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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支付系統與數字貨幣

  意見領袖 | 周小川

  支付系統的數字化催生出數字貨幣

  從概念上看,數字貨幣可分為廣義的數字貨幣和狹義的數字貨幣。就廣義概念而言,任何形式的數字化支付工具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被稱為數字貨幣;狹義的數字貨幣往往由技術開發者自我界定和命名,他們通常會認為自己開發出來的數字貨幣才是數字貨幣,別人開發的都不是,所以往往就有爭議。其實,隨著時間推移,科技發展及其應用演進非常快,原來一些唯我獨尊的數字貨幣現在看起來也慢慢變得不時髦了。因而,我們主張廣義的數字貨幣概念,包容面大一些,在此過程中應當允許競爭性選優和不斷演進。

  而要談數字貨幣,就需要先談支付系統的數字化,這二者是聯繫在一起的。支付系統數字化是個過程,這一過程走到盡頭,意味著所有的支付工具都將是數字的,即數字貨幣。

  按傳統教科書定義,貨幣具有支付、定價和儲備三大功能。在這三大功能中,支付功能是基礎。如果沒有支付功能,其他兩項功能就無法正常發揮。比如上街買東西,要用貨幣來支付,為此也需要用這種貨幣來標價;如果不用支付貨幣而是換一種方式標價,比如用黃金,一個茶杯賣價為零點零零幾盎司黃金,也不是不可以,但它實在不方便,必須進行折算。所以如果沒有支付功能,定價功能就有點兒紙上談兵。目前,一些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就面臨這樣的尷尬局面:說它是貨幣,但卻沒有多少交易用它來定價和支付。薩爾瓦多曾宣布採用比特幣為該國貨幣,但卻面臨很多問題,實際應用於支付和標價的也很少。貨幣的儲備功能也面臨同樣的問題。貨幣能夠儲備一定價值,但如果不能直接轉化並用於支付,將影響其儲備功能的發揮。所以儲備功能與貨幣的支付功能也是相聯繫的。

  從國民經濟角度來講,絕大多數支付是銀行轉账支付。當然也還有非銀行的账戶轉账,比如,獲批執照的互聯網平台可以為客戶開立账戶,可以從該账戶進行轉账。轉账支付的交易總金額非常大,每年大概有9000多兆元人民幣,相當於GDP的幾十倍。除了轉账支付以外,還有預付式儲值卡、現金交易等支付方式。

  總之,支付體系的數字化等同於支付工具轉化為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無法單獨建立和存在,需要依托於支付系統才能運行。

  支付系統的演進

  支付系統的數字化等同於推行數字貨幣,而支付系統的數字化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總體上看,支付系統跟傳統銀行的實物型業務體系發展相一致。例如,老電影裡看到的瑞士銀行都有保險箱業務,客戶有貴重財產,可以存放在銀行保險箱裡;其账戶的账目都記在小本子上,但它們非常重信用,需憑身份和支付憑證(支票、匯票等)支取或支付。西方一些國家有使用個人支票的歷史和習慣,支票實際上是一個支付指令,收到該支付指令後,必須先集中到某一個地點進行分檢,然後利用交通工具(火車、飛機)運輸分發給各家銀行,由其在各自客戶账戶上記账,體現為账戶餘額變化,這就是結算。在美國,過去因為規定銀行不得跨州經營,跨州支付往往意味著跨行,所以過去美國常年至少有6架飛機在國內飛來飛去,專門負責運送支票。中國過去也存在跨地區支付問題,客戶儘管是在同一家全國性銀行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開戶,但過去在不同省份開的账戶分散在各省分行的電腦系統內,不是全國統一集中的账戶系統;後來普遍使用大型計算機進行集中化以後,才把所有账戶都集中起來。除了結算以外,账戶轉账可能涉及不同的銀行,一般來說會由中央銀行或者某一個清算機構來幫助解決跨行账戶之間的資金交換,也就是清算。清算系統也是從手工逐步發展到計算機化和數字化。隨著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的發展,账戶體系、轉账、結算、清算率先實現了數字化,當前有待數字化轉型的主要是紙幣類現金交易等。

  數字化之前的階段通常稱為電子化。在電子化過程中,早期有過一個階段是電話銀行,在美國運行的時間還比較長,是當時電子化的主要步驟。然後是信用卡,最開始是以磁條為基礎的,後來增加了加密措施,再往後在塑料卡(Plastic Card)內部添加了集成電路(IC),IC卡其實已經屬於數字化了。這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在此過程中,隨著自動化程度的提高,效率也提高了。電子化與數字化相比,尚沒有形成足夠的實時通信和處理能力,比如在用借記卡支付時,並不能真正實時檢查該账戶裡有沒有錢,也不能直接扣除账戶資金以避免账戶“雙花”(即一筆錢兩次或多次重複花銷)。因此,如果要防止這類“超支”風險,最直覺的要求就是能實現實時扣账,這就依賴於數字化的進一步發展。但卡類支付在那時還做不到這一點。

  應該說,早期的電子化與數字化,特別是通信系統的電子化與數字通信,是有區別的。而現在電子化與數字化的界限已不太明顯,很難嚴格區分。總體而言,隨著账戶管理開始數字化,通信開始從電子化走向網絡化、數字化,支付系統也隨之逐步進入了全面數字化進程。

  卡基支付的演變

  大家知道,銀行卡一般分成貸記卡(信用卡,Credit Card)和借記卡(Debit Card)。為什麽貸記卡率先得到發展,一個重要原因是,當時沒有實時通信和實時账務處理的技術支持,只能退而求其次。也就是說,如果金融機構信任持卡人,給他發了卡,持卡人可以先消費後付錢(Buy Now Pay Later,BNPL)。多長時間後再付錢?當初規定是25天,這是當時由技術條件決定的平均結算周期。等收到髮夾行的账單以後,持卡人再付錢,一般都是把個人支票寄過去付錢,這樣髮夾行才能夠從持卡人账戶扣除消費金額。後付錢的做法會帶來一系列連帶政策,比如,25天寬限期是不收費的,因為這樣能鼓勵人們使用信用卡。但成本由誰承擔?由商戶承擔2%的交易費用。這也就是為什麽國內開始推廣信用卡時,很多商戶都不樂意,他們認為自己損失了2%的銷售收入,還不如直接收現金。接下來,25天寬限期過後,如果持卡人無法還錢的話,就需要支付懲罰性利息。在正常利率情況下,如果信用卡還款逾期,一般逾期利息是18.5%(也會隨著通脹水準而變),這是相當高了,確實有點懲罰的意味。與此同時,一些精明的個體商戶或小微企業主發現,在需要流動資金時,可以多申請幾張信用卡,通過信用卡接替借錢並利用25天的寬限期來免費使用資金。因而,信用卡就變相成為個體商戶、小微企業的貸款工具。美國及一些國家對信用卡“情有獨鍾”,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它提供了這麽一項小額借貸功能。不過,它也確實引致了不少另外的問題,如對過度消費的縱容、信用卡逾期官司多、軟暴力催貸、信用卡盜用等。現在一些互聯網平台公司特別喜歡渲染“先買後付”這個概念,說為小微企業貸款創造了新的工具,是銀行過去不肯做的。但如果我們去看看歷史,就會知道它曾經是怎樣因技術條件而形成的,並不是政策創新。

  這麽一來,反而借記卡的發展相對滯後了。借記卡對應的是銀行账戶裡的資金,當持卡人消費時,按理說應能夠實時減記账戶裡的資金,避免“雙花”。但早年在技術上無法支持,即使做到實時減記,也並不意味著商戶能馬上拿到資金,也可能要隔一兩天。後來隨著互聯網實時數據通信的發展,使得“減記”得以更實時更順利地進行,由此出現了實時借記卡。至於預付儲值卡就比較好理解,它是個一次性錢包的概念,在IC卡或磁條卡上有預付儲值,用完了就沒了。總的說來,美國信用卡(貸記卡)發展得比較早,佔據了很大的支付市場份額,實時借記卡發展機會少一些,有路徑依賴。歐洲某些國家則比較積極地推行實時借記卡。

  這當中還涉及“器具”,因為數字化首先要有“器具”。對信用卡來說,早期的POS機無法實時傳輸足夠量的信息用於處理客戶账戶,也就無法做到實時結算。它當時只能發送信息給卡組織來核查持卡人在不在黑名單上,只要沒在黑名單上就允許其刷卡消費(buy now),25天后再付账(pay later)。再後來,人們發現“器具”移動不方便,比如乘坐出租汽車,早期是無法用信用卡支付的;後來隨著數字化移動通信發展,開始有了移動POS機。

  這種結算過程可能會出現差錯,因此要有差錯糾正機制,包括可以將付款重新扣回(charge back);如果造成了損失,則由卡組織、髮夾行和收單機構進行分擔。卡組織一年完成上兆金額的交易,其間承擔幾十億損失也屬正常。借記卡依靠實時通信所能做的操作更多一些,出錯的概率大幅降低。它是直接從账戶中扣減,通信量就要增加一些,而這時已開始逐漸採用數字通信了;同時借記卡需要加密碼,所以也要依靠加密技術。

  現在的移動通信、互聯網設施、移動終端很好地解決了技術問題,數字化取得了很大進展,支付也就可以數字化了。數字化支付既有账戶轉账型的,互聯網平台也可以實現账戶對账戶轉账,與銀行账戶之間的轉账相類似;也有儲值錢包型的,如預付儲值卡類型的,不需要通過實時通信去處理商戶和個人的账戶。像Visa Cash小額錢包,預充了少量資金,可用完即棄,也可以繼續充值。所有這些支付工具數字化都發展起來了。在貨幣數字化發展過程中,應在思路上理清,哪些業務模式是從卡基支付業務中繼承而發展的,哪些是應該摒棄的。

  作為金融基礎設施的跨行清算

  對於支付系統的數字化,普通民眾能夠看到的都是終端使用部分,包括信用卡、POS機及其他支付終端設備、二維碼等,但其背後是大量的結算和清算操作。大銀行的內部結算量會更大些,很多交易都在自己系統內,比如兩個账戶都屬工商銀行,在內部就可以完成結算;但如果是工商銀行账戶支付給建設銀行账戶,就要走跨行的清算系統。清算系統一般都是由中央銀行主辦,軋差後定時(每日)進行跨行交易,現在都是用計算機系統,自動化程度相當高,清算速度相當快,也相當可靠。所有參加清算系統的部門都需要事先交清算準備金,存放在中央銀行,用於清算時準備金的收付,準備金不夠時需追加。

  如果互聯網平台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想參加清算系統,一種辦法是走正規渠道,向中央銀行申請加入;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他們自己悄悄乾,將自己系統與各銀行相連接,繞過中央銀行清算系統,自己完成清算,但這當中涉及突發風險、統計、安全性、糾錯等一系列問題。也有人提出,清算功能也可以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來解決,但總體上清算業務應該在一定條件和一定監管下可控地進行,清算功能具有明顯的公共基礎設施屬性。

  支付系統數字化取得進展以後,是不是需要實現實時全額結算?如前所述,跨行結算必須要通過清算系統。清算分為兩種:全額清算和淨額清算(也稱軋差清算),這是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比如,工商銀行每天同建設銀行需要進行的跨行交易可能有幾百萬筆,這些交易是逐筆清算,還是兩家銀行各自先內部軋差一下再進行清算?如果是逐筆全額清算,總金額可能高達幾千億元,但經過內部軋差後可能最後只剩下幾億元的淨額了,所以淨額清算比較有效率,但一般不能實時;淨額清算一般會選一個周期,銀行業傳統上是一天,但在技術上也可以把周期縮短為一個小時。淨額清算還有一個優點,就是較少承擔風險。跨行交易出現差錯,就需要承擔風險,但如果先軋差後再跨行淨額交易,銀行承擔的風險就會較小,相應的對資本金要求也就小。所以前一段時間國際掉期與衍生品協會(ISDA)表示,希望中國的衍生品交易採用淨額結算,不希望全額結算,否則對加入中國衍生品市場交易的外資銀行的資本金要求過高。

  隨著科技的發展,支付系統可以實現實時全額結算(RTGS,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香港大約在10多年前就搞了RTGS,當時被視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一項重大技術進步。但先進技術在應用上不見得一定就好,還得區別對待。舉兩個例子。一是金融詐騙,有一些人受騙後很快就把錢匯出去了,騙子收到錢後就將其分散到幾十個、上百個零散账戶中,再進一步匯走,因此警察機關很難將資金全找回來。後有人建議說,在ATM上做大額轉账支付,還是24小時或48小時結算為好,這樣如果客戶發現受騙還來得及截留。二是“T+0”,很多人一直在討論,能不能在股票市場實行實時結算?“T+0”意味著同一隻股票一天可以買賣很多次。雖然這樣有助於激活市場交易,但也可能鼓勵和造就投機。所以說,不見得“T+0”就最好。對實時全額結算的優缺點不能人雲亦雲,不見得最快就最好。

  此外,貨幣跨境交易必然涉及跨境清算,各國貨幣最終都會回到各自中央銀行進行清算。比如跨境使用的美元,其最終清算都得通過美國的兩個系統,一個是Fedwire,一個是Chips,才能完成账戶最後的結算。

  大家可能也很關心支付系統與SWIFT的關係。特別是2022年俄烏衝突以後,很多人注意到俄羅斯多數金融機構被“踢出”SWIFT。因此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SWIFT系統。它全稱是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本質上是個通信系統。也就是說,在整個支付系統數字化過程中,需要一個通信過程將支付之前的有關溝通及支付指令傳遞給支付相關方,其自身並不承擔支付結算的账戶處理功能。SWIFT發展得不錯,加密功能做得很好,參與部門也很多,儘管名稱上帶有銀行間(interbank)字樣,但參與的部門並不限於銀行,很多貿易商也加入了該系統。SWIFT覆蓋面大,有規模效應。一旦加入SWIFT後,通信交換會比較方便,但它本身並不是結算機構,也不是支付系統,是為支付服務的通信系統,真正的账戶處理不在SWIFT。因此,有人認為發展數字貨幣可以替代SWIFT,還是有概念上的偏差的。

  支付系統數字化中的安全性

  支付系統還有一項很重要的要求就是保證账戶系統的安全性。過去账戶系統的安全性需要幾個方面來管控。一是集中化,大銀行基本上都把客戶的账戶系統集中於計算機主機。大型主機系統可靠性比較強,幾乎所有大行都採用,同時嚴格管控對账戶系統的訪問和操作。訪問前述主機必須通過通信控制器,專門檢查訪問合格性;必須是非常準確的受權實體,在有明確加密和解密檢查情況下,才能做特定的事情。總之,账戶系統控制得很嚴,不容易出事。而過去的小型機開放型系統(open system)就不容易做到這一點,容易有欺詐、作弊、攻擊等現象發生。總之,账戶系統安全非常重要,整個網絡通信系統的控制也非常重要。二是傳輸過程加密,且加密分布在不同的環節。由於“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加密也要實時改進升級。比如,早期的磁條信用卡加密就比較弱,其後改為加強加密(卡面上印有VC兩個字母的信用卡),再後來的IC卡加密又進一步加強了。除了卡片加密外,傳輸通信也要加密,從POS機到Visa、Master或銀聯等卡組織,再到銀行主機的信號是加密的,防止被截取並破解。再如,區塊鏈數字貨幣也有自己的加密屬性。在數字化情況下這些加密比較牢靠,真正改變了整個系統的安全性等級,這也是支付系統數字化的核心內容之一。

  支付系統中存儲的客戶信息會涉及大數據的安全訪問和處理,數據隱私安全如何保證?現在對於大數據,既要保證安全和保護隱私,同時也要求能對大數據有所利用,畢竟它是很好的資源,於是就產生了對大數據安全加工技術的需求。當然,附加了安全加工技術會使得大數據處理變慢,而且安全加工技術是否可靠也是個問題。儘管對數據加密問題下了很大功夫,但仍有大量的客戶隱私數據洩露到市場上,產生了大量的非法交易,這在一定程度上與數字化信息的可複製性有關係。因此,網絡安全、隱私安全計算這些內容都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了解支付系統的數字化過程,有助於我們理解數字貨幣的出現與發展。人民銀行2014年開始研發數字貨幣,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其思路源頭與同科技界包括海外及歐洲人士的一些交流有關係。在社會各界的研發過程中,很多數字化技術得到了應用,其中重要一條是看重移動通信,將它作為非常重要的客戶終端。最早傾向的方案並不是區塊鏈方案,後來才出現了區塊鏈技術。同時,商戶/客戶端信息交換也並不限於二維碼(QR),蘋果公司等推出的是近場通信(NFC),有關新技術都是為了方便且安全地解決終端之間的無接觸通信。總之,具體技術的選用是競爭擇優的,也與應用條件有關。

  這裡有必要說一下,最早搞區塊鏈的人強調,區塊鏈技術特點非常突出,一個是加密,但後來比特幣也出現了資金被盜竊的情況;另一個是供應量恆定或穩定,比特幣的供應量是限定的,不隨通貨膨脹而發生變化,但也造成了用於挖礦的資源消耗;再一個是去中心化,推崇的人提出,為什麽數字貨幣非要有一個政府、監管機構或者中央銀行來管理,其實沒監管者更好。當人們有了一項具備一些特長的技術發明,總會最大限度地推銷這些特長及用場,有時候也難免會誇張一些。而從應用者的角度來講,一開始可能也覺得這項技術很新鮮,不妨試試看看。但隨後需要細究時發現,不見得“去中心化”就一定好,萬一账戶裡的資金丟失,都沒地方去查問,也沒有機構幫忙找回;另外,能保證每筆交易都不出錯嗎?出了錯,有沒有人去解決?因此不見得“去中心化”就是最好的選擇。圍繞比特幣從一開始爭論就比較大。再後來,又出現了以太幣、萊特幣、狗幣等各式各樣的加密貨幣,但沒有哪一個加密貨幣處於主導地位。比特幣最火旺的階段可能是五年前,當時歐洲有不少國家的ATM都可以直接進行比特幣交易,後來又慢慢地降調了。

  因此,要用廣義的支付系統數字化來理解數字貨幣出現和發展的整個進程,這樣就可以在更大的空間上來理解、選擇、推進、試驗。狹義的數字貨幣不是不可以,但說服力不強。此外,數字貨幣的研發也要服從競爭原則,競爭力強且符合市場條件的就能獲得更廣泛的應用;不能因為自己想佔上風,就說別人的都不是數字貨幣,只有自己才是,這沒有說服力。

  按屬性與應用對數字貨幣進行分類

  大概在四五年以前,由各方自我界定的狹義數字貨幣定義開始逐漸不佔上風,從國際清算銀行(BIS)開始,隨後也有其他一些國際性機構,認為有必要先在概念上對數字貨幣做分類,然後再看如何推進。這裡,筆者試著從不同角度對數字貨幣進行多維分類,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第一,以账戶為基礎(account-based)還是以代幣為基礎(token-based)。運用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以太幣是以代幣為基礎的。而現在的账戶支付,包括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是從账戶到账戶,是在账戶基礎上的數字化支付。貸記卡、借記卡也是账戶系統上的支付。從安全可靠性上看,大型銀行主機系統運營這麽多年,账戶系統的性能還是很有保障的。支付業務有時出問題,主要是在其他環節出了問題,比如從账戶中已取出的資金可能被騙,或者中間的加密被竊密等等,但账戶系統不容易或很少出故障,說明挑戰以账戶為基礎的支付系統,其立論依據不足。此外,有一些預付儲值卡,如公交卡、校園卡,有預付账目但不是銀行账戶,它們也不是以代幣為基礎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區分。

  第二,面向零售的還是面向批發的。歐洲一些國家如瑞典,研發的是面向批發的數字貨幣。那麽“批發”指的是什麽呢?有人說主要是解決大額的支付,也有人認為主要取決於是否由中央銀行通過跨行清算系統去處理。如果是經中央銀行的銀行間(或金融機構間)交易,不管金額大小,都屬於批發;其他企業之間、商戶和個人之間的交易實際上都算零售。各國對批發和零售的定義也不完全一樣。很明顯,國內目前所做的,不管是微信、支付寶還是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發的數字人民幣,都比較注重零售。當然,用數字貨幣去做大額批發業務也有空間。從過去經驗來看,一方面,大額支付的每單交易金額高,如手續費按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會使得機構傾向於做大額業務。另一方面,大額交易涉及金融系統安全,還可能出現各種不正當應用,容易卷入包括洗錢、武器交易、跨境賭博、毒品等交易。

  第三,私人發行的還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據此可分為穩定幣和非穩定幣。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穩定性高;其他發行人發行的是私人數字貨幣。穩定與否往往要選一個參照物,人們通常選用中央銀行貨幣作參照,但嚴格來講,如果考慮到中央銀行也會“犯錯誤”以及通脹因素,中央銀行貨幣的價值也並不是完全穩定的。非穩定幣強調自己有獨立的價值,它跟美元等貨幣之間的關係由市場決定,比特幣、以太幣等都屬於這樣一種類別。大家知道,臉書(Facebook)在2019年發布了Libra白皮書,宣稱自己將發行一種新貨幣,是一種穩定幣,其“錨”是多種貨幣的加權,但它又沒有透露是哪些貨幣,各佔多少比例,怎麽對“錨”進行管理。後來Facebook發現,單由自己很難讓Libra同時錨定多種貨幣,因為這需要Facebook與各國政府、各家中央銀行去打交道,所以它後來將Libra改為了Diem,變成單一盯住美元的穩定幣。但什麽叫穩定幣?穩定與否不能是自稱的。如果發行方說自己發行的是穩定幣,那麽它每發行一元的新貨幣,就必須在中央銀行存放一元法定貨幣作為準備金,確保新貨幣出現問題時能有幣值保障。但對發行方而言,在中央銀行存放準備金成本很高,即使是實力強大的私人公司,也不太容易拿得出。所以Facebook對外宣稱,Diem是穩定幣,自己已經存放了相關準備金,也會成立獨立機構來管理準備金,但並不打算將準備金存放在中心化的中央銀行。這套說辭的可靠性外人並不知道,後來也受到各方質疑,認為Facebook根本沒說清楚是不是真正能做到穩定。所以,穩定幣的穩定與否不能由發行方自己說了算。

  第四,中心化的還是去中心化的。這與以账戶為基礎還是以代幣為基礎是相聯繫的。中心化被認為有政府管制的意味,因此去中心化一度非常流行。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分類,前面已有討論。

  第五,計息的還是不計息的。也就是說,數字貨幣不論是誰發行的,到底對持有人付不付利息,其實在政策上是可以選擇的;也可以今天不付息,以後需要時改為付利息。如果數字貨幣能夠付息,其實又多了一種用途。在金融危機或者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一些國家可能需要實行負利率,美國、歐洲、日本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期間都曾面臨過這類情況。儘管需要實行負利率是一種宏觀現象,但實行負利率對現鈔不管用,現鈔只要放在家裡就不受負利率影響。需要負利率的時候,計息的數字貨幣反倒有了優勢,它可以實行負利率。

  數字貨幣實際上可按不同維度有多種分類,至於每種分類是否理由充分、未來是否站得住腳,可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當前多種技術、多種方案並存、相互既合作又競爭的條件下,各種類別的通用性(interoperability)至關重要。比如,過去在零售支付方面的信用卡,髮夾行一般都是銀行,也有其他機構可以髮夾,但各家不能各顧各的地盤,否則成本高、效率低,因此需要有卡組織在各家信用卡之間建立通用性。2002年前後,商場的收銀台上會放十幾台POS機,分屬各家銀行,原因是這些POS機互不通用。後來成立了中國銀聯,也就是通過一台POS機,由銀聯統一轉接到各家銀行;如果查授權,黑名單也集中在銀聯。這樣就解決了不同卡的通用性問題。目前在第三方支付中,互聯網平台公司、金融科技公司間還沒有出現像卡組織這樣的協調機構來促進它們實現互操作和通用性。中央銀行應在一定程度上發揮推動作用,也就是通過協調來促進和提高它們之間的通用性。其中一個重大的改善就是提高二維碼的標準,並依此推進通用性。此外,增強通用性也有助於反欺詐。過去大家掃二維碼,有可能被引導到虛假的網站,或者會被塞入木馬病毒,從而出現欺詐。因此,需增強通用性並不斷提高安全標準。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也許到某一年,整個二維碼系統需要徹底升級更新。就像有些互聯網“大腕”說的,二維碼目前是個好東西,但也不是“長命百歲”的;蘋果公司乾脆說二維碼不行,還是NFC技術更牢靠。

  商戶端涉及成千上萬商戶的管理問題,可參照信用卡的四方模式。在商戶端,有些商戶可能作弊套卡,商戶作弊的關鍵是當客戶用卡時,其通過一定破解措施截取了客戶的銀行卡和個人信息;同時,如果該信用卡或借記卡有密碼,其也可以在POS機上做手腳截取密碼。這樣一來,商戶就可以提供這些信息和密碼給犯罪機構去違法複製假卡。對這些商戶的管理,靠髮夾銀行獨自管理是不易做好的,所以往往依靠收單機構的系統,即由收單機構對商戶實行管理(過去的收單業務真是上門去商戶那裡收單,現在全部電子化數據化了)。收單系統的業務涉及髮夾行、成千上萬商戶和持卡用戶的大量信息,需要管理好,特別是要保持機具不出問題,該加密的加密,該升級的升級。

  與此類似,如果有多種數字貨幣,它們之間應盡可能具備通用性,才能更好地被社會所接受。因此,通用性就變成未來各種數字貨幣必須考慮的重要特徵。數字貨幣在零售系統推行時,也會面臨過去推行信用卡過程中所遇到一系列的問題,尤其要處理好髮夾行、卡組織、收單機構、持卡人這四方的關係和利益。總之,通過數字貨幣的分類,我們可以去考察各種不同數字貨幣的運行要點。

  按貨幣層次對數字貨幣進行分類

  人民銀行曾表示,中國數字貨幣現階段發展主要針對M0,就是說替代流通中的現金,這個做法很容易被誤解。有人會說,轉账支付如果不搞的話,恐怕競爭力不夠;大額交易收費高,為什麽不搞大額交易?跨境交易支付空間大,是不是可以優先考慮?等等。這當中涉及一系列概念:人民銀行是不是只是將現金變成CBDC?究竟什麽是M0?M1不是中央銀行貨幣而是商業銀行貨幣嗎?

  事實上,中國的M0概念是個窄概念,跟有些國家不太一樣。比如,在美國,除了現鈔外,支票账戶資金也是現金,因為支票账戶資金是準備隨時開支票花掉的,所以過去支票账戶也不付息(後來慢慢地付了很少一點兒利息),因而美國人所說的“提現”跟我們所說的“提現”不完全一樣。支票账戶的數字化轉型,按照之前所說的數字貨幣分類,它屬於以账戶(account)為基礎的,並沒有以代幣(token)為基礎,但仍是現金概念。為此,中國數字貨幣聚焦於M0,不能理解為就是現鈔,不見得僅限於現鈔。

  那麽M1是商業銀行貨幣還是中央銀行貨幣?有人認為,多數國家的商業銀行是私人辦的,因此M1是私人貨幣,其實這是個誤導。商業銀行受到高度監管,存款受存款保險機制保障,大一點兒的銀行屬於“大而不能倒”,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大銀行账戶裡的存款在安全性上基本完全等價於中央銀行所發行的貨幣,是不會出問題的。可以用可靠性概率來表達貨幣的可靠性,如果說中央銀行印發的紙鈔有99.9%的可靠性(為什麽不說100%,是因為紙鈔極個別也會出問題),大型銀行或者說大中型銀行在存款保險限額以內的M1,至少可靠性也是99.5%。當然,小銀行的存款“牢靠”程度略差一些。個別小銀行甚至沒加入存款保險,也有可能破產。但如果是在存款保險限額(國內是50萬元)以下的,客戶的M1資金就能得到全額償付,在可靠性上基本等價於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有一些人包括一些國際機構認為,M1是商業銀行貨幣,M0才是中央銀行貨幣,這個說法不準確,其實M1存款账戶裡的資金也都是高度可靠的,其可靠程度與銀行大小以及是否加入存款保險、是否在存保限額以內等相關。

  將數字貨幣作區分並將其定位於M0,還有一個操作層面上的考慮。因為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都是很複雜的機構,M1和M0的管理分屬不同的部門。同時數字貨幣的研發需要花大量的人力和資金,需要某個具體機構或部門來負責,其財務、會計、審計等也需要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對應的部門去管理。所以,將數字貨幣定位在M0意味著將數字貨幣業務歸屬到M0對應部門去管理。當然也可以由別的部門管理,這之間會有一些優缺點的比較。因此,對將數字貨幣定位在M0這件事不要誤讀,更不能說是面向零售、注重零售,沒有這層意思。

  數字貨幣聚焦於零售支付和M0,還跟效率差距有關係。數字貨幣定位可以有多種方向、多個用途,往往要先審查比較各種方向用途的效率改進空間有多大。從廣義上看,現代支付系統、銀行業務等已在數字化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但各領域的進展不平衡。在進一步數字化時,有的領域效率能改進50%,大有潛力;有的領域原來已經高度數字化,效率再提高的空間可能只有10%,當然朝這方向來開發數字貨幣的積極性和緊迫性就會小一些。同時,雖然有的領域有很大改進空間,但技術障礙並不是主要問題,如果存在別的障礙不解決,僅用數字化幫不了太大的忙。因此,經過效率改進空間的分析比較,得出的結論會是數字貨幣更看重零售支付和廣義的M0領域。

  在批發領域,大額轉账、跨行交易和跨行清算等批發業務的數字化程度已相當高了,當然也還有改進空間,但改進空間不太大,可能連10%都不到。絕大多數人對批發領域的細節不太關注、不太了解,改進與否也不會太引人注目。

  商戶之間的B2B銀行轉账業務,應該說現在的數字化程度和效率也已非常高,提升空間也比較小。此外,還應了解具體支付業務的效率空間和定價之間的關係,效率與業務的技術性成本關係較大;而定價不僅基於成本,還與政策取向、競爭程度及機構內部的轉移定價有關。對定價如有爭議,並不一定能通過技術改進得以解決。

  最引人注目的還是零售領域支付,而且改進空間最大。一方面還有大量紙鈔在使用,成本較高;另一方面,貸記卡、借記卡使用了幾十年,慢慢地失去先進性,未來可能需要實質性升級或被大幅度替代。再有,預付儲值卡面臨不少挑戰,未來不好說。像香港的八達通卡,國內的公交卡、校園卡等,都面臨著升級換代和擴展通用性,過去單一用途的IC卡,現配上一個多重作業系統(MOS,Multi-operation system),在過去用途的基礎上可增加新的用途和通用性。在美國使用較廣的紙質支票也面臨著被淘汰或被大幅替代的局面。所以,無論從現鈔、塑料卡還是支票账戶來看,在零售領域的新型數字化替代空間會更大。

  數字人民幣的雙層體系

  中國的數字貨幣處於研發、試點、推行過程中,雖說人們難免在概念、內涵、技術選擇上仍有各自的偏好,但已初步收斂並形成較多共識。大體上,人們接納廣義的而非狹義的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體系,不排除或肯定以账戶為基礎的和中心化的系統選擇,聚焦解決零售系統短板,實時推進各產品間的互操作性並有序提升標準,由支付系統衍生出的其他金融業務應持牌經營、一致監管、防範風險,歡迎並支持人民幣國際化的方向,等等。

  幾年前,中國人民銀行和業界聯合推行的所謂DC/EP研發計劃,DC(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是電子支付,中間是一個斜杠,意味著兩者既可以是“和”的關係,也可以是“或”的關係。科技是連續發展的,哪些是EP、哪些是DC,不能截然分開。整個支付系統的改進也是“一磚一瓦”連續累進的,也就是說,不需要將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對立起來。從術語的分類也可以看到,它們實際上都是包含多種選擇的,其目的都是為了實現支付體系的高效、低成本和安全可靠,而不是僅從某一個供給商的角度來說只有自己的技術才是最應該選擇的、才算新技術。因此,這也是一種鼓勵多渠道研發、競爭,同時盡可能事先設計好、後果可控的方式。DC/EP實際上是一個項目計劃,類似於發展數字貨幣或電子支付的一個工程項目,DC/EP本身並不是個產品。在這個項目中,可以容納若乾個技術路線並行開發與試運行,是雙層體系。中國在2015年和2016年時提出關於支付體系和數字貨幣的設想時,就在國際上講要搞雙層體系,那時候這一主張還不太流行,現在很多人都在用“雙層體系”這一提法了。

  雙層體系主要是指在研發數字人民幣時,中央銀行在第一層進行總體設計後,第二層機構,包括各大銀行、平台公司(初期是支付寶和財富通)、電信公司(初期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都可以發展數字貨幣或發展數字化支付系統。其實電信公司最早在20年前就考慮過用SIM卡做支付,但是當時因為各種原因沒做到。現在允許第二層機構發展數字貨幣,它們既有開發的積極性,也有開發的人力財力等資源,同時它們之間還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所以開發過程中需要有協調、有規範、有監管。一是第二層支付機構要持牌進行,以支付為入口發展其他銀行業務應依規分別申請牌照,不能隨便越界;二是開發的產品要安全、規範,要服從相關監管,特別是必須遵守反洗錢、反恐融資、反武器交易、反毒品交易、反跨境賭博、保護用戶隱私等規範;三是產品推行一定時間後應該努力實現通用性或可轉換性,這並不是要求產品從一開始就要通用,因為這樣可能遏製了創新,但長時間不通用則會影響整個支付系統的效率和用戶利益;四是不能獨家爭搶金融基礎設施,不能搞排他措施,不衝擊整體安全性和效率。

  中央銀行在DC/EP項目中扮演著監管和維護幣值穩定的角色,重視清算基礎設施建設。在不同的支付產品之間,中央銀行可以促進它們之間的互聯互通,提升產品之間的互操作性,讓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切換更加方便。當然,各種支付產品有時候在不同階段不可能100%協調好之間的互操作性,會出現差異,但是如果這種差異是階段性的,也是可以容忍的。另外,中央銀行準備了應急和替代方案,來保證如果某個運營機構停擺,整個支付系統還能正常運轉。

  有人說目前人民銀行的技術路線選擇是CBDC,另一種理解是DC/EP的開發思路和目前較流行的CBDC不完全一樣,它不是CBDC概念體系裡的一個分支。

  首先,要指出的是,DC/EP不排除CBDC與中央銀行間接負債型數字貨幣共存的局面,第二層機構實際上也可以擁有數字化人民幣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同時擁有其IT系統、技術和設備。這個思路一定程度上是研究了香港三家發鈔行的情況。當年香港金融管理局委託三家銀行發鈔(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銀香港加入之前,是匯豐、渣打兩家銀行發鈔),發鈔行每發7.8港元,就要交給香港金融管理局1美元的發行準備,同時金融管理局向其發出負債證明書,在當時來講就是100%的備付證明。從資產負債表上來看,各家發出的鈔票是它們自身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資產是放入香港金融管理局的100%發行準備金(美元);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負債是發出的負債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講,這與典型的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中央銀行是有所不同的。

  其次,中央銀行可通過多種手段來確保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中央銀行為了支持幣值穩定,可能會有不同的方法。方法之一是發行數字現鈔要有100%的準備金。當然,中央銀行也可以選擇別的辦法,比如出具安慰函行不行?這不是不可以,只是支持的程度是不一樣的。普通老百姓很容易理解100%的備付準備,認為這樣就安全了,但實際上貨幣體系沒那麽簡單,因為100%的備付準備只針對現鈔,就是狹義M0,其他的準現金類都不在裡面,更不用說M1、M2了。所以說雙層體系的具體構成可以是有選項的,中央銀行承擔穩定幣值的方法、工具和支持程度可以有所不同。

  最後,中央銀行和第二層機構間不必然是簡單的批發—零售關係。有人設想中央銀行隻搞批發(防止脫媒)、第二層機構隻搞零售,兩層之間的關係構成嚴格的批發—零售關係。這種理解過於簡單化,沒有必要為了概念上的清晰或刻意為了防止脫媒而預先給出一種限定。

  雙層體系是國內開發數字貨幣過程中一直堅持的架構,這也說明,中國的數字貨幣體系研發是一種有序發展、多種支付系統、多種數字化渠道並行、互相競爭、相互提高、與時俱進發展的設計思路。雙層體系中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可能包含著若乾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

  跨境支付

  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領域的應用備受關注,甚至是某些數字代幣的主打空間。很多人認為,數字貨幣在這一領域的提升空間非常大,但他們其實並沒有完全研究清楚。2019年Facebook提出Libra的時候,就說跨境匯款成本非常高(可能高達交易金額的10%甚至20%)、效率低,非常不方便,對海外勞工匯款而言尤其如此,所以Facebook當時想把跨境支付作為Libra主攻的方向。事實上,跨境支付方面的不方便不完全是技術上不先進造成的。美國跟歐元區之間的跨境支付沒有明顯的不方便,美國與日本之間也沒有明顯的不方便,這些國家貨幣都是強勢貨幣,可自由兌換,匯率也都給出公允的價格信號。但費用是不是略有偏高?當前約為1%或略高。這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跨境匯款必須走代理銀行渠道和跨幣種清算,跨境匯款成本本身不算高,但銀行是特許牌照經營,在這過程中可額外收費而不面對競爭壓力。如果競爭激烈就會降價。

  傳統上,跨境需要換外匯,涉及匯率、兌換及貨幣能否被對方所接受。世界上還有許多國家的貨幣兌換並不自由,同時其國際收支也可能不平衡。如果碰到的是貨幣較弱、國際收支不平衡的國家,如墨西哥、阿根廷,雖然可能也有匯率掛牌,但外匯市場缺乏深度,其貨幣並不完全是可自由買賣的;同時如果國際收支持續不平衡,貨幣管制就可能會增強。所以在跨境交易時,除了考慮強勢貨幣之間的交換以外,可能還要考慮與不那麽強勢貨幣之間進行交換時該怎麽辦,這也是跨境支付時常碰到的問題。

  真正在跨境支付方面需要取得突破的,可能是一些非強勢貨幣的國家,比如Facebook最早開始推Libra時所舉的例子——墨西哥。在美國有不少墨西哥裔人,他們匯款回家的時候會涉及可兌換等一系列問題:比索是不是充分自由兌換的?有沒有外匯管理/外匯管制?其匯率是不是公允有效的?外匯市場有無深度?等等。中國過去也存在類似的狀況。改革開放之前及初期華僑要匯款進來,是不準領外幣的,必須按照官方匯率換成人民幣。而當時存在外匯短缺,人民幣是嚴重高估的,強製換成人民幣不一定合理,華僑們也不樂意,怎麽辦呢?國家就給了激勵機制——作為價值補償的僑匯券,可買稀缺商品並有優惠。國家要落實這些外匯管理政策,就需要通過指定機構辦理,如外匯指定銀行,別的金融機構不允許辦理。所以,不少發展中國家甚至是中等收入國家,因為有外匯管制問題、匯率問題,有外匯短缺問題、強製結匯問題,導致跨境支付業務專營及高收費。要是這些政策性基本問題不解決,僅通過技術手段升級就想降低跨境匯款的費率,並不是那麽容易的。比如,目前人民銀行在跨境支付上正在與相關方合作推進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項目(mBridge),目前參與的各方有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聯酋中央銀行,以及BIS創新中心(香港)等,相關各方在mBridge平台上成功完成了基於四個經濟體或主體CBDC的真實交易測試。而這幾種貨幣都是本地區相對強勢的貨幣,可兌換程度較高、管制較少、匯率較公允、外匯市場有深度。比如泰銖,泰國周邊的國家如柬埔寨、老撾等也用泰銖融資或交易。真正的困難在於,跟其他的弱幣國家往來時,有些障礙不是靠技術升級就能解決的,還必須考慮匯率機制、外匯管理、國際收支平衡等多重因素。比如,數字化跨境支付導致國際收支不平衡怎麽辦?可能需要有一些體制機制或政策性安排,這就會影響自由度和成本。

  大家可能都看到報導,俄烏衝突以後,因為受製裁等原因,俄羅斯向印度出口的石油和天然氣,允許印度用本幣盧比支付,印度支付了一段時間以後,俄羅斯發現手中有了大量的盧比但可買的東西不夠多,所以不平衡就會出現。這不是一種新現象,上一輩人早有體會,前蘇聯、東歐的社會主義國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了經互會(CMEA),成員之間的貿易不平衡采取記账形式,記账部門是虛設的瑞士法郎或轉账盧布,直到前蘇聯解體、CMEA解散以後,記账差額還掛账了許多年。當時CMEA沒有強勢貨幣,又難以使用本幣進行結算,這既妨礙了貿易的開展,又導致了支付體系的低效,還使本幣信心趨於低下。所以這個平衡問題如果解決不好的話,不是借助數字化技術工具就能包攬跨境交易的。

  在目前西方一些國家試圖與中國“脫鉤”的背景下,中國需要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及“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的經濟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更需要與一些貨幣不那麽強勢的國家打交道。一旦考慮到這些,就會發現,問題跟技術層面的想象不完全一樣,有些障礙不是通過技術就可以解決的。

  一般而言,在較為強勢貨幣之間的跨境交易,數字化手段更有可為。可以假設匯率能夠正常起作用、外匯市場有深度,就能夠在現有通信和計算基礎上解決即時按匯率兌換問題。比如,跨境旅遊者可不必事先兌換目的地的貨幣,而是在消費時實時兌換,這在技術上並不難實現,可以將旅遊者手機上的本國支付App和目的地當地的支付App做個連接,購物時商戶可以用實時匯率將商品價格轉報給旅遊者,旅遊者也可以用本幣實時轉化成當地貨幣付給商戶。由於匯率是實時公允的,外匯市場有深度,事後需要軋差轉換貨幣也是可行的、低成本的。至於手續費,只要不搞壟斷,應該會是較合理的。數字化技術為考慮跨境交易提供了多種可能的方向。但有一些國家,外匯不能自由交易,匯率也不真實,或者外匯市場深度不足,交易量大了就會出現國際收支不平衡的問題,推進跨境交易時必須考慮這些情況。

  人們會憑直覺去設想使用一種有國際信用、可兌換的中介貨幣,如特別提款權(SDR)、美元、走向國際化後的人民幣等,以繞過多種通用性不強的貨幣。這是很自然的思路,但背後仍潛藏著一些未解的難題。

  零售領域的人民幣國際化

  人們尋找通用性貨幣來構建數字貨幣,視野從SDR、美元、歐元到人民幣等,但各有所好。通用性貨幣之間是不是有競爭?將來是否會有替代?這事兒並不那麽簡單。我們先站在一個小國位置上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在其國內流通外幣的話,會有一定風險,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不願意那麽做。至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貨幣政策自主性問題,因為一旦允許外幣流通,特別是比例大了的話,國家就會失去貨幣政策的自主性。所以只有一些不得已的國家才實行美元化,另有一些國家是部分美元化。

  一般來說,各國不願意使用別國的貨幣。但對強勢貨幣國家而言,反而不怕局部接受別的強勢貨幣作支付。大約20年前,已經有一些國家,比如澳大利亞、紐西蘭,它們的旅遊網點已開始接受中國遊客用人民幣結算,因為他們對人民幣有信心,成本和風險不高;但對一些不夠強勢的貨幣就不太放心。我們的邊境城市,比如滿洲裡和綏芬河,早在2006年和2007年就開始研究,是不是允許這些口岸城市雙邊的商戶既收人民幣也收盧布,只要商戶願意就行。其實有些商戶也是願意的,但他們為了規避匯率風險,往往當天就會把收到的盧布送到銀行換回人民幣,而當地銀行馬上就會將盧布送過境而不持有盧布頭寸。金融機構當地支行會解釋說,總行有明確的風險控制,不準持有隔夜盧布。其他某些國家對待人民幣也會與此類似。在人民國際化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有不少交易雖然支付上採用了人民幣結算,但很有可能會被迅速地換為其他硬通貨。

  所以說,推進跨境支付數字化最好的辦法是,不要去宣揚要用美元或人民幣替換別國的本幣,而是通過旅遊者的支付App連接上當地數字支付的App,通過換匯使用當地貨幣進行支付。至於商戶如願意接受美元或人民幣,也可以用美元或人民幣直接支付,但不要強求,尤其對於弱小國家或弱幣國家,特別是外匯不平衡、匯率機制不完善的國家。這也是人民幣國際化要考慮的因素。

  (本文系作者2023年6月8日在上海科技大學“The Shanghai Tech Lecture”所作的演講)

  來源:中國金融雜誌

  (本文作者介紹:原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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