準許西洋商船在廣東口岸互市,這便是“一口通商”體制。

也就是說,乾隆二十二年之後,中國沿海各個口岸當中,只有廣東的口岸可以跟西洋商船貿易。廣東口岸是唯一向西洋商船開放的門戶。直到鴉片戰爭爆發,清廷戰敗,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1842),“一口通商”才被西方列強主導的“五口通商”取代。

康熙開海至晚清上海崛起之前,這200年間,廣州一直是清王朝最繁華的口岸城市,廣州詩人屈大均有一首《廣州竹枝詞》寫道:“洋船爭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二洋,五絲八絲廣緞好,銀錢堆滿十三行。”這首竹枝詞寫於康熙二十三年,清廷剛剛放開海禁,廣州港的對外商貿已非常繁忙。屈大均還在他的《廣東新語》描述說:“東粵之貨,其出於九郡者,曰廣貨;出於瓊州者,曰瓊貨,亦曰十三行貨;出於西南諸番者,曰洋貨。在昔州全盛時,番舶銜尾而至,其大籠江,望之如蜃樓屭贔。殊蠻窮島之珍異,浪運風督,以湊鬱江之步者,歲不下十餘舶。豪商大賈,各以其土所宜,相貿得利不貲,故曰金山珠海,天子南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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