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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開除匯豐倆高管替華為報仇?員工發文辟謠:沒這權力

文 | AI財經社 實習生 孫浪

編 |鹿鳴

【本文由AI財經社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台請勿轉載。違者必究。】

短短一周內,匯豐出現的兩次高層人事變動,將大股東中國平安牽扯了進來。

8月10日晚,一名自稱中國平安內部員工的人在微信公眾號”麥閱“發表一篇辟謠文章,稱匯豐高管離職是中國平安所為的說法“99.8%是造謠”。

此前,有消息稱,近期發生的匯豐兩位高管,大中華區行政總裁黃碧娟和匯豐控股行政總裁,匯豐銀行CEO范寧的離職是匯豐第一大股東中國平安所為,目的在於替此前遭遇匯豐“出賣”的華為“報仇”。

AI財經社向平安方面求證,截止發稿,未獲得回復。

匯豐事件

8月9日,匯豐方面表示,集團總經理及大中華區行政總裁黃碧娟已決定離任,向外尋求其他發展機會。四個市場的行政總裁將繼續通力合作,共同促進匯豐在大中華區的業務增長。換句話來說就是,大中華區行政總裁一職將不再補缺。

就在4天前,匯豐銀行控股在披露2019年二季度業績時,還披露了一則重大人事變更。匯豐銀行CEO范寧將卸任。這位匯豐150年歷史上最年輕的行政總裁,也宣告離開。

國際金融報報導稱,此前曾有消息將其二人的離職與華為事件聯繫起來,猜測此番突然卸任與2017年匯豐銀行為免於違反反洗錢法等規定遭受處罰,而洩露客戶華為信息協助美國政府辦案有關。

對於這一說法,匯豐相關發言人表示:“黃碧娟的離職與匯豐集團行政總裁范寧的離職及華為事件完全無任何聯繫。”

但是據英國《金融時報》稱,因洗錢和違反製裁法案等一系列問題而被美國司法部盯上的匯豐銀行,為逃脫處罰,同意在其他案件中“配合”美國司法部的調查。中國的華為公司成為了這種“配合”下的受害者,最終導致華為高管被捕。

英國《金融時報》的報導還透露,匯豐曾於今年年初向中方解釋說自己是“被迫”的。但在華為公司創始人任正非在接受《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匯豐的說法有問題。

匯豐銀行就此成為眾矢之的。

因為平安的第一大股東身份,兩位高管的離開,被網友認作了是中國平安的手筆。

言論是真是假?

在這位自稱中國平安員工辟謠的文章中,這些在網絡上流傳的消息“99.8%是造謠”,至於0.2%,也僅僅反映了因為業績不佳,導致的董事會對管理層的不滿意。

在他看來,平安的股權,還不足以影響匯豐的人事權。並且中國成為匯豐第一大股東的時間是2018年11月,平安集團通過平安資管增持匯豐的股票,達到7.01%。增持股票是商業行為,不是政治行為。其次,平安雖說是第一大股東,但股份僅佔7.01%,不可能罔顧匯豐集團的利益,而隨意變動高層人事任免。

當時平安集團稱,本次增持股票純屬保險資金的財務性投資,即並沒有謀求決策權或經營權,是純財務投資。而匯豐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即平安是第一大股東,但只是有收益權,沒有投票權;而且匯豐董事會17個席位,沒有平安。

匯豐和平安的淵源

平安和匯豐的第一次“接觸”還在2002年。

2002年10月8日,匯豐集團(HSBC)與平安正式簽署《認購協議》,以6億美元(約人民幣50億元)認購平安10%的股份,成為平安重要的戰略投資者。這也是當時國內金融業金額最大的外資引進項目。

2005年匯豐銀行再度受讓中國平安9.91%的股權,加上之前持有的股份,一共佔平安上市前總股本的19.9%。至此,匯豐控股兩家全資附屬子公司——匯豐保險及匯豐銀行,分別成為平安第一及第二大股東。匯豐控股成為平安名副其實的第一大股東。

直至2012年12月,匯豐才將其持有的平安股份以727.36億港元(折合每股59港元)的總收購價悉數轉出。

而平安通過17年不斷增持匯豐的股份,在2018年11月,成為了匯豐的第一大股東。二者身份就此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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