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降價維權“耍流氓”?開發商添堵,業主維權路漫漫

近期,南京有不少建案因為建案品質發生交付維權,有的建案甚至還未交付就開始維權。如江北核心區的某精裝房,業主因為精裝和小區綠化等原因發起維權;江寧某精裝房,還未交付就因精裝和綠化問題遭到業主維權......

其實不僅僅是南京,9月以來,全國各地多個建案因建案品質、建案降價等原因發生不少業主維權事件。

9月20日,泰禾集團合肥院子的“打折拋售”的消息牽動了樓市的神經,開發商將項目裡一戶型打折出售,降價幅度高達25%至35%,從而引發前期業主的憤怒維權。

圖片來源於網絡

同樣是在中秋節前,杭州一家開發商為了快速回籠資金,將二期即將開盤的房源進行打折促銷,部分一期業主在對比兩預售屋源的定價後認定開發商“降價”,發起維權。對此,開發商發布“告業主函”,表示同意有疑問的業主在規定日期前提出退房申請並且不收取任何違約金。

在樓市一直有句老話:“交付即維權”。因為建案品質問題引發的維權一直以來層出不窮。近期貨付的一些建案,可能多數是在2016~2017年的時候上市,那時候還是賣方天下,樓市正當火熱,一開盤買房者就蜂擁而上,開發商不缺客戶,自然不會花太多的精力和耐心去做產品。另一方面,很多開發商前期為了吸引更多的買房人、投資客,在產品的前期宣傳過程中難免會進行誇大宣傳,甚至是虛假宣傳。但當實際交付的時候,業主很容易產生心理落差。

當下的南京樓市,限價紅線緊拉,部分房企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會研究“成本優化”方法,但這些方法往往就是有形無形中通過減配、降標和品質縮水等方面做品質減法而達成的。 而隨著銀行貸款利率的上調,買房門檻的提高,對於當下的很多買房人來說,花了大筆資金購下的房產,相應地他們對建案居住品質的要求也會大大提高。 這樣的品質減法,對於買房人來說,肯定是不買账的。

圖片來源於網絡

所以面對這類情況,我們維權的時候更加要理性地去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購房前要仔細查驗房屋銷售必須具備的“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建案銷售(預售)許可證》。

購房前須認真研究合約條款。在簽訂《認(定)購協定》或《建案買賣合約》前,必須認真研讀,做到“先看合約,後付款項”。對合約格式條款中存在自己認為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一定要向開發商當面提出,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釋或修改意見,如開發商拒絕修改或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下,可考慮拒簽,而不要在銷售代表(顧問)一味的承諾與催促下,在存疑合約上簽字按印。

購房前須把開發商(銷售人員)的承諾落在紙上。對開發商現場提供的建案宣傳資料、樣板間、沙盤模型,以及現場建案銷售代表(顧問)的“熱情接待、口頭承諾和介紹”等要保持清醒認識、正確判斷、理性對待、多看多問,不要“輕易相信”,避免銷售現場被開發商或銷售代表(顧問)完全主導,防止受其虛假宣傳、誇大不實等資訊的誤導。必要時,可對建案宣傳展示、銷售代表(顧問)口頭的承諾進行照相或錄音取證。

另一方面,針對近期發生的一系列因開發商降價而引發的維權事件,一些主流媒體發表觀點稱,房屋買賣是市場交易,並非強買強賣,房屋價格也不可能隻升不降,房價的波動是正常的市場波動,在這樣的市場波動風險中受損的人,製造出的“維權”是匪夷所思的。

圖片來源於網絡

事實上,購買住房也是一種理財投資,是一種市場行為。高收益對應高風險,不能理財賺了錢、住房升了值就是自己的,賠了就要開發商、政府給“賠償”。“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只要沒有合約欺詐等問題,應該風險自擔,如果有異議應該通過法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通過類似撒潑打滾等不理性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施壓乾預。

市場經濟的實質就是契約經濟,只有遵守契約與規則,才能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才能保護產權與知識產權,鼓勵市場創新,激發市場主體與全社會的活力與動力,也只有具有了契約精神,市場才會建立在信用基礎上,提高運行效率,從而建立現代經濟體系,實現高品質發展。

圖片來源於網絡

小編覺得,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爭取的,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必須發起維權,但是這樣的維權一定是理性的,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同時也是需要負起相關法律責任的。

來源:每日樓市,21世紀經濟報導,樓市飛說等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