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工具欄:
1.比例:可將對象按比例進行放大和縮小。
點擊比例工具,選擇要縮放的對象,回車確定。再單擊要縮放的對象基點,輸入比例因子,(默認為1需要放大則輸入1的倍數,反之則縮小)。回車確定。
在縮放時如果選擇複製選項,將不改變對象,且可能複製一個縮放的過的圖形。
2.拉伸:將圖形節點進行拉伸,可改變對象的形狀。快捷鍵S
點擊拉伸工具:選擇要拉伸的對象的節點,回車確定,再單擊拉伸對象的基點,用滑鼠拖向要拉伸的位置單確定,(或輸入尺寸回車確定)。
3.修剪:可將圖形中的多餘線條進行修剪。快捷鍵TR。
選擇修剪命令,先選擇要修剪的對象邊界(或將對象全部選中),回車確定,再單擊要修剪的部分。如刪除的是多條連續線段,可輸入F命令進行欄選。
4.延伸:可將直線、多段線等線條進行拉長延伸。
選擇延伸工具,選擇對象(選擇要延伸到的位置),回車確定,再單擊
要延伸的對象回車確定。
5.打斷於點:可將整體線條從中打斷,所選擇對象分成兩部分,
選擇打斷工具,單擊要打斷的線條,回車確定,再單擊選擇要打斷的位置。回車確定。
6.打斷:可將整體線條從中間直接剪掉.保留需要部分.
單擊打斷工具,單擊選擇要打斷的對象.輸入F,選擇打斷的第一點(可輸入尺寸),點擊要打斷的第二點(可輸入尺寸),回車確定.
7.合併:可將直線與直線,直線與多段線進行合併。
單擊合併工具,先選擇要合併的源對象,再單擊要合併的線條,回車確定.
1、直線與直線合併。(必須位於同一無限長的直線上,兩個直線之間可以有距離)
2、多段線與直線合併。(必須們於同一平面上,中間不能有距離。)
3、樣條曲線與樣條曲線合併。(必須位於同一平面上,中間不能有距離。)
4、圓弧與圓弧合併。(必須位於同一半徑和圓心上,中間可以有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