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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華投資被列入被執行人 幕後大佬李光榮被捕後平安著陸

新京報訊(記者 林子 趙毅波)在實控人李光榮免於起訴後,特華系成為市場焦點。

近日,新京報記者獲悉,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華投資”)已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法院為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案號為(2018)冀8601執52號。

新京報記者近日就特華投資被列為被執行人等事宜向特華投資發送郵件,截至發稿時暫未得到回復。記者致電特華投資官網所示座機,電話無法接通。

根據特華投資官網介紹,特華投資由李光榮在1998年1月創辦,主要從事各類投資業務,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去年4月,“特華系”掌門人李光榮涉嫌行賄罪被逮捕,隨後取保候審。今年8月,李光榮被解除取保候審措施,免於起訴。

特華投資旗下入股精達股份、華安保險等公司。今年上半年,精達股份實現歸母淨利潤1.87億元,相比於去年同期2.86億元減少24.55%。而華安保險2018年報則顯示公司出現淨虧損2.32億元。

特華投資持有的精達股份和華安保險的股份,目前已經分別質押99.09%和100%。

旗下上市公司股份高比例質押

從2002年至今,李光榮掌控的特華投資先後投資國內第一家民營保險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保險”)、A股上市公司銅陵精達特種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達股份”),成為上述兩家公司的控股股東。同時,特華投資也成為了上市公司遼寧成大的第二大股東。

新京報記者發現,特華投資如今在兩家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高比例質押。

精達股份半年報顯示,特華投資持有公司2.50億股,已經質押2.48億股,質押比例達到99.09%。實控人同樣為李光榮的特華投資的關聯公司——廣州市特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精達股份3574.16萬股,已經質押3500萬股,質押比例達到97.92%。

截至今年一季度,特華投資持有遼寧成大的12327.3119萬股中,有12327.3100萬股被質押,僅19股未被質押,質押比例達到99.99%。

“特華系”旗下重要資產華安保險情況也是如此。華安保險2019年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摘要顯示,特華投資持有華安保險4.2億股,持股比例20%,是公司第一大股東,但特華投資所持華安保險股份已經100%質押。

“特華系”精達股份和華安保險業績出現波動。

今年上半年,精達股份實現營業收入61.16億元,相比於去年同期的63.21億元減少3.24%,公司實現歸母淨利潤1.87億元,相比於去年同期2.86億元減少24.55%。

精達股份稱,由於原材料銅的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出現波動,公司今年上半年營業收入才出現下滑。

華安保險方面, 2016年歸母淨利潤2.92億元,同比下滑62%。2017年,公司歸母淨利潤又減少至3815.59萬元。到了2018年,華安保險出現淨虧損。

華安保險2018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第四季度出現430.71萬元虧損,而在2018年前三季度,華安保險已經分別虧損1.11億元、566.53萬元、6896.78萬元,照此計算,華安保險2018年出現淨虧損接近2億元。

而華安保險在2019年4月29日公布的年報則顯示,合並利潤報表後,華安保險2018年出現淨虧損2.32億元。

李光榮“精通風險投資、資本運營”

作為特華投資董事長、總裁,李光榮也是華安保險董事長。

根據華安保險償付能力報告介紹,李光榮出生於1963年,是博士研究生,亞洲金融合作聯盟常務副主席、創立發起人之一,同時,李光榮還是英國中華總商會首席經濟顧問、中英企業家俱樂部創始理事。

“李先生精通風險投資、資本運營及現代企業管理”,華安保險稱。不過在早年,李光榮只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員。

李光榮於1963年出生於湖南。據媒體報導,李光榮大學畢業後進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擔任財貿辦科長,隨後進入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擔任證券部經理,在光大銀行廣州分行擔任業務發展部總經理等職位。

特華投資官網顯示,1998年1月21日,湖南人李光榮在廣州正式“下海”,成立了廣州市特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就是特華投資的前身。

在成立一年後,1999年9月,特華投資決定成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並在10月決定將公司搬遷至北京,11月組織專家學者,編寫出版《特華當代投資銀行叢書》。

媒體報導,李光榮就是從1998年開始在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財貿系金融學攻讀博士學位的。

新京報記者在知網上看到,李光榮在2001年4月10日遞交了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公司並購問題研究》。

這篇論文從並購的制度基礎、並購的內因外因、並購的現狀和發展等八個方面闡述分析,建議我國應完善並購市場、減少行政乾預,“並購要以提高經濟效益、增進社會福利為準則”,“建立市場性公司並購”。

李光榮創辦的特華投資的公司標誌中,圖形構成“錢幣”形狀,這正是象徵特華投資主要從事各類投資業務,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科研站成立後不久,李光榮開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出手”。2002年7月17日,李光榮率領特華投資對華安財產保險進行投資,使華安保險成為國內第一家民營保險公司,李光榮也在兩年後獲批成為華安保險的董事長。

在媒體2002年的報導中,當時的特華投資還沒有成長為“特華系”,而是被稱為“北京神秘民企”。

在特華投資收購華安保險之前,華安保險的股東包括華僑城、深圳機場等,當時媒體致電華僑城就此事詢問,華僑城相關人士答覆稱,“華安業績不太理想,我們對這個行業不熟悉,一些投資也無法控制,裡邊有許多事情說不清楚,所以一直想從中脫身。”

當時保險界分析人士稱,華安的主要業務來源是產險業,尤其是車險,市場競爭激烈。

不過,華安保險官網信息顯示,2002年下半年開始,華安保險開始進軍新領域——財險。

華安保險官網顯示,2004年7月,華安保險推出全國首個“利率聯動”的保險產品——華安金龍收益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2005年7月,華安變革大會召開,李光榮“在華安系統內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2006年3月,華安保險正式提出清理車險業務,重組業務團隊。

2007年,華安保險提前半年實現李光榮董事長在2004年全國會議上提出的華安新三年戰略目標。截至2013年12月31日,華安資產規模已超過120億元;公司實現年度保險業務收入66.9億元,償付能力達到325%。

在安華保險進軍財險的同時,2003年6月19日,李光榮率領特華投資進軍精達股份,擁有了上市公司平台,還曾擔任海通證券的獨立董事。

“精通風險投資、資本運營及現代企業管理”,是華安保險對李光榮的評價。

“特華系”掌門人李光榮卷入腐敗案 打聽項俊波一案

據多家媒體報導,2002年8月,李光榮被長沙市警察局刑偵大隊逮捕,逮捕原因是“廣州特華投資公司是通過虛報注冊資本騙取公司登記而成立的非法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榮則涉嫌偽造增值稅發票”。不過在兩個月後,李光榮就被釋放。

2018年6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一篇名為《警察英模何以蛻化為警界敗類 ——長沙市警察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胡志國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的文章,李光榮當年的案情才又被推上輿論舞台。

文章提及,某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某是其中與胡志國關係最深厚、受關照時間最長的一個。在2002年6月至2017年9月長達十五年的時間裡,胡志國多次濫用職權,為李某在變更強製措施、撤銷案件、打探案情等方面提供便利和關照。

上述文章稱,2002年,長沙市警察局經偵支隊受理了李某涉嫌虛假出資、挪用公款的案件,在時任支隊長胡志國的“運作”下,對李某的強製措施先後變更為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2003年4月,胡志國又一次發揮其“能量”,李某案被作撤案處理。

在文章的描述中,李某是投資公司董事長、2002年涉嫌虛假出資、2003年被撤案。李某被多方懷疑為李光榮。

新京報記者發現,在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12月披露的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胡志國在擔任長沙市警察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長沙市警察局黨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2(另案處理)涉嫌犯罪案件過程中,為李某2案件的處理提供幫助。

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國直接或通過其妻肖某1、女兒胡某3非法收受、索取李某2財物和人民幣現金共計價值65.074萬元及港元10萬元、美元38.67萬元。

上述描述中,特華投資董事長“李某2”是李光榮。記者粗略計算,上述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300萬元。

判決書還提及,2002年李光榮被撤案與胡志國給予其“人性化關懷和照顧”有關;胡志國曾幫李光榮打探中民投董事長董某1涉及車某案的相關情況、打探李光榮涉及中國保監會原主席項某案的相關情況。

據了解,中國民生投資集團(以下簡稱“中民投”)於2014年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500億元,被稱為中國最大的民營投資集團。

在中民投,曾任董事長的董文標號稱“靈魂人物”。2017年3月,董文標曾透露中民投在2022年前後有整體上市計劃,不過到了2019年,中民投資金問題爆發。

除了董文標之外,李光榮還曾打聽過項俊波一案。

2018年6月14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項俊波受賄一案。

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項俊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部門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貸款發放、資質審批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楊光(另案處理)收受相關部門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42萬餘元。項俊波當庭認罪、悔罪。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20日披露的判決書中標注,李光榮另案處理。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18年4月21日,“特華系”上市公司精達股份發布李光榮辭職公告,稱李光榮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職務,辭職後,李光榮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4月27日,精達股份再次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光榮因涉嫌行賄罪,被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

在李光榮消失超過一年之後,今年8月6日,精達股份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東特華投資,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於8月3日出具《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因決定不起訴,解除對李光榮的取保候審措施。

李光榮平安著陸。

新京報記者 林子 趙毅波 編輯 程波 校對 危卓

記者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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