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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巨野盜屍“生意”調查:7天盜屍3起 村民輪流守墳

孫明喜傻眼了。

2017年9月下旬,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民警在鄰縣——鄄城縣孫樓村掀開孫運仁的棺材蓋,孫明喜發現父親孫運仁的屍體不見了,棺木裡只剩下一個枕頭和兩個紙元寶。

民警告訴孫明喜,孫運仁屍體在1年前下葬當天,就被巨野縣太平鎮開火車的劉昌領盜走。

當地警方查明,2017年2月25日至3月2日,短短7天內,劉昌領夥同他人在鄄城縣共盜走3具屍體。2012年,部分涉案人員也曾在巨野縣盜走一具女屍。

盜走的屍體,被用來頂替他人火化,辦理火化證。由於最後一具屍體與死者性別不符,巨野縣殯儀館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由此,4起塵封的盜屍案浮出水面。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判決書顯示,今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涉案5人先後獲刑,另外4人被另案處理。

盜屍的背後,是傳統土葬風俗之下,鄄城縣與巨野縣執行喪葬制度寬嚴有別,形成的一條買賣鏈。鏈條上,有火化證的需求者、尋找屍源的中間人和盜屍的實施者。

全文6537字,閱讀約需11分鐘

路作義指認兒媳謝來梅的空墳。在6年前,她的屍體被盜走。

盜屍

2017年2月24日晚11時許,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緩緩停至菏澤市鄄城縣孫樓村南側的麥地旁。觀察四下無人後,劉昌領從車裡走下來。

劉昌領自稱在巨野縣太平鎮是“有頭有臉的人”。他經營殯葬公司10余年,有一輛火化車,請專職司機開,包攬巨野、鄆城兩縣,三四個鄉鎮的運屍生意。此外,他還擁有一家養殖場,“年收入能達到四五十萬。”

偷盜屍體,一方面是受金錢所惑,另一方面是為面子,“別人找你辦事,你替他辦了,就感覺臉上有光。”4月11日,在菏澤市巨野縣太平鎮鎮政府附近,劉昌領向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回憶一年前的一起盜屍案。

他從備份箱拎出撬棍、鐵鍬和裝屍袋,打開手機探照燈,沿著田埂,向一處墳地靠近。

當地有“圓墳”的規矩,死者下葬當天,墳頭不會太大,“有的連棺材都蓋不嚴。”劉昌領稱,到第三天,死者家屬才會添土,把墳丘加高、堆實,擴成1米多高的墳頭。

他靠近的墳頭,正是一座還沒有“圓墳”的新墳塚。土堆約半米高,棺材上覆土不過一立方米。孫樓村當地一名村民介紹,新墳覆土稀松,很容易被挖開,且複原後不容易被發現。

52歲的劉昌領,手持鐵鍬揮舞了六七分鐘,墳丘裡的棺材便裸露出來。

棺材兩邊有凹形的鐵器固定,伸出來的兩頭帶尖,釘在棺材蓋和棺材側面上,像一把鎖一樣鎖住棺材,當地人稱為“扒鋸子”。

通過“扒鋸子”的分布,他已經知道死者性別。“菏澤當地下葬,棺材上要釘五個‘扒鋸子’。男的左邊3個,女的右邊3個。”做了10多年殯葬生意的劉昌領說,眼前的這口棺材,左邊釘了3個“扒鋸子”,“埋葬的肯定是男屍。”

用撬棍把“扒鋸子”一一撬開後,劉昌領掀開棺材蓋,死者確實是男性。他拽出屍體,塞進裝屍袋。屍體並不重,“八九十歲的人死後,不過五六十斤,一隻手就能提溜動。”劉昌領回憶。

隨後,他把棺材蓋上,將墳頭複原,扛起屍體,連同工具塞進汽車備份箱,整個過程約半個小時。盜屍完畢後,劉昌領開車返回老家巨野縣太平鎮。

火化證

盜走的死者,正是孫樓村的孫運仁,2017年2月21日,其因肝髒腫瘤去世,歿年81歲。

在菏澤市普遍推行火葬的背景下,鄄城縣是一個特例。由於管理不嚴,一些村民堅守“入土為安”的觀念,偷偷將死者“土葬”。

去年2月24日傍晚,按照當地風俗,孫運仁的屍體被下葬到孫樓村東南角的麥地裡,不到4個小時,便被劉昌領盜走。

實際上,劉昌領早就盯上這個墳頭。當天,他來孫樓村買青山羊時,遠遠看到孫家正在辦理喪事,“有人抬著棺材往麥地走,準備下葬。”他告訴重案組37號,當時就有了盜走屍體的想法。

盜竊屍體,是為冒充他人火化。巨野縣火葬政策抓得嚴,人死後沒有火化證,沒辦法向政府部門“交差”。鄧某的母親死亡後,家人不願意火葬,鄧某便托劉昌領幫忙辦理火化證,他認為劉長期接觸殯葬行業,有“門路”。

鄧某許諾事成後給劉昌領13000元。金錢的誘惑下,劉昌領決定鋌而走險——盜走孫運仁的屍體,代替鄧某的母親火化。

當晚,劉昌領偷來孫運仁的屍體,並放置在自家車庫。第二天早上6時許,他獨自一人拉著屍體,帶上鄧某母親的身份證,前往巨野縣火化場火化。

按照正常流程,火化工會檢查屍體,並核對死者身份證後,再進行火化。

由於拉過去的屍體與身份證上的性別不一致,在此之前,劉昌領特意進行裝扮。“戴上老太太的帽子,將藍色的被子換成紅色。”此外,按照當地風俗,死者火化時嘴上會蓋上一塊白布。“上面遮一點,下面蓋一點,他怎麽辨認得出來?”

劉昌領說,巨野縣火化工“走過場”式地看了屍體和身份證資訊,便進行火化。“老人去世後跟活著本來就不一樣,火化工不容易辨認。”他告訴探員,如果長相差距確實很大,一般會拿著戶口頁去火化,因為上面沒有照片。

火化證辦下來後,劉昌領交給鄧某,鄧某給了他13000元。巨野縣許面莊村村民王明(化名)說,按照流程,拿到火化證後,鄧某需要去戶籍部門注銷死者戶口,民政部門也會檢查火化證。

7天盜屍3起

巨野縣火葬制度執行嚴格,導致部分村民有買屍冒充親人(死者)火化的需求;鄄城縣管理較松,有屍源。

劉昌領說,自己從兩縣殯葬現狀的差異中,嗅到商機——從鄄城倒騰屍體,賣到巨野頂替他人火化。在成功盜取第一具屍體後,他也嘗到甜頭,於是開始搜索下一個目標。

尋找屍源,對於劉昌領並非難事,開了10多年火化車的他,總結了一套經驗:墳頭小,上面堆滿花圈的,都是新墳;沒“圓墳”的,下葬不超過三天;家屬哭墳時,喊“我的爹”的,死者是男性,喊“我的娘”,便是女性。

盜屍最好是在傍晚,或者深夜11點左右。傍晚時,村裡人都在家吃晚飯,路上車來車往比較亂,沒人在意。季節最好是在冬天,夏天屍體容易腐爛,“有味”。劉昌領介紹,在盜竊屍體時,自己會把車停在村口,行車路線也會進行一番琢磨,以防被人截住。

盜走孫運仁屍體後的第二天,劉昌領發現孫樓村一公里外,王堂村的楊家正在吊孝。他尾隨吊孝隊伍進入楊家,得知傍晚會下葬。

隨後,他給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三位朋友打電話,約定晚上去盜屍,並承諾會給他們報酬。

劉昌領稱,叫他們幫忙,是因為害怕被村裡人發現。三個人沒有正當職業,且家庭貧困,劉昌領提出這個想法後,三人便答應了。為打消他們的顧慮,劉昌領還告訴他們,“這是偷埋的,偷埋不合法,挖了沒事。”

當晚9時許,四人駕車來到村東頭。劉昌領在車裡等候,其余三人拿著工具,盜走楊鄧氏的屍體。一個小時後,他們拉著屍體,回到30公里外的巨野縣太平鎮。

這具屍體是巨野縣的奚修東早就“預訂”好的。次日,奚修東給劉昌領通過電話後,一名男子將屍體拉走。

2017年3月2日,上述4人又在鄄城縣沈口村的麥地,盜走陳景蘭屍體,並交給巨野縣的郭本國。

後兩筆“買賣”做完,劉昌領共獲得14100元的報酬,他拿出4200元均分給幫忙的3人。這讓“尋找屍體,出車又出力”的劉昌領覺得不合算。但他明白,這兩筆“買賣”中,買家是郭本國、奚修東等中間人,聯繫到自己,他們也會從中抽取一部分報酬,因此便沒再多說。

隱秘鏈條

得到火化證的買家,驚異於劉昌領、郭本國等人的“辦事效率”,但他們並不知道,這些人是通過盜屍的方法獲得火化證的。實際上,瘋狂盜屍背後,隱藏著一條從需求到交易的隱秘鏈條。這個鏈條上,有火化證的需求者、尋找屍源的中間人和盜屍的實施者。

在當地村民眼中,盜屍生意的背後,是由於當地不同區縣殯葬現狀的差異,以及部分村民對火化政策的抵觸。

《山東省殯葬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除警察機構確因辦案需要並經省級警察機構批準深埋的以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遺體土葬。”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棺木等土葬用品。”

巨野縣董官屯鎮、萬豐鎮的多位村民也表示,在上述規定之下,巨野縣是菏澤市推行火化政策最嚴格的縣,死者必須辦理火化證。

起初,大部分人無法接受火葬,便托關係辦火化證。許面莊村村民王明(化名)、劉霞(化名)介紹,附近村民辦火化證,都會找萬豐鎮上開火化車的姚福海,他也是盜屍案中的一名涉案人員。

王明稱,20年前,剛興火化時,他的父親去世。當時,他花500元買了張火化證,便將父親土葬。

2015年,巨野縣建立“移風易俗交流平台”微信群,下至村支部書記、殯儀館的工作人員,上至黨委書記、民政局局長、文明辦主任,全部在一個工作群裡。一個人逝去從火化、入葬到辦理喪事,全部過程,都要在群內發布圖片。

2017年7月19日,巨野縣政府新聞辦發布消息稱,自2015年8月以來,巨野縣的火化率提高到近100%。

火化率雖然提升,但受“入土為安”觀念影響,骨灰裝進棺木二次下葬的情況,在巨野仍普遍存在。少數對火化政策抵觸的村民,則會想盡辦法,尋找可供替代火化的遺體辦理火化證。

辦證難度增加導致其價格水漲船高。據劉霞介紹,近幾年辦理火化證,通過關係很熟的人,至少也要花兩萬元。

緊鄰巨野的鄄城縣,火化政策則相對寬鬆。當地多名村民表示,四五年前,鄄城縣火化場重建,火化政策有所松動,從那時起,有些村民就開始土葬。

巨野有需求,鄄城有屍源,緊隨市場需求而來的,是牽線搭橋的中間人。涉案人員中,劉昌領、郭本國、李廷攀、謝經允4人,均在巨野縣各鄉鎮開火化車。長期接觸該行業的他們,順理成章地扮演這個角色。

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等無正當職業的人,則成為盜屍的具體實施者。

“死人財”

按劉昌領說法,奚修東、郭本國等人並不知道他提供的屍體是偷來的,他也不清楚這些人有沒有盜過屍。事實上,早在6年前,奚修東、郭本國、謝經允、褚存知4人,便做起這類“買賣”。巨野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12年,4人曾在巨野縣盜竊一具女屍,並賣給他人頂替火化。

死者名叫謝來梅,是巨野縣萬豐鎮許面莊村路慶穩的媳婦。路慶穩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謝來梅因車禍死亡,2012年12月3日晚上6時許,安葬在許面莊村南側。

據路作義、路慶穩說法,謝來梅的陪葬品有一對金耳環、一條金項鏈、一個金戒指、一塊手錶和一套化妝品。這是路慶穩托人從縣城最大的商場買來的,一共花了5萬餘元。加上棺材、衣物等,一共花費7萬餘元。

這是路家畢生最大的一筆開支。

▲路作義的家境並不好。因兒媳謝來梅年紀輕輕死於意外,所以墳裡“有東西”。

王明提到,村子裡其他人下葬,一般都不會陪葬太貴重的東西,謝來梅年紀輕輕便死於意外,因此比較特殊。王明稱,謝來梅墳裡“有東西”的事,幾乎村裡人都知道。其下葬當天,謝經允也在現場。

謝經允在萬豐鎮上開了家殯葬店,同時也開火化車。這天,謝來梅家人從謝經允的店裡訂了“罩子”,供死者當房子用。當天傍晚,他拉著花圈送到謝來梅的墳頭上。路作義認為,恰恰是這一環節,讓謝經允清楚知道兒媳婦謝來梅下葬的時間、地點,最關鍵的,這是一具“新鮮屍體”。

巨野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2012年陰歷10月的一天,謝經允告訴郭本國說,謝來梅死後沒有火化,並帶領郭本國、褚存知、奚修東找到墳墓的位置,隨後,三人將屍體盜走,賣給他人。

判決書上路慶穩的證言顯示,“2017年10月26日晚7時許,偵查人員開棺驗屍時,發現謝來梅的屍體不見了,陪葬的金首飾等物品也不見了。”路慶穩回憶,開棺時,謝來梅棺木中只剩下一個裝陪葬品的瓷盆,因此,其斷定首飾、化妝品、鋪蓋等陪葬品連同屍體一同被盜走。

案發

菏澤農村死者下葬,有“三年不動土”的風俗,因此,即便墳頭裡的屍體被盜,也很難被發現。此外,盜屍者多選取新墳,盜竊成功後再複原,從外觀上,常人很難看出端倪。

上述盜屍案浮出水面,源於一次意外。

2017年3月1日,巨野縣董官屯鎮的賈某,聯繫該鎮李胡同村村支書李廷攀,托他幫忙辦理火化證。20多年的村支書生涯,讓李廷攀成為當地“有頭有面”的人物。

李廷攀找到郭本國,詢問是否有“新鮮男屍體可以頂替他人火化”,隨後,郭本國通過奚修東聯繫到劉昌領。

去年3月2日,鄄城縣沈口村陳景蘭的墳頭上,劉昌領發現有人正在燒紙,附近有拉土車等著“圓墳”,他便知道死者下葬剛剛三天。當晚10時許,他夥同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將屍體偷走,並在董官屯鎮的新田蘇路上,交給郭本國。

去年3月3日,郭本國拉著陳景蘭的屍體,到巨野縣火化場火化。此時,火化工薛永明發現,遺體與郭本國所拿的身份證資訊不符,隨後,一名工作人員報警。此後,郭本國、姚福海等人,先後交代了上述盜屍案。

去年3月4日,郭本國、姚福海、李廷攀被巨野縣警察局刑事拘留,4月12日被逮捕。得知此事的劉昌領,則跑回老宅躲了20天,手機構機,不敢出門。3月28號,“憋得實在難受”的他,買票前往鄭州,並轉車前往新疆烏木魯齊躲藏。

去年6月1日,劉昌領被烏魯木齊市警察局新民路派出所民警抓獲。判決書顯示,被抓獲時,劉昌領還寫了悔過書隨身攜帶,自稱是因為懼怕事先寫好。

上述犯罪嫌疑人落網後,分別交待先後盜竊4具屍體的犯罪事實。此後,警方帶領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並逐個開棺檢驗,發現4個墳頭打開後,均是空墳。

今年1月15日,李廷攀因犯盜竊屍體罪,被巨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刑期至2月3日止;1月29日,謝經允因犯盜竊屍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至3月6日止。

郭本國、姚福海兩人因盜竊屍體罪,分別獲刑一年零三個月。其中,郭本國因交通肇事罪,於2016年1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其作案時正處於緩刑考驗期,與原判有期徒刑3年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2月27日,劉昌領因犯盜竊屍體罪,被巨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刑期至2018年2月28日止。判決前,劉昌領為獲取三名受害者家屬諒解,共賠償了8萬元。

孫運仁的兒子孫明喜介紹,劉昌領通過調解人向其賠償4萬元;楊鄧氏的兒子楊一中稱,其獲賠22500元;陳景蘭的兒子申文鎖則表示,起初,調解人稱要賠償他15000元,但是到最後,僅給了12500元,協定簽的仍是15000元。實際上,三名受害者家屬共獲賠75000元。

▲盜屍者劉昌領與陳景蘭的兒子申文鎖簽訂調解協定。

另據巨野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儲存知、奚修東、劉昌超、陳修忠等人,均被另案處理。但劉昌領說,直到今年4月12日,劉昌超和陳修忠仍未歸案。

余波未平

2018年4月14日,此案過去一年有余,李廷攀、劉昌領、謝經允三人也已刑滿釋放,但此事對當地造成的影響,仍沒有平息。

盜屍案傷害最深的,是受害者家屬,以及在恐懼中籠罩的村民。

鄄城縣系列盜屍案案發後,在當地引起不小震動。因擔心遺體被盜,死者下葬後,親屬們不得不輪流守墳,孫樓村村民楊雨堂(化名)稱,如今死者下葬,家屬都會“在墳旁搭個棚子,一宿一宿守”。守墳期長短要看氣象,冬季要守一個月,夏季守5到7天,“直到屍體徹底腐化了,就不怕偷了。”

陳景蘭遺體被盜後,未火化便案發,家屬找回了老人遺體,重新安葬。鄰村的孫運仁、楊鄧氏則沒這麽幸運,家屬隻從警方那裡領回骨灰。

孫明喜至今都在嘀咕,盒子裡究竟是不是老爺子的骨灰?按警方說法,骨灰是從劉昌領車庫中找回,但孫明喜依然滿腹狐疑,“也沒啥證據證明是”。在孫運仁兒媳婦眼中,公公是一個和善的老人,村裡有名的沒脾氣,一輩子與人為善,“這麽好一個人,為啥死後也不得安寧?”

然而,與謝來梅一比,孫運仁、楊鄧氏又屬幸運。至今,在家屬看來,謝來梅遺體去向依然成謎。

在路作義眼中,兒媳勤快、懂事,自進入路家門就一直操勞,去世前為兒子添了一兒一女。“人說好人不長命,怎就讓我兒媳婦攤上了?”案發過去一年多,提及傷心處,67歲的路作義仍泣不成聲。但路作義知道,比他更悲痛的是路慶穩,兒子為這事“中了魔”。

至今,路慶穩一直試圖找回遺體。他找過媒體,打過12345,還曾向當地警察、紀委持續反映,但依然沒有結果。“在他面前不敢提這個事,一提就大哭,我們也跟著掉淚。”

在遺體被盜後的5年裡,家人一直不知道每年祭拜的是一座空墳。直到案情大白,家裡人卻商量著要瞞住謝來梅兩個未成年的子女。就在剛過去的清明節,路作義夫婦還帶著兩個孩子,照常到謝來梅墳上燒紙、磕頭。“這事情讓他們知道,怕影響他們以後升學、找對象。”

屍體被盜,在農村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案發後一年多時間裡,路作義很少出門,“感覺窩囊,臉上沒光。”

他最大的願望是,把兒媳婦謝來梅的遺體找回來,好好安葬。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盧通   攝影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編輯 曹林華李驍晉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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