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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住院必須要點滴嗎?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1985年定義合理用藥為「患者收到的藥物適合其臨床需求,其劑量滿足其個體需求,持續適當時間,且對患者本人及其社區的成本最低」。

據WHO估計,在所有開出的藥物中,一半以上配藥或銷售不當,而且有半數患者沒有正確用藥。在其列舉的不合理用藥的例子中包括了「在本應使用口服藥的情況下過度使用注射劑」。

在合理用藥原則當中建議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與依從性選擇給葯途徑與藥物的劑型,用藥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點滴的原則。

點滴不僅容易產生病原微生物汙染、微粒汙染,還可能發生沉澱、變色。兒童患者因年齡小口服給葯難度大、體液含量比例高、體液平衡調節能力差,因此兒童臨床治療選擇點滴較其它人群更常見。但年齡較大的兒童仍優先推薦口服給葯。

一般而言,下列情況可先予點滴治療

不能口服(如新生兒)或不能耐受口服給葯的患者(如吞咽困難);

患者存在明顯可能影響口服藥物吸收的情況(如嘔吐、嚴重腹瀉、胃腸道病變或腸道吸收功能障礙等);

患者適用藥物無口服劑型;

需在感染組織或體液中迅速達到高藥物濃度者(如使用抗菌藥物治療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等);

病情嚴重、進展迅速,需給予緊急治療的情況(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等);

患者對口服、肌內注射治療的依從性差。在患兒接受點滴治療病情好轉並能口服給葯時,應及早轉為口服給葯。



患兒就診時,醫師按照患兒所患疾病的診療規範、指南的指導,根據患兒病情建議家長是否需住院治療。每種疾病需住院治療的標準與原因不同,並不是所有住院的患兒都需選擇點滴治療。例如患兒診斷為哮喘持續狀態,按照診療規範和指南推薦應住院觀察,一旦發生呼吸困難方便及時救治,但推薦首選治療手段為霧化吸入相應藥品,而非點滴 。因此,兒童患病應根據病情合理選擇治療藥品與給葯途徑,並非住院就一定需要點滴。

來源:山西省兒童醫院 秦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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