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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證券信披存在虛假:7年前上市時股東隱瞞關聯關係

  澎湃新聞記者 劉歆宇 來源:澎湃新聞

  因方正證券(601901)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方正證券、控股股東方正集團及一系列“方正系”公司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出紀律處分。

  澎湃新聞記者發現,這次處分並不是簡單針對日常公告中的資訊披露問題,而是已經追溯到了方正證券上市之時。方正證券2011年8月10日登陸A股,距離目前已經有將近7年的時間。

  據上證所3月29日掛網的通報披露,方正證券存在資訊披露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情況,分別涉及兩方面,一是公司控股股東方正集團和相關關聯方隱瞞關聯關係,二是方正集團未及時告知公司簽署補充協定的相關情況。

  第一項中的相關關聯方,涉及三家“方正系”公司,分別是利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西藏昭融投資有限公司、西藏容大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經查,在方正證券於2011年上市之前,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分別持有方正證券約為3.98億股、8344.2萬股、5461.38萬股,分別約佔方正證券總股本的8.65%、1.81%、1.91%,為方正證券第二、第八、第十三大股東。

  但是,這三家公司與方正集團,均刻意隱瞞了關聯關係,未依法告知方正證券,致使方正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相關公告及上市後各期定期報告中,均按照招股說明書的披露口徑,未依法披露上述公司的關聯關係,構成資訊披露虛假記載。

  而第二項違規則涉及重大遺漏問題。

  據上證所披露,2004年3月,方正集團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改製完成後,北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北京招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華鼎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分別持有35%、30%、18%和17%的股份。經過多次股權轉讓,方正集團股權結構變更為,北大資產持有方正集團70%的股份,北京招潤持有方正集團30%的股份。

  2005年8月1日,北京大學、北大資產分別與成都華鼎、深圳康隆簽署《<權益轉讓協定>補充協定》,根據北大資產於2015年2月提供給中國證監會的書面答覆顯示,成都華鼎、深圳康隆已按照該補充協定向北大資產支付了99.993%權益轉讓款,各自剩餘100萬元尚未支付,北大資產也未將上述18%和17%的方正集團股權過戶給這兩家公司。

  由於該補充協定屬於可能對方正證券實際控制人及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的協定或安排,方正證券應當予以披露。而方正集團未將簽署補充協定的相關情況告知方正證券,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方正證券在2011年8月披露的IPO公告及上市後各期報告中,未依規披露上述補充協定,構成資訊披露重大遺漏。

  虛假記載加重大遺漏,上證所開出一系列處分:對方正證券、方正集團、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以及方正集團時任董事長魏新、方正集團時任首席執行官李友,方正證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及董事會秘書何其聰予以公開譴責。此外,對方正集團時任董事、方正證券時任董事余麗,利德科技時任董事長、方正證券時任監事郝麗敏,方正證券時任董事長雷傑和方正集團時任董事、方正證券時任董事韋俊民予以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證所將通報湖南省人民政府,並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被通報批評的方正證券時任董事長雷傑,之前還一度深陷“失聯”“被調查”的輿論漩渦。

  方正證券2015年1月22日的公告顯示,公司自2015年1月19日起無法與雷傑本人取得聯繫。2015年3月,何其聰取代雷傑成為方正證券董事長。而公司的現任董事長高利為2016年12月2日起任職。

  更讓人關注的是,由於涉及IPO時的違規問題,正值退市新規頒布,方正證券是否符合強製退市情況?

  根據3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通過官網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披露檔案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裁判的,其股票應當終止上市。

  而按照上證所的處分通告,方正證券已經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披露檔案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情況,不過,仍未被認定構成欺詐發行。

  截至4月10日午間收盤,方正證券收於6.13元/股,上漲0.49%。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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