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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多少歲能退休?命苦的80多歲熬死在任上

現今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已經非常突出,在未來,青壯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將會日益彰顯出來。為了有效緩解這一問題,採用的一個辦法就是“延遲退休”。

今天,人們退休後,社會保障已經相當健全了。那麽,古代人們到底多少歲退休,以及有哪些社會保障呢?其實,“退休”一詞在唐代時才出現,首見於韓愈的《複志賦序》,其中說到:“退休於居,作複志賦”。另外,《宋史·韓贄傳》也言到:“退休十五年,謝絕人事,讀書賦詩以自娛。”不管怎麽說,在這裡“退休”一詞已接近於今天的含義。退休一詞雖然出現於唐宋時期,但這種行為在之前就已存在,隻不過是有不同的稱謂罷了。

中國古代非常重視“孝”,因此尊老之風極盛。《禮記·禮運》就有“老有所養”的理念。古代為了使老有所安,在官員退休之後還會發放一定的退休金。不過,金額數量的多寡依據品級職銜而定,歷朝歷代也會有所不同。

就現存文獻來看,我國是最早明文規定退休年齡的國家。比如《禮記·曲禮上》就有“大夫七十而致事”的說法。七十歲退休這是周代的規定,後世則一直沿襲了這一點。不過這一規定也只是約定成俗,且隻規定了大夫一級的官員,其他則未曾言及。我們權且可以粗略的說,周代的退休年齡是七十歲。到了魏晉南北朝時,這一規定才具體化、明確化。如南朝齊武帝時期,當時的禦史中丞沈淵曾經上奏表示“百官年老七十者,皆令致侍。”這時則表明所有的官員都是七十歲退休。

七十歲退休的規定,在我國古代沿用了很長時間。直到明代,才做了調整。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朱元璋下了一道諭旨,其中言到:“命文武官員六十以上者,皆聽致仕。”這次調整具有重大意義,因為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關於“提前退休”的調整。到了洪武十八年,又做了調整。如《明太祖實錄》所言:“命內外指揮、千、百戶、鎮撫凡年五十以上者皆許代職。”這些相當於今天的軍隊、警察系統。因為這些都是高危職業,需要年富力強、身強體壯者,因此不得不提前退休。事實上,這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所謂“人存政舉,人亡政失”,在缺乏法治精神的古代,注定了這一規定難以長期維系。通過靖難之役上位的明成祖朱棣一反朱元璋的做法,恢復了古代七十歲退休的傳統。有明二百年,雖幾經改易,但大多是在六十歲以上退休。值得一提的是,在明仁宗朱佑樘時期,頒布了一項規定:凡官員主動提出退休,即便是不到退休年齡的也給予準許。也就是說,即便你是40歲,只要你主動申請退休,也會被批準的。這就相當於我們的今天的“內退”。

雖然有明文規定了退休年齡,但是其中具有很大的彈性。只有君主需要你,你就不能退休。我們不要忘記,退休除了叫“致仕”外,還有一個詞叫“乞骸骨”。也就是說你的身體不屬於自己,一旦做官以後就屬於君主,只有到了葉落歸根的時候才能乞求皇帝將這把老骨頭放歸故裡。比如元代的郭守敬,到了70歲時,屢次提出申請,但就是得不到批準。所以落得個晚景淒涼,最終以86歲的高齡死在任上。

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延遲退休”了。關於“延遲退休”,無論是古代還是今天都存在很大的爭議。既有持讚成意見的人,也有持反對意見的人。讚成者認為只要給發工資,延遲退休也無所謂;而持反對意見者則認為自己需要頤養天年,應當嚴格按照規定來。

那些支持延遲退休的人要麽是事業心特別強,要麽就是官癮特別大。很多老幹部退休後,心情煩悶、抑鬱不堪,就是這個原因。其實在古代也是如此,比如唐德宗時有一個宰相叫崔造。他退休以後覺得日常生活“居閑燥悶”,便常常對子弟感慨道:“不得他諸道金銅茶籠子物掩也。”所謂人走茶涼,自己退休以後,門前冷落鞍馬稀,沒有人上門送禮了,這種失落感很難承受。因此,不久後,他又主復出工作。

但是,也有持反對意見的人。比如東漢的張禹。他作過太子太傅,也擔任過丞相等官職。對於一個權力欲很重的人來說是死活不肯退休的,況且這還是皇帝極力挽留呢!但是這個張禹則根本不吃這一套。他曾經多次以疾病向皇帝上書表示自己要告老還鄉,但是每次都被皇帝拒絕了。但是他覺得既然朝廷有規矩,自己作為丞相,百官之長就不應該帶頭破壞這個規矩。於是,在他的一再堅持之下,皇帝終於準許他告老還鄉。

說了“延遲退休”和“提前退休”的事,我們不妨說說退休後的社會保障如何?

其實無論是古代還是今天,人們最為擔心的不是退休問題,而是退休後的社會保障問題。如退休金是否能足額發放,是否縮水等問題。以唐代為例,我們所熟知的苦吟詩人“郊寒島瘦”,孟郊和賈島可謂是一對難兄難弟,不僅科考之路艱辛無比,就連仕途也是同樣的蹇滯。二人一輩子隻做到副縣職幹部,在任上退休以後。生活無所找落,最後貧病交加而死。還有“初唐四傑”的盧照鄰也是如此,在新都縣尉任上退休以後,寓居在太白山的一個小屋裡。由於自己的家底不厚,也沒有退休金,全賴親朋以及朝廷顯宦的接濟才屢屢渡過難關。

這些是小官,我們在想大官不會如此吧?北宋時期的宰相杜衍,退休以後同樣是因為沒有養老金而困頓不堪。這是為何呢?因為他為官清廉,加上從來不治產業,所以才會落得個如此下場。歸根結底,還是朝廷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這也難怪會有那麽多貪官的一個原因,畢竟這種無利可圖的營生除了那些有信仰有抱負的正直官員肯乾,還有誰能不謀私呢?

這種情況到了明代才得到了一定的改觀。如明初規定:三品以上官員以本職退休,四品以下職任滿三年且無大過者可升一級退休。最初的時候,還規定了“仕官食原祿”的做法,即退休官員享受原來俸祿不變。後來取消了這一做法,但退休官員可免除賦稅徭役。另外,如有實在無法生存的,“有司月給米二石,修其身”,這種做法也算是夠人道了。之後的清朝也沿襲了這一制度,使得退休官員終於有了一定的社會保障。

文:甪裡先生

參考文獻:《複志賦序》《宋史》《明太祖實錄》《禮記·禮運》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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