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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事件會成為壓垮共享經濟概念的稻草嗎?

  滴滴事件會成為壓垮共享經濟概念的稻草嗎?

  呂倩 邱智麗

  共享經濟並非偽概念,其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限制共享經濟的最大問題在於法律法規沒辦法短時間內完全跟上

  共享經濟成熟過程中,規則與規則的保障機制需要進一步保障,不該唱衰共享經濟本身,更該譴責平台在具體規則制定、風險控制等方面的缺失。

  一石激起千層浪。

  滴滴順風車引發的輿論風波讓這家公司站到了風口浪尖。同時,也將話題延伸到了共享經濟這個行業。

  共享經濟是否為偽命題再次被擺上議程。

  壟斷下的畸形

  複星同浩資本創始合夥人劉琦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首先要明確何為“共享經濟”。

  他稱,對共享經濟有兩類定義——第一類是真正意義上的C2C模式,例如Airbnb、滴滴順風車等,用戶將自己的資產及工具與其他用戶分享,提高利用率;第二類是目前國內較火的B2C項目,如共享單車、共享醫院、滴滴快車與專車等。

  “這兩類是完全不同的。”劉琦開稱,B2C模式資產集中,利於控制風險與糾紛,但可控成本也非常高;相比較而言,C2C獲取成本低,雖然更符合共享經濟模式,但較難控制。也正因此,C2C模式更看重平台方到底願意投入多少成本,具體包括對平台機制的設定、對風險的把控、對處理糾紛流程的設定,以及進入平台資質的審核、服務過程的透明性、解決問題的時效性等。“如果不願為平台規則的制定以及進入門檻的審核耗費成本,那這個項目未來肯定會出問題的。”總之,劉琦開稱,兩種模式雖然花費成本的落點不同,但並不存在哪個好與不好的區別。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論B2C還是C2C模式,平台的公平性、風險性與可控性都是需要重點解決的,與具體落地哪個垂直行業沒有太大關係。

  滴滴如今的“壟斷”也被詬病。自從2016年8月滴滴與優步中國合並起,中國網約車市場一直呈現滴滴一家獨大的局面,雖然仍有神州、首汽、易到等其他參與者存在,但都無法改變局勢。商務部也曾對滴滴進行反壟斷調查,約談滴滴出行,但兩年時間過去,反壟斷調查一直未有結果。

  劉琦開表示,本質上講,行業內同時存在幾家良心競品企業是較為平衡的狀態,若乾良心玩家可以促使行業更具公共屬性,進而完善公共規則,而非完全按照商業邏輯運作。其次,不論是網約車行業還是共享單車領域,都存在被資本催熟、惡性競爭與極大資源浪費等現象,由於企業在資本助力下過度發展,企業自身的技術實力與運營能力反而並未得到核心提高,資本冷卻後,行業進入穩定狀態,企業便開始衡量運營成本與收入之間的關係,逐漸回歸市場自我調配。

  劉琦開認為,共享經濟並非偽概念,其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限制共享經濟的最大問題在於法律法規沒辦法短時間內完全跟上;順風車社交場景的確存在,但並非第一需求,核心痛點在於平台方如何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與安全隱患。

  “共享”是偽概念嗎?

  滴滴作為共享經濟出行領域最大的平台方代表,如今問題頻發。此外,去年曾出現過短暫的共享雨傘與共享充電寶項目,經過一時輿論熱潮後逐漸冷卻,甚至退出歷史舞台。

  共享經濟本身是偽概念嗎?

  多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的投資人與企業界人士均表示,共享經濟本身是具備存在價值的,尤其在盤活閑置資源、提升利率效率等方面。

  劉琦開表示,“共享”更多是一種“關係”——一方將手中富裕的生產力與資源分享出來,讓更多人使用,這種分享關係是肯定存在正向意義的。另一方面,順風車這類典型C2C共享經濟案例更多問題是出在執行層面。而諸如共享雨傘與充電寶項目之所以出現,是因為其本身在市場上是具備一定需求的,但究竟能生存到多大規模要具體看商品需求與商業化落地之間的匹配程度,共享雨傘落地失敗一方面是雨天場景本身較少,二是商業模式不夠大。另一方面,充電寶之所以還能存活是因為消費者對移動手機需求量大,但究竟是否也有足夠大的商業太空還有待檢驗。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與會計學教授芮萌在接受第一財經頻道《財經頭條》欄目採訪時表示,共享經濟的初衷是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激活閑置資源,使其得到充分利用。而共享單車被稱為偽共享經濟,是因為它並非閑置資源,而是重新生產投入,但它確實給人們帶來很多方便,以及綠色、環保的效益。

  要“共享”先“風控”

  通過此次滴滴事件,共享經濟行業應該吸取什麽教訓?

  滴滴官方宣布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免去黃潔莉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客服副總裁職務。滴滴出行稱,順風車業務下線後,公司將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對此,劉琦開表示,共享經濟成熟過程中,規則與規則的保障機制需要進一步保障,不該唱衰共享經濟本身,更該譴責平台在具體規則制定、風險控制等方面的缺失。

  一位Uber中國員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平台應盡可能將可避免的風險排除掉,並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妥善處理。Uber早期在安全處理方面也曾犯過類似錯誤,因流程與分級不合理等問題導致耽擱,之後便從技術方面開發更多安全功能,包括實時給親友分享行程狀態、一鍵SOS、隱藏司乘電話號碼等。

  據該人士稱,如果Uber司機被乘客投訴性騷擾將被立刻下線與封號,客服接線時均可看到該司機此前的客訴記錄。另外最重要的是,司機車牌號並非被設定為查詢流程複雜的隱私。

  不過,該人士補充稱,沒必要將滴滴與Uber再進行比較,雙方在技術、算法、產品設計、系統體制,甚至國情等各方面均有不同,但此次滴滴事件實在該引起互聯網行業反思在企業宣傳、文案設計、風險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意識。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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