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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揭秘獐子島扇貝跑路:財務造假、虛假記載、推遲信披

扇貝三次“受災”的獐子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在2018年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7月10日晚間,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069,下稱“獐子島”)公告,因涉嫌財務造假等原因,證監會對獐子島董事長吳厚剛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獐子島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經過17個月的調查,結果認定獐子島及吳厚剛等人涉嫌財務造假、虛假記載以及未及時披露其他信息等問題。其中,獐子島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關於底播蝦夷扇貝2017年終盤點情況的公告》和《關於核銷資產及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公告》涉嫌虛假記載;獐子島披露的《關於2017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結果的公告》涉嫌虛假記載;對2017年全年業績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的情況未及時進行披露。

然而就在一周前,吳厚剛還曾公開表示“用代價換來了對風險的認知和敬畏”、“賠錢對不起股民”,並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採訪時稱,獐子島從事海洋牧場建設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扇貝受災是探索海洋牧場實踐中的“坎坷”。

2017年年報虛減利潤近2.8億元

獐子島增殖分公司每月底集中結轉底播蝦夷貝成本,以於成家和趙穎每月底提供的當月蝦夷扇貝捕撈區域(采捕坐標)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但整個過程無逐日采捕區域記錄可以參考,財務人員也沒有有效手段核驗。

因此,受虛減營業成本、虛減營業外支出影響,獐子島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資產13114.77萬元,虛增利潤13114.77萬元,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15%,2016年度報告中利潤總額為 8292.53萬元,淨利潤為7571.45萬元,追溯調整後利潤總額為-4822.23萬元,淨利潤為-5543.31 萬元,業績由盈轉虧。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獐子島存在隨意結轉的問題。獐子島2017年账面記載采捕面積較真實情況多5.79萬畝,且存在將部分2016年實際采捕海域調至2017年度結轉成本的情況,致使2017年度虛增營業成本6159.03萬元。

調查還對比了獐子島2016年初庫存圖和2017年貝底播圖,結果顯示,部分2016年有記載的庫存區域雖然在2016 年和2017年均沒有顯示采捕軌跡,也沒有在2016年底播,但在2017年底重新進行了底播,根據獐子島成本核算方式,上述區域應重新核算成本,既往庫存成本應作核銷處理,致使2017 年账面虛減營業外支出4187.27萬元。

獐子島還在2018年4月對其核銷資產與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公告披露中涉嫌虛假記載。根據公告,獐子島對107.16萬畝蝦夷貝庫存進行了核銷,對24.3萬畝蝦夷貝庫存進行了減值,金額分別為57757.95萬元和 6072.16萬元。

但證監會的調查發現,獐子島盤點未如實反映客觀情況,核銷海域中,2014 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蝦夷貝分別有20.85萬畝、19.76萬畝和3.61萬畝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虛增營業外支出24782.81 萬元,佔核銷金額的42.91%;減值海域中,2015年、2016年底播蝦夷貝分別有6.38萬畝、0.13萬畝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虛增資產減值損失 1110.52 萬元。

調查核算結果顯示,受虛增營業成本、虛增營業外支出和虛增資產減值損失影響,獐子島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虛減利潤27865.09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8.57%,追溯調整後,業績仍為虧損。

扇貝抽測結果造假:計劃抽測120個點位,66個未執行

根據獐子島於2017年10月披露的公告,公司於2017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對底播蝦夷扇貝進行了抽測(下稱“秋測”),並於10月底披露秋測結果表示,已按原定方案完成全部計劃120個調查點位的抽測工作,對135萬畝海域的庫存進行了預估,公司底播蝦夷扇貝尚不存在減值的風險。

調查對比了獐子島公布的秋測記錄和北京北斗星通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獐子島科研19”號船航行定位信息,發現“獐子島科研19”號船在公司記錄的秋測天數內,被航行軌跡證實執行計劃的點位極少。

調查結果顯示,秋測抽取但未實際執行的66個點位佔秋測全部披露點位的55%。其中,2014貝底播區域的21個點位中有19個點位已實際采捕,2015貝底播區域的14個點位中有2個點位已被實際采捕,合計至少21個點位已在2017年秋測執行前采捕完畢。因此,這些點位不存在被抽測的必要性。

根據獐子島2017年的秋測方案,負責秋測具體執行、記錄和匯報的小組負責人為石敬江。證監會依法對石敬江及小組成員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全年業績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卻推遲披露

除了涉嫌財務造假和虛假記載以外,獐子島在信息披露上也存在重大問題。

通過對公司年報和公告、詢問筆錄、公司相關財務數據明細和憑證、公司扇貝庫存圖和底播圖、采捕船隻航行軌跡數據和采捕面積測算數據、盤點和秋測記錄等資料的調查,證監會確認獐子島沒有對其2017年全年業績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的情況進行及時披露。

2017年10月,獐子島單月虧損1000餘萬元。11月中旬,公司財務總監勾榮發現扇貝銷售數據大幅下降。截至11月末,獐子島虧損進一步加大,合並後當年利潤僅剩5000萬元左右,與三季報中全年盈利預測9000萬元至1.1億元相差遠超20%。

調查顯示,2018年1月 10日,獐子島財務總監勾榮已知悉扇貝12月銷售損失400餘萬元。且在不晚於2018年1月初時,勾榮已知悉公司2017年淨利潤不超過3000萬元,“2017年四季度業績下滑,全年業績與原業績預測偏差較大”,並向吳厚剛進行匯報。然而,直到1月30日,獐子島才發布2017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隨後申請了停牌。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該信息在2018年1月初勾榮將全年業績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情況向吳厚剛匯報時觸及信息披露時點,應在2日內進行信息披露。但直到當年1月30日,獐子島方才對這一情況予以披露,涉嫌未及時披露信息。吳厚剛、勾榮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中國證監會對獐子島下達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吳厚剛及勾榮被處以30萬元罰款,證監會對吳厚剛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勾榮等人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7月10日收盤,獐子島報收於每股3.42元,下跌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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