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盤和林:細化規範戰略配售 引導科創板理性定價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盤和林

  對戰略投資者的細化規範有利於緩解公眾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中的資本弱勢和信息獲取劣勢,打擊新股發行過程中的投機行為,並推進市場導向下基於價值的理性定價。

  4月16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對戰略投資者、保薦機構跟投、新股配售經紀傭金、發行定價配售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以明確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規範,壓實各參與主體責任,至此科創板規則體系也基本搭建完成。

  通過引入戰略配售機制,戰略投資者與發行人之間的資本約束使其利益得到捆綁,保薦機構在推薦、輔導過程中也會更加謹慎,進而約束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道德風險。相比發行包銷的不確定性,定向配售具有一定的強製性且設置較長鎖定期,同時跟投主體只能被動接受價格,戰略投資者在配售制度下從原有的資本優勢一方轉變為與公眾投資者並肩承擔價格波動風險的市場參與者。

  在落實過程中,配售制度能有效遏製公司在上市過程中的財務造假行為,有效減少各種尋租等腐敗行為,有效形成合理IPO定價,從而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並反推證券公司的業務轉型,促進戰略投資者強化資本規模和募資能力,形成有效競爭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業務指引對戰略投資者配售程序進行了數量、資格、方式等方面的詳細規定,以推動戰略配售在科創板的穩步運行,促進戰略投資者在信號傳遞上的正面作用,促進市場信息更趨真實,引導投資者在信息充分的市場環境中作出理性判斷和投資決策。同時,細化規範有利於穩定新股發行股價,有效規避機構投資者投機操作的市場波動風險,引導投資者理性決策和長期投資理念的形成,並推進市場導向下基於價值判斷的投資決策。此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已就戰略配售實施條件有所放寬,並鼓勵發行人高管、核心員工和戰略投資者參與新股發售。

  本次業務指引對戰投資格進一步細化規定,明確具有戰略合作關係或長期合作願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具有長期投資意願的大型保險公司或國家級大型投資基金、參與跟投的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等具有長期投資意願或者長期持股意義的六類投資者可作為戰略配售投資者。通過在股票發行中引入戰略投資者,有助於利用保薦機構、證券投資基金、大型保險公司及長期戰略合作企業和人員等投資者的專業能力和信息判斷完善基於投資價值的市場信號傳遞,通過機構投資者和長期合作企業的投資選擇向股市傳遞在相對專業且信息完善條件下對企業的價值判斷,能夠發揮專業投資機構和戰略合作方對於企業股價的理性引導作用,從而弱化信息失真助推的市場泡沫,為公眾投資者提供投資選擇的重要參考,緩解發行壓力和股價後市的波動風險。

  針對戰略配售,業務指引作出鎖定期、數量、方式等方面的規範性規定,以有效避免戰投配售的利益輸送和投機操縱問題,推動戰略配售在科創板的良性穩步運行,充分發揮戰略投資者在信號傳遞上的正面作用,以推進股票的合理平穩定價,促進市場環境的進一步公開透明。對此,科創板在放寬戰略配售投資者條件的同時,提高其信息披露要求,規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詢價前報備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戰略投資者名單和承諾認購金額,並就戰略投資者是否符合資質要求、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核查和專項核查意見披露提出要求。

  一方面,對配售承諾、條件、配售資金等潛在情形的禁止性規定,能夠有效規避戰投配售的利益輸送問題。關於資本市場戰略投資者利益輸送的問題歷來為人詬病,甚至有學界提出在新股首發中叫停戰略投資制度的觀點。戰略投資者制度自引入以來,逐步演化為侵佔大眾投資者利益的“投機者”。在中國股市特有背景下,IPO堰塞湖現象導致資本市場供需關係嚴重扭曲,新股上市熱度不減,股票發行價格與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存在巨大差價空間,戰略投資者憑借資本實力和關係尋租在新股發行中佔有較大額度,大大降低了廣大散戶的中簽機率,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

  另一方面,通過明確戰投數量、分檔跟投比例、禁止戰略配售打新等措施,能夠有效平衡資本約束、引導選擇和市場定價之間的關係,緩解戰略投資者通過參與打新帶來的股票後市潛在波動,在發揮用腳投票信號傳遞作用的同時,引導投資者進行股票的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從而弱化信息失真助推的市場泡沫,推進股票的理性定價。

  隨著科創板的設立和注冊製的試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將有效改善我國投資環境生態,不斷推動制度短板的改進與完善,我國投資者的投資理念也將更加成熟。在該背景下對戰略投資者的細化規範有利於緩解公眾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中的資本弱勢和信息獲取劣勢,打擊新股發行過程中的投機行為,並推進市場導向下基於價值的理性定價。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青年經濟學者,著名財經評論員)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