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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知網不能只顧盈利應有公共責任擔當

趙志疆

據媒體報導,2月22日,中國知網更新了網站的支付頁面,增加了自定義充值。然而,這並非是知網的主動改變,而是法院判決的結果。去年5月,江蘇一名大學生狀告中國知網經營方,近日獲勝訴。原來,這名大學生想在知網下載一篇7元的論文,卻發現最低必須充值50元,用不完想要退款,還要交手續費,於是起訴了知網公司。最終法院認定這樣的限制無效,知網也據此對充值限額作出了調整。此後,知網“壟斷學術資源”“定價過高”等問題,成為輿論關注和討論的焦點。

演員翟天臨或許也沒有想到,他輕描淡寫的一句“知網是什麽”,竟至於成為學術界最大的笑話。很多大學生對這個問題嗤之以鼻:“不知道知網,怎麽能寫論文呢?”在他們眼中,國內博士生不知道知網,就如同“互聯網從業者不知道BAT、做設計的人不知道Photoshop、炒股的人不知道證監會”一樣荒唐可笑。不過,能寫論文,就知道知網是什麽了嗎?答案恐怕也沒有那麽簡單。

“知識付費”已成為多數人的共識,而知網無疑執行地最為有力:想寫論文就必須查資料,想查資料必須上知網,想上知網必須先付費。這起官司使人看到,知網的付費閱讀不僅明碼標價,而且預設了最低消費門檻。如果將這理解為對版權的維護,那就未免過於天真了,因為相比起對讀者的錙銖必較,知網對於作者是異常慷慨的,當然,只是慷作者之慨而已。

有人吐糟:論文被知網收錄,報酬只是面額不等的閱讀卡。雖然只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小恩小惠,但已實屬難得——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我也有不少文章被知網收錄在冊,但我連閱讀卡也未曾收到,想要查閱自己的文章,除了付費別無他途。

中國知網是為響應世界銀行提出的“國家知識基礎設施”概念而設立,是“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的組成部分,目的在於為知識生產和理論創新提供數據資源和工具,具有很強的普惠性和公益性。現在看來,這個本該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的知識平台,正在顯現出日益強大的經營性和盈利性。

財報顯示,知網年營收超過10億元,不僅是毛利率高達60%的版權運營商,而且是上市公司“同方股份”旗下利潤率最高的賺錢公司。“吸金能力”強大的背後,知網的“吃相”卻令人不敢恭維——針對普通讀者設定最低消費門檻之外,針對學術機構的報價更是逐年上漲,許多圖書館40%的經費都會花在購買數據庫上,而且訂購不能中斷,否則將無法接續。

2016年1月,武漢理工大學曾發布通知要停用知網,原因是從2010年到2016年知網的報價漲幅為132.86%,年平均漲幅為18.98%。但其後不久,武漢理工大學又重新訂購並恢復開通中國知網數據。原因很簡單,知網雖不是萬能的,但沒有知網萬萬不能。

即使不支付任何報酬,作者還是要把論文成果上傳到知網上去;雖然對報價頗多不滿,用戶還是要從知網完成付費下載。作者和讀者的依賴,知網自然心知肚明,兩者之間的“剪刀差”,也給知網帶來了豐厚的回報。

作者和讀者有沒有可能改換門庭?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作為中國最大的學術論文數據庫和學術電子資源集成商,知網收錄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學術資源,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而且隨著數據資源的集聚效應,壟斷地位仍在不斷加強。至此,知網面臨著與互聯網龍頭企業同樣的拷問——數據意味著競爭力的時代,如何避免那些數據巨頭“大而為惡”?

這當然不是說互聯網企業做大之後一定“為惡”,但不必諱言的是,企業做大之後,“為惡”不僅會變得更加容易,而且會更加難以防範。當企業強大到佔據壟斷優勢之後,不可避免要承擔一定的公共責任,公眾希望數據巨頭兼濟天下,資本的逐利性卻更希望“獨善其身”,這種割裂必然造成輿論紛爭。

實際上,壟斷不是問題,賺錢也不是問題,問題是憑借壟斷賺錢——反壟斷法明確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很不幸,輿論漩渦中的知網同時滿足了這兩條;更不幸的是,滿足這兩條的還有更多的互聯網巨頭。

知網事件發酵已久,相關部門有必要對此作出表態,不僅應明確告訴大家“知網是什麽”,而且應明確告訴所有互聯網企業,如何在商業運作與公共責任之間達成平衡。在公眾實際上喪失了“用腳投票”的領域,法律層面的“防火牆”無疑是公共利益的最後屏障。

(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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