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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回應“降薪”:優秀者最高漲薪酬30%業績差者負獎勵

今日早間,一份“吉利要求員工自願填寫下調工資及年終獎金”的申請書圖片在網上廣為流傳,降薪傳言由此而起。

這份申請書具體內容如下:2019年是吉利汽車向200萬輛邁進的關鍵年,作為吉利人,本人自願與公司經營共擔,共同奮鬥,全力以赴推動集團20200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在汽車行業集體市場面臨巨大挑戰的形勢下,本人自願申請下調工資及年終獎金_______元作為經營共擔金。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工資中,每月工資下調______元,如果當月工資低於應下調額度,則差額部分順延;剩餘部分於2019年年終獎金中調整,如2019年年終獎金低於應調整額度的,則差額部分於本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月度工資中調整,直至完成全部調整金額。經營共擔下調計劃完成後,工資恢復為正常發放。

為此,記者在第一時間向吉利汽車集團副總裁楊學良求證,對方承認上述申請書是存在的,但表示,並非是外界傳言的“降薪”行為,而是一項內部購車計劃,此次計劃針對的是內部崗級為8崗以上的員工,“因為購車安排特殊,先拿車,車款從工資中扣除”。

15日晚間,對於網上流傳的“申請書”內容,吉利方面在微博發布聲明解釋稱,“為了讓中高層幹部更有使命感、目標感和結果意識,8崗以上員工自願加入經營結果共擔激勵機制,目標完成回報會更高”。

同時,吉利還補充到,吉利汽車各項經營指標良好,發展穩健,沒有所謂“降薪”情況出現。相反,吉利汽車從5月起正式開展2019年度薪酬調整工作,本次調薪優秀員工薪酬增長最高可達30%。

據吉利汽車對外披露的2019年薪酬調整的具體方案,此次薪酬調整遵循的是“2521分配原則”:對績效在前20%的員工進行高激勵,對能勝任崗位/業績良好的50%的員工進行常規獎勵;對於20%的員工不獎勵,而對於業績差距不達標不能勝任的10%員工進行“負獎勵”。

與此同時,在這份調整方案中,吉利方面還特別提出了一個對製造系統質量技術關鍵核心人才進行保留和激勵的計劃,針對上述核心人才,除常規的績效調薪外,還會有額外的調薪比例,為3%-6%不等。

一位吉利汽車的內部技術人員告訴記者,今年自己的薪資確實有所上調,而據其了解,也有上述“負獎勵”的員工,在他看來,企業內部“優勝劣汰”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對於所有的企業來說,通過績效來激勵和打造更有競爭力的團隊,都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對於目前正處於動蕩期的汽車行業來說更是如此。

在2017年年報發布之時,江淮汽車就曾發布消息稱,“因業績大幅下滑,江淮經營團隊自降薪酬,其中高管和董事平均降薪一半”。在當時,包括公司董事長安進在內的江淮汽車董事以及高管團隊,在2017年薪酬集體減半,高管團隊薪酬總支出從2016年的1191萬元降低到619萬元。而長城汽車的董事長魏建軍以及總裁王鳳英也曾因未達成2017年既定目標,分別自罰年薪300萬元和200萬元。

而在5月15日晚間,北汽藍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汽藍谷”)也對外發布了一則關於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績效管理考核管理辦法。在這份“管理辦法”中,也以高管人員薪酬收入與公司利益掛鉤,將績效收入與年初董事會的業績目標關聯,並明確表示,高管人員離任審計時,如果出現核實的公司績效與評價考核結果出現差異,多領的部分將予扣回並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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