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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後的另一面:寬刑簡政、治國有方,堪稱千古第一女主

公元前180年閏九月,隨著代王劉恆進京繼承皇位,成為漢文帝,西漢初年的政治波瀾終於趨於平緩,漢朝進入了被史家譽為“文景之治”的平穩發展時期,這也宣告了呂後時代的徹底終結。

人們常說“蓋棺定論”,那麽呂後對於西漢皇朝究竟意味著什麽呢?

蓋棺定論

當我們翻開史書中有關呂後的篇章,鮮血淋漓的慘禍給人的感官以強烈刺激:用“具五刑”把功臣韓信、彭越剁成肉醬,把戚夫人做成“人彘”,先後害死一位少帝、三位趙王……

這一切劣跡似乎都證明一點:呂後是一個心如蛇蠍、泯滅人性的毒婦,似乎她統治下的漢朝豺狼當道、暗無天日。

但是,當我們仔細分析這些慘案就會發現,受害者要麽是功勳顯赫的大臣、要麽是割據一方的藩王、要麽是宮廷中備受寵幸的嬪妃,全部屬於統治集團的內部成員,他們的命運並不能決定這個時代的基調。那麽在呂後統治時代,平民百姓生存境遇又如何呢?

漢武帝時代的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呂太后本紀》的末尾,這樣評價呂後:“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製,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

意思是:惠帝劉盈和呂後執政時,黎民百姓得以脫離戰國時代的苦難,君臣都想通過無為而治來使百姓休養生息。所以惠帝垂衣拱手,清閑無為,呂後以女主身份代行天子職權,施政不出房門,天下卻晏然平安,刑罰很少使用,罪犯人數也很少。百姓勤勞農事,衣食富足起來。

從司馬遷的評價來看,呂後的政績是相當不錯的,可以用治國有方來形容。這也正好證明,歷史人物的私德和其功過並無必然聯繫。

雖然呂後擅權引起了統治集團內部的動蕩,但是這種動蕩並沒有波及底層百姓,高層政治鬥爭也不一定會影響治國方略。在當時,統治集團形成了清靜無為,讓百姓修養生息的共識,不論是呂後、軍功階層,還是劉氏宗室上台,基本國策都不會變。因為民生飽受戰火摧殘,再不修養生息,就會重蹈秦朝覆轍。

那麽,當時平民百姓的生存條件,真的像司馬遷所說的那樣平安富足嗎?其實也未必。

漢文帝時代的著名政論家賈誼在《論積貯疏》中,十分痛心地敘述道:西漢建國以來,不論是國家還是私人,糧食積蓄都很少,碰到荒年,百姓納不了稅,國家就只能出賣爵位來補充財政收入,而百姓就要賣兒賣女度日了……

可見,當時西漢的經濟情況也並不像司馬遷說的那樣好。那麽司馬遷為什麽要用溢美之詞評價呂後的政績呢?

首先,呂後時代的民生,比起苛政濫刑的秦朝和戰火紛飛的漢初,的確是要好太多。與更早的戰國亂世相比,呂後時代確實算得上天下晏然、衣食富足。

其次,漢武帝為了集中力量辦大事,改變了西漢初期清淨無為、崇尚節儉的國策,加重了百姓的負擔。而司馬遷顯然是反對漢武帝這樣做的,因此他在書中對於西漢前期主張無為國策的君主——呂後、文帝、景帝總體上都持正面評價,尤其是對這一國策的開創者呂後不吝讚譽。

所以,呂後時代的西漢皇朝,雖然經濟狀況不容樂觀,但是由於認真執行了清淨無為的國策,施政得當,民生較之以前的時代,有了很大的改善,從而使西漢國力蒸蒸日上。

呂後的施政

那麽,呂後具體施行了哪些政策呢?她是否只是像曹參那樣,認真執行劉邦時代的各項規章制度,自己並無建樹呢?

事實上,呂後上台以後主要做了三件事:廢除秦朝以來的苛政濫刑,減輕百姓的負擔,適度放寬商業政策。

西漢建立以後,幾乎全盤承襲了秦朝的國家制度,雖然廢除了秦朝一些過分嚴苛的律法,但是還廢除得很不徹底。很多秦朝的律法仍然有效,由漢朝的司法機關繼續執行。

我們前文講過,呂後對韓信、彭越執行了殘酷的“夷三族、具五刑”刑罰。這種刑罰就是繼承自秦朝律法:不僅要連坐罪犯的父族、母族、妻族,而且罪犯本人還要把五種刑罰嘗一個遍,最終被剁成肉醬。

秦朝律法規定,謀反之罪要被執行“夷三族、具五刑”,而漢朝繼承了這一律法。既然韓信、彭越坐定了謀反之罪,就難以逃脫這種恐怖的刑罰。但這是當時法律規定的,呂後本人倒未必認同。在呂後臨朝稱製的第一年(前187年),她就廢除了這一刑罰。

同時被廢除的還有所謂的“妖言令”:禁止臣民議論皇帝的過失,也就是剝奪了臣民議論政治的權利。這一律令的廢除,無疑是歷史的進步。

事實上,審核秦朝律法的工作,早在惠帝四年(前191年)就開始了。在這一年,漢朝首先廢除了臭名昭著的“挾書律”。

秦朝規定,禁止民間收藏、攜帶除農業、占卜、醫藥之外的一切書籍。秦朝頒布了此項律法後,焚毀了民間大量典籍文獻。呂後和惠帝廢除了“挾書律”,鼓勵民間藏書、獻書,恢復先秦典籍,促進了文化的複興。

其次是減輕百姓的負擔,在古代,國家要求百姓負擔的主要有三項:賦稅、徭役、兵役。

首先是賦稅,當時繳納的是實物田租。劉邦建國初期規定,農民每年要把收成的1/15上繳國庫,這個稅率可以說是相當低的。但是後來由於軍費增長等原因,稅率上調至1/10。到呂後時代,重新將稅率設為1/15,減輕了農民負擔。

其次是徭役,就是百姓為國家的工程建設出力。呂後時代,為了防衛匈奴,修築了長安城的城牆,除此之外,再未有大規模的工程建設。

長安城的工程主要由兩批人完成,一批是距離長安600裡以內的男女民工,每年春季正月以14.6萬人為批次,每次工期30天,分5年完成;另一批是各地的囚徒、奴隸,人數在2萬人以上,他們是全年從事築城勞動的。其實,漢長安城面積並不大,城牆周長在25公里左右,但是卻安排了長達5年的工期。之所要這樣,一是為了不耽誤農時,二是為了節約民力。這與秦朝修建萬裡長城的工程相比,有著天壤之別。

再次是兵役。從呂後時代開始,朝廷安排戍卒定期輪替服役,以一年為周期,結束了秦朝以來戌卒服役遙遙無期的狀況,從而減輕了軍人家庭的負擔。

呂後在力行節儉方面,也做得很好。不僅自身生活勤儉,而且嚴格審核政府用度,打擊鋪張浪費的行為,使西漢統治集團形成了崇尚節儉的風氣。

在經濟方面,劉邦時代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的恢復,嚴格實行重農抑商政策,不準商人穿絲綢衣服、坐車,禁止商人進入山澤謀生,並且徵收很重的商業稅。但是由於對商業打擊力度過大,嚴重挫傷了商人們的經商積極性。

到呂後時代,則適度放寬經商政策,允許商人進入山澤,減輕商人的賦稅重負,適當改善商人的社會地位。惠帝六年(前189年),長安城建成後,設立東、西市商業區,使長安成為漢朝的商業中心。

西漢初年,由於剛剛結束戰亂,市面上幣製十分混亂。儘管銅錢面值為“半兩”,但是八銖、五銖、四銖、三株……各種重量都有,加上私人鑄錢嚴重,嚴重影響商品交換。後來,劉邦頒布“盜鑄令”,嚴禁私人鑄錢,違者處死。

呂後上台後,繼續嚴禁盜鑄,並且規定銅錢重量為八銖,後來為了方便流通,又改鑄五銖錢,從而使西漢進入了第一個幣製穩定時期。呂後的這些政策,有利於恢復商業流通、穩定幣值、平衡物價。

總而言之,呂後的統治對於漢朝經濟的恢復、社會的安定取到了重要的作用。

那麽,為什麽漢朝人對呂後的普遍評價不如唐朝人對武則天評價高呢?事實上,武則天對於李唐宗室的殺戮規模要大得多,但正因為如此,才使李唐宗室後來最有資格繼承皇位的是李旦這一支。這也就造成,之後所有的唐朝皇帝身上都流著武則天的血脈。由於為尊者諱的緣故,唐朝史官不敢過分貶抑這位皇室的高祖母。

而呂後的情況則恰恰相反,她的娘家人、子孫後代都被軍功階層屠殺殆盡。對於這位攪得統治集團雞飛狗跳的女政治家,勝利者們可以毫無顧忌地貶低。所幸的是,漢朝還有一位秉筆直書的太史公,對於呂後的歷史功過,司馬遷給予了較為客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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