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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乾盛世”:閉目塞聽二百年

中英戰爭爆發後,中國遇到了前所未見的強敵,當時很多人感歎他們遇到了“前史所未載,亙古所未通”的“強夷”。這些強夷不僅有強大的武力,而且還有高度的文明,此乃所謂“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真實含義。這當然是站在我們自己立場上,即站在傳統中華文明立場上所發的感慨。

此時全世界正在大變——實際上,全球化早在15、16世紀大航海時代就開始了;而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中國,則要到19世紀。也就是說,世界早在發生巨大變化,是我們自己依然故我,沒有變化。尤其在世界歷史突飛猛進的17-18世紀,滿族統治下的中國依然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直到鴉片戰爭前,我們在被動而真正接觸西方時才被驚到了。

其實就在離我們不遠的南亞及東南亞地區,15世紀末、16世紀初,西班牙、葡萄牙以及荷蘭已經開始大肆擴張,並經常波及到我國東南沿海。1557年,葡萄牙人在澳門建立小貨棧,1602年、1639年西班牙人兩次在南亞屠殺華人(總計被殺華人在4萬以上),但除鄭成功1660年驅逐在台灣的荷蘭人之外,明清兩個王朝幾乎對家門口的列強沒有任何知覺。所以唐德剛先生感慨說:“我大陸上明清兩朝自鄭和七航(1405-1433)收帆之後,便龜縮神州,睡其呼呼之大覺。對大門之外的西洋海盜,毫無所知,亦未加聞問。如西班牙所操縱,以華裔海員為基礎,獨佔亞美兩洲的太平洋直達航運250年之‘馬尼拉郵船’(Manila Galleon,1565-1815),我國官書竟無片紙紀律,酣睡之沉,亦可驚矣!我國明清兩代朝野,黃粱一夢400年(1433-1839),迨鴉片成患,西來毒販欺人,一覺醒來,已景物全非矣!”

在清代所有的皇帝中,人們普遍認為最值得尊敬的是康熙,因為只有他對外來文化還能持某種自信和開放的心態,能夠接受外來文化,並善待西人。康熙的這種做法給很多人極深的印象,以至於有人認為:17世紀西學的東傳,既有自明末以來的慣性,更有康熙皇帝的助推,勢頭非常好;甚至提出如果這種風氣繼續下去,西方科技發明很可能在中國生根發芽。但這種看法實在經不起推敲,更經不起歷史事實的驗證。因為康熙所接觸的西學僅僅是科學的一點皮毛,比如他學習數學和測量,主要目的是為了確證中西歷法的優劣;製造紅衣大炮是為了鎮壓三藩之亂。除此而外他對西學再無興趣,更沒有推廣的願望。所以康熙之後,傳教士在中國越來越難立足,西學東漸趨於式微。

就在康熙駕崩的第二年,也就是雍正即位的第一年(1723),這位新皇帝就立即頒布了禁教令。禁教令宣布:所有的西洋人,除了少數在在京效力的人員以外,一律遣送澳門,各地天主堂一律改為公廨、祠廟或義學。

關於雍正禁教,一般的說法是認為起源於福建的一起教案。雍正剛剛即位,福建省福安縣的一個生員教徒就聲稱棄教,並向官府告狀,告洋教士借修建教堂之機,大肆斂財;更關鍵的是,這個生員還狀告教堂裡男女混雜,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有違傳統禮教。雍正聞此大為惱怒,遂下驅逐令。

但根據研究,雍正禁止天主教在中國傳播有兩個最直接的原因,一因羅馬教皇於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發布禁令,嚴禁中國教徒尊孔祭天,引起康熙震怒,在此後的禮儀之爭中,已經有不少教徒被驅逐或被懲罰。雍正作為康熙的繼承人,更為嚴厲地執行了對抗羅馬教廷的政策;二因在康熙晚年,宮廷內部曾發生一場皇位爭奪戰,部分傳教士卷入這場爭鬥,有的傳教士站在了雍正的競爭對手一邊,這可能是雍正即位伊始就大肆驅逐傳教士的一個直接原因。

乾隆繼承了父皇的衣缽,對西洋傳教士的管制變本加厲,不僅限制增多,甚至乾脆禁止西洋人來華,執行了一種堅決的排外政策。乾隆有一首詩暴露了他的這種極端排外傾向:“間年外域有人來,寧可求全關不開。人事天時誠極盛,盈虛默念俱增哉。” 乾隆年間,甚至有外國教士被處死。

澳門教案是乾隆時期影響最大的教案之一。澳門在16-18世紀的中西交流史上佔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因為澳門不僅是中西貿易的港口,更是天主教在東亞地區的傳教中心,當年利瑪竇等傳教士就是從澳門進入內地。禮儀之爭發生後,澳門對於天主教來說,地位更加重要。因為此後清廷頒布了一系列禁教法令,禁止傳教士在中國內地傳教。在近百年的時間裡,天主教只能通過澳門潛入內地。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四名意大利傳教士由澳門悄悄進入廣州,為了不被清朝官府發現,試圖由內地各省教民以接力的方式再進入內地各省。然而,這幾名傳教士在行至湖北襄陽時被清軍抓獲。湖廣總督特成額立即上奏朝廷,乾隆聞奏大怒,下令嚴厲懲處,教案遂由此而發,參與護送的教徒紛紛被捕。除直接涉事的廣東、湖廣等地,山東、山西、陝西、福建、江西、四川各省也查出多名教徒,前後有數百名中國教民和18名外國傳教士被捕入獄。隨後,乾隆對各地禁教不力的官員進行懲處。儘管次年8月乾隆釋放了外國傳教士,但在這一年多的羈押時間裡,至少已有6名傳教士慘死獄中。此次事件不僅對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播打擊很大,而且對澳門也產生了極大影響。此後,清朝政府對澳門的管控更加嚴格,並大大限制了澳門與內地的貿易往來。

到嘉慶道光兩朝(1796-1850),內地的傳教士人數以及非常之少,在清廷任職的西洋人越來越少,最後連欽天監內也沒有他們的位置了。也就是說,自1723年雍正皇帝即位開始,就基本斷絕了與西洋的各種往來,即使算到1840年,也有了117年的時間;算上乾隆在位的60余年,將近200年。在這漫長的時間中,清王朝基本閉關鎖國,甚至到了閉目塞聽的程度。終至於在鴉片戰爭期間,大清很多朝野人士不知西洋為何物。

五口通商之前,中西交流的主要途徑由傳教士完成,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單向的交流,有人可能會說,當時中西交流還有貿易的途徑。的確如此,但這個問題更為複雜。實際情況是,1840年之前清朝基本執行的是閉關鎖國政策,中外貿易往來隻留了一個小小的孔道,即廣州十三行。

尤其需要著重指出的是,清代的閉關鎖國政策早在順治、康熙年間就定下了基調,並非始自乾隆,這個基調對清朝此後的歷代皇帝的心理產生的極大影響:清朝人談海既怕,因此禁海實乃必然。

順治初年,清朝沿襲明朝成規,不許來華貿易的外國商船只能在澳門交易,不許進入廣州。尤其因為東南海鄭成功對清朝有嚴重威脅,因此清廷在 1655年(順治十二年)頒布了非常嚴厲的海禁政策,“寸板不許下海,界外不許閑行,出界以違旨立殺”。1661年(順治十八年),更是下令強行將魯、江、浙、閩、粵等省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裡,設界防守,嚴禁逾越,這個政策給沿海居民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令下之日,挈妻負子載道路,處其居室,放火焚燒,片石不留,民死過半,枕藉道途”,“火焚兩月,慘不可言” 。“禁海令”和“遷海令”使沿海居民失去家園,謀生無路,嚴重地影響了沿海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導致沿海土地荒蕪。

當然,禁海期間東南沿海居民想方設法進行走私貿易。據統計,康熙元年至二十三年間,赴日商船每年平均有30艘左右。三藩被平定後,福建巡撫吳興祚奏請開放海洋貿易,以便增加稅收;當時派往廣東處理三藩善後事宜的刑部侍郎宜昌阿,則奏請留用尚子信部下經營海外貿易的130位商人沈尚達、周文遠等130人。這些建議都是合理的,也是符合當時實際的,但廷議時遭到滿洲大學士明珠和內閣學士李光地的反對。康熙帝考慮到台灣鄭氏尚未降附,因此下旨暫停此議。1683年台灣鄭氏降清,次年康熙帝即決定廢止海禁,開海貿易。廢除閉關政策本是好事,但清廷對出洋貿易仍極為擔心,主要是怕這些商人勾結海外反清勢力,因此對海上貿易作了若乾具體規定:

1、沿海廣東、福建、江南、浙江、山東與直隸省,只允許裝載500石以下船隻往海上貿易捕魚,出海前必須在官府登記名姓,取具保結,發給印票;

2、在江南、浙江、福建、廣東4省設海關,管理來往船隻,並徵收稅銀;

3、不許將硫磺、武器等私載出洋貿易,違者嚴懲。

順治至康熙初年,來自歐洲的荷蘭、英國、法國、葡萄牙等國,相繼與清朝建立帶有貢市性質的貿易關係。當然,清朝沒有人知道這些國家到底來自哪裡,他們也不想知道。1656年,準荷蘭每八年可來一次“朝貢”;1663年,改為可以二年來貿易一次,1666年又規定此後不許再來。1668年準許英法等國的朝貢貿易,1686年又允許荷蘭五年一次。上述國家來華朝貢貿易,隻準許廣東福建兩省進行。

代表康乾盛世期間清朝對外貿易政策的典型機構是公行制度的設立。

1684年(康熙二十四年),清廷首先在廈門設立“洋行”。次年,粵海關開關。1686年清廷在廣州設立專營對外貿易的洋貨行,即政府允許的牙行,這是後來廣州十三行的雛形。洋行經營進出口貿易,並代納稅銀。此後洋行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清朝財政的作用也越來越大。

準許海外貿易以後,沿海各省每年造船出海貿易者多至千余,但回來者不過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限令出洋貿易之人三年內回國,否則不許回籍。

乾隆朝對海外貿易的規定越來越嚴厲。為了整肅浙省海防,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外國船隻“將來隻許在廣州收泊貿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 。這是清廷對外貿易政策的一大轉折,也就是說,此後外國商人將只允許在廣州一口進行貿易,並且只能通過十三行進行交易。頗為吊詭的是,1856年,(鹹豐六年),十三行毀於廣州西關大火,不多不少,整整100年。

廣州十三行實際是清政府的貿易壟斷制度。政府只允許少數殷實富商設立“公行”,負責與外商從事進出口貿易,並代表清政府與洋商交涉,因此他們實際上是政府的特許商人。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請製訂《防範夷商規條》,規定“防夷五事”:1、禁止外國商人在廣州過冬,必須冬住者隻準在澳門居住;2、外商到粵,“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3、禁止中國商人借領外商資本及外商雇請漢人役使;4、嚴禁外商雇人傳遞消息;5、於外國商船停泊處撥營員彈壓稽查。“防夷五事”表面上看是對對外貿易嚴加管理,但實際則標誌新一輪閉關政策再次成為制度。1809年(嘉慶十四年),清廷頒布《民夷交易章程》;1831年(道光十一年),又製訂《防範夷人章程》和《八條章程》。這些章程除重申“防夷五事”的規定外,還規定外國兵船隻許外洋停泊,禁止外國商人攜帶婦人以及在省城乘坐肩輿等。

不難看出,清朝實行貿易壟斷制度的目的非常單純,即遏製中外貿易往來,表面上是維護天朝“尊嚴”,實際上是為了防止發生反清起義,預防洋人和漢人聯合反清。比如《防範外夷條規》明確規定:外國人來廣州做買賣必須經由公行,其行動也由公行的行商負責約束;外國商人隻準許在規定的時間,即每年的5月至10月間來廣州進行貿易,期滿必須離去;在廣州期間他們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設的“夷館”內;外商在華只能雇用翻譯和買辦,不能雇人向內地傳遞信件;中國人不準向外商借貸資金等。

如果進一步深入分析則不難發現,上述政策是清朝落後體制與觀念的折射。天朝尊嚴是一種意識,也是一種體制,廣東十三行就是這種體制的特產。十三行的總商和行商充當兩個重要角色:在貿易中,他們是中外商人的中介;在外交上,他們又是政府與夷商之間的中介。或者說,他們既是外國商人的貿易對手,又是外國商人在華期間的保人和管制人。對於清政府來說,十三行維護了天朝的尊嚴和規製;對西方商人來說,十三行卻阻斷了他們同清國民間與官方的聯繫。在中西發生激烈衝突之前,中國人沒有質疑過這種制度設計。

直到五口通商、幾個大門被同時打開,此前清政府一直實行的是這種對外夷嚴防死守的消極防衛政策。後來的馬戛爾尼和阿美斯德使華,實際是英國人打破廣州體制的非武力嘗試,表面上體現為禮儀的衝突,實際卻是制度和文化的衝突,以及中國人對世界的冷漠。事實證明,清朝這種消極的自衛措施是導致百餘年來中國人落後的重要原因之一。所謂鴉片戰爭,所謂南京條約,這些都只是結果。如果目光過於集中於此,且受民族主義情緒誤導,則隱沒了許多歷史真相。此前100多年的所作所為,才是導致這一系列結果出現的原因,簡單說,這是消極防禦以及關閉大門的惡果。鴉片戰爭前100年,以及18、19世紀之交,這個時期太重要了。只有深入了解這段歷史,才有可能真正理解19世紀的中國,才有可能了解19世紀以來中國遭受冤罪殺機的原因。

作為康乾盛世標誌物之一的《四庫全書》,實際目的是為了限制思想和言論自由,從其編纂者的眼界和言行可以看出。如關於《職方外紀》,“四庫提要”就對書中的新知識持懷疑和鄙視態度:

所紀皆絕域風塵,為自古輿圖所不載,故曰《職方外紀》。其說分天下為五大洲,前冠以《萬國全圖》後附以《四海總說》。所述多奇異不可糾詰,似不免多所誇飾。然天地之大,何所不有,錄而存之,亦足以廣異聞也。

《職方外紀》是明代來華傳教士艾儒略(1582-1649)為中國讀者撰寫的第一部世界地理書,1623年出版,是繼利瑪竇《坤輿萬國全圖》之後詳細介紹世界地理的最為詳實的中文文獻。此書首次在中國介紹了歐洲的方域、列國、風俗、飲食、衣服、制度、立學、設官、宗教、政刑、武備等方面的知識。在同一時期,其他著名傳教士還有畢方濟(1582-1649)、金尼閣(1577-1629)、南懷仁(1623-1688)、湯若望(1592-1666)等,他們同時也是科學家,帶來了很多關於天文、地理、航海等方面的新知識,金尼閣還帶來了歐洲圖書七千余冊。

西學在明末知識界引起了部分學者的注意,並改變了他們的部分知識體系。如李之藻(1565—1630)在讀完《職方外紀》後說:

種種鹹出椒詭,可惜可愕,令人聞所未聞。然語必據所涉歷,或彼國舊聞征信者,地如此其大也,而其在天中一粟耳。吾州吾鄉,又一粟中之毫末,吾更藐焉中處。

瞿式耜(1590-1650)在閱讀了這些新知識後,甚至想通過新的世界地理觀改變中國人陳陳相因的華夷秩序,他說:

嘗試按圖而論,中國居亞細亞十之一,亞細亞又居天下五之一,則自赤縣神州者十其九,而戔戔持此一方,胥天下而盡斥蠻貘,得無紛井蛙之誚乎!河(音河)征之儒先,曰東海西海,心同理通。誰謂心理同而精神之結撰不各自抒一精彩,顧斷斷然此是彼非,亦大踳(同舛)矣。且夷夏亦何嘗之有?其人而忠信焉,明哲焉,元元本本焉,雖遠在殊方,諸夏也。若夫汶汶焉,汨汨焉,寡廉鮮恥焉,雖近於比肩,戎狄也。其可以以地律人,以華夏律地,而輕為訾詆哉!

明人持此種意見者不一定多,但畢竟有,而在清朝卻很長時間難覓這樣有見識的學者了。因此,我們不難看到,至少從世界知識的積累與了解方面,清朝是大大退步了。

直至中英已經發生了嚴重衝突,我們的讀書人以及高級官員還在不著邊際,隔靴搔癢,典型議論如:“中國之物,番人最重者,無若茶與大黃,非此二物,則病脹滿而不治。今之互市,乃外夷不獲已於中國,非中國不獲已於外夷”,如果“絕茶與大黃不使出”,則可使夷人屈服。這些在今天看來讓人貽笑大方的故事,卻是實實在在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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