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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大師的故事:魯迅當官記

1909年初 攝於日本東京。

魯迅(前排左一)與蔣抑卮夫婦(中)、許壽裳(前排右一)及醫護人員合影。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魯迅是二十五歲(1906年)在日本留學期間,因為幻燈片事件受到刺激,棄醫從文,投入文學事業,發願要用文學喚醒國人。

而事實上,魯迅直到三十七歲(1918年),才寫了第一篇白話小說。

那麽,三十七歲以前的魯迅主要在做什麽呢?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在做“官”。

辛亥革命是“海歸”們成為社會中流砥柱的一個關鍵契機。從日本回國後,魯迅本來只是師范學校的一個普通化學老師,紹興一“光複”,他馬上被委任為“浙江山(陰)會(稽)初級師范學堂監督”,也就是校長。

然而上任不過兩個月,1912年初,一個更好的機會來了。他的朋友許壽裳從南京給魯迅來了封信,說他已經向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教育部長蔡元培推薦了魯迅,請他到南京任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部員。

魯迅毫不猶豫地辭了職,前往南京。

青年魯迅 約攝於1912年

1925年,魯迅回顧當年從政的心情寫道:

說起民元的事來,那時卻是光明得多,當時我也在南京教育部,覺得中國將來很有希望。

從地方奔赴首都的魯迅,懷抱著“直掛雲帆濟滄海”的志向。紹興人天生有從政基因,何況周家本是官宦世家。鄉人也都認為魯迅從此要“闊”了。數年後魯迅回鄉接母親時,鄰居“豆腐西施”就對他說:“啊呀呀,你放了道台了,還說不闊?你現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門便是八抬的大轎,還說不闊?嚇,什麽都瞞不過我。”可見此次魯迅出仕,親戚鄰裡們都認為是周家中興的開始。

民元初創的教育部,機構相當精簡,一共三個司:“普通教育司”“專門教育司”“社會教育司”。每個司下面有兩個到三個科,全體人員不過73名。

剛到南京,魯迅的職務是“普通教育科科員”。數月後,國民政府北遷,魯迅也隨之北上,半年之後即獲升遷:官階被定為“僉事”,實職則被任命為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

魯迅的官位,如果從品級看,相當於清代的從四品,也就是現在的副司局級。從職務來看,相當於今天的處長。因此晉升之後的魯迅在教育部是正兒八經的中層長官,在部中日常事務有人負責給他跑腿。魯迅認為這個官還是比較“大”的。後來1926年7月的一天,已經久不到部的魯迅到部裡辦事。“一進門,巡警就給我一個立正舉手的敬禮。”魯迅因此感慨道,“可見做官要做得較大,雖然闊別多日,他們也還是認識的。”

楊先讓作品 《魯迅與“可愛的中國”》

魯迅的祖父周介孚進入仕途後,先是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時外放做了幾年江西金溪縣知縣,後來回京任從七品內閣中書。綜而較之,與魯迅的這個官位大體相當。

後來魯迅在與陳西瀅等打筆仗的時候,因為陳氏諷刺他是“區區僉事”,魯迅回擊說:

據我想,僉事這一個官兒倒也並不算怎樣“區區”,只要看我免職之後,就頗有些人鑽謀補缺,便是一個老大的證據。

從這些敘述可見,魯迅對這一職務是相當看重的。

那麽,魯迅這個“較大”的“官”,都主管什麽呢?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管轄以下內容:

關於博物館、圖書館事項;

關於動植物園等學術事項;

關於美術館、美術展覽會事項;

關於文藝、音樂、演劇等事項;

關於調查及搜集古物事項;

關於通俗教育及講演會事項;

關於誦俗圖書館及巡行文章事項。

管轄範圍頗廣。1920年以前,魯迅對他的工作是相當盡職和努力的。作為民國創始階段一個中級官員,魯迅在這個嶄新國家的文化建設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跡。今天的中國國家圖書館和故宮博物院、國家博物館,最初都是由他參與首創的。

國家圖書館的設立與管理是魯迅的職責範圍。“社會教育司成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籌辦一個京師圖書館。”為了籌辦京師圖書館總館和通俗圖書館,魯迅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這在日記中多有反映。

1917年1月26日攝於北京,京師圖書館開館紀念

魯迅也參與了歷史博物館的籌建。1912年6月25日,魯迅日記記載,“午後視察國子監及學宮”,是為了察看國子監是否適合設立歷史博物館。中華民國的國歌審定也是魯迅的工作內容。中華民國的國徽更是由魯迅直接設計的。

此外,魯迅還受蔡元培所托為北大設計校徽。這一校徽一直沿用至今。

注音字母方案也是魯迅參與制定的。1913年2月,魯迅參加“讀音統一會”,因為與會人員達不成統一意見,魯迅作為會議主辦方工作人員,努力居間調停,促成了解決方案。

從以上事實我們可以看出,魯迅並不是如我們想象的那樣,僅僅把公務員工作當作一個飯碗,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文學創作上。在公務員生涯早期,魯迅這個“官”,做得是很認真的。

袁氏稱帝後的洪憲元年二月,魯迅又得“進第三級俸”的物質獎勵。

後來他這樣總結自己:

樹人充教育部僉事,已十有四載,恪恭將事,故任職以來屢獲獎敘。

魯迅的勤勉和盡職,背後有兩個動力。

第一個是晉升。剛剛進入公務員體系半年,魯迅就成為中級官員。下一步如果晉升,就會成為司長,數年乃至十數年後成為次長乃至總長,並非不可想象。

不過,魯迅的仕途雖然起點較高,但是卻後勁不足。1915年之後,魯迅在仕途上就陷入停滯,“在教育部見天學做官”,卻一直沒有再能升官。這一走勢與祖父也非常相似。

和祖父一樣,魯迅固然精細、勤勉,願意盡職,但是他性格中的偏激和苛刻導致他無法很好地處理與上級和同僚的關係。

周建人說:

魯迅……不大喜歡祖父,然而他的性情,有些地方,還是很像祖父的。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祖父曾經做官,但……他卻常常頂撞上司,與衙役爭鬥很厲害的。……魯迅在教育部當僉事時亦與上司爭意見,與章士釗就鬧得很凶。

魯迅對“高等做官教科書”不是讀不懂,而是做不到。他表面上言語不多,內心中卻相當倨傲,幾乎所有上司都不入他的法眼。他有時甚至還會犯官場之大忌,頂撞上司。

他與大部分同事的關係也並不算好。他對部中同事大都有些看不起,認為他們觀念落後,不學無術。

相似的個性,導致祖孫兩人的公務員生涯走勢大致同步。魯迅和祖父一樣,整整做了十四年京官,到離職那一天,級別仍然是一個“處級”,沒有得到任何升遷。

雖然得不到升遷,魯迅仍然願意繼續在部中效力,因為這裡還有第二個吸引他的因素,那就是豐厚的薪水

1912年8月,魯迅成為五等僉事後,月工資定為240元。1914年8月,魯迅從五等晉升為四等,工資也由240元上漲為280元,與當時的大學一級教授的薪俸相同。1921年,魯迅又獲得了僉事的最高薪俸360元之“年功加俸”。

這樣的薪俸購買力如何呢?陳志遠在《文化人的經濟生活》中說:“北京1911年至1920年大米每斤3分錢,豬肉每斤1角至1角1分……植物油每斤7分錢。”當時北京的一個普通四口之家,每個月的夥食費是12元。魯迅所雇的女傭,每月工資是2元至3元。因此魯迅的收入是普通市民的數十甚至上百倍,堪稱巨款。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高的收入,1919年,魯迅、周作人兄弟才能以自己近3000銀元的積蓄,加上賣掉紹興故宅所得的1000余銀元,買下北京新街口八道灣一套四合院。八道灣11號是北京典型的“三進”大型四合院。這在當時已是頗為闊氣的住宅,今天更是價值起碼過億。

也正是有了這筆薪俸,魯迅在北京才能過上比較優裕的生活。他在北京時期,嗜好下館子、看戲、逛琉璃廠買書籍碑帖文物。這都是有錢有閑階級才能做的事。他平時上下班常坐黃包車。錢稻孫回憶有一段時間魯迅曾“包了一個鐵輪的洋車,上下班和外出都坐車,包的時間不長。不包車時,也總是雇車,走路的時候很少。因為當時路線很不好走。……教育部門口車有的是,雇車好雇”。

如今北京的魯迅故居,位於西城區阜成門內宮門口二條19號。與周作人兄弟失和後,魯迅從八道灣11號搬來此處。

因此,1913年底,教育部宣布要裁員,並且說僉事、主事要裁去一半時,部中人心惶惶,人人自危。魯迅也非常提心吊膽。好在最終魯迅的職務沒有受到影響。

1913年12月25日魯迅日記:

十二月二十五日,教育部令減去僉事、主事幾半,相識者大抵未動,惟無齊壽山,下午聞改為視學雲。

26日日記:

晚又有部令,予與協和、稻孫均仍舊職,齊壽山為視學,而胡孟樂則竟免官。莊生所謂不胥時而落者,是矣。

魯迅自己懸著的心落了下來,但是對於那些落職的同事頗感同情,因為他深知這個飯碗的重要性。

1920年起,也就是從政八年之後,魯迅對公務員生涯終於開始感覺厭倦。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他遲遲得不到升遷,而且也已經明白自己不太可能升遷了,因此生活重心已經從恪盡官守轉向文學創作;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從1920年起,由於政局動蕩,教育部開始欠薪,經常幾個月不開支。

因此他在教育部工作的兩大動力至此都已經近乎熄火。

民以食為天,欠薪直接影響到魯迅的日常生活。此時他肩負著包括母親和兩個弟弟在內的整個大家庭的養家重任,不得不另想他法。1920年8月,他接受北京大學蔡元培校長聘請,兼任北大國文系講師,每周一小時,講授“中國小說史”,月薪18元。從那之後,他又陸續接受高等師范學校、世界語學校、女子師范學校甚至黎明高中等校的邀請,頻繁奔波於各處,靠積少成多的講課費來維持高水準的生活。

這其實也是教育部很多同事的共同選擇。魯迅後來曾向鬱達夫描述他亦官亦教的生活道:“忙倒也不忙,但是同唱戲的一樣,每天總得到處去扮一扮。上講台的時候,就得扮教授,到教育部去,又非得扮官不可。”

在大學兼職講課的時候,魯迅開始經常公開諷刺官員的做派。

夏丏尊1937年說:

他對於官吏似乎特別憎惡,常摹擬官場的習氣,引人發笑。現在大家知道的“今天氣象……哈哈”一類的摹擬諧謔,那時從他門頭已常聽到。他在學校裡是一個幽默者。

這種半官半學的生活持續了五年多。到了1925年,有幾個因素促使魯迅決定告別公務員生涯。一個是這一年,一名叫許廣平的女學生闖入了他的生活。由於他的結發妻子和老母親都生活在北京,這一著名的師生戀在當時並不為主流輿論所接受,要想繼續這份感情,他需要離開北京。

1930年1月4日 海嬰百日全家照,攝於上海春陽照相館

另一個是正好在這一年,因為文學創作已經文名大著的魯迅經好友林語堂介紹,收到當時創辦不久的廈門大學拋出的橄欖枝。廈門大學邀請他擔任研究教授,開出的條件相當優厚,月薪400元。

因此1925年底,魯迅決定離開北京。作為告別官場的第一步,魯迅開始積極討薪。

1926年7月21日,魯迅公開發表《記“發薪”》一文,將政府內幕公布於眾,控訴北洋軍閥政府積欠他應得薪水共兩年半,9240銀元。然而這一曝光行動沒有什麽效果,據錢稻孫回憶,教育部所欠的薪金後來都沒有還清,隻用一張八行書寫了張欠條就算完事了。

1926年8月26日,魯迅在收到廈門大學提供的差旅費100元和月薪400元後離開北京,結束了十多年的公務員生活。

本文摘自張巨集傑《歷史的局外人》一書,原標題《魯迅的公務員生涯》。有刪改

1935年 魯迅在上海虹口大陸新村寓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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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著名歷史學者張巨集傑的文化散文合集,作者親自梳理自己從寫作初期開始的全部作品,結集為一冊,這些作品圍繞著文學與歷史兩條線索。文學如酒,歷史如茶,都是作者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通過文字書寫歷史,通過歷史探究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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