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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拓璞投資文巨集“老鼠倉”交易 被罰沒逾500萬元

  私募基金“老鼠倉”交易 被罰沒逾500萬元

  證券時報記者 江聃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3宗操縱市場案,1宗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

  1宗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中,文巨集時任上海拓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投資總監,作為“萬聯證券拓璞2號”账戶的投資經理,其利用職務便利,知悉交易的標的股票、時點和數量,操作“汪某”账戶稍早於、同步於或稍晚於“萬聯證券拓璞2號”账戶交易有關相同股票,趨同交易股票共有27隻,趨同交易金額為1.84億元,趨同股票佔比47.37%,趨同交易收益為251.44萬元。文巨集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3條規定,屬於《基金法》第123條所指第20條第6項所列情形,構成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股票違法行為,依據《基金法》第12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文巨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51.44萬元,並處以251.44萬元罰款。

  隨著國家逐步規範證券市場,加之證券監管機構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使得“老鼠倉”案件的查辦數量明顯上升。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近日發布的《證券犯罪檢察白皮書》顯示,2015年以來,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的10件證券犯罪案件中,除1件為內幕交易案件外,其余9件均為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件,也就是“老鼠倉”案件。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轄區內有首都金融主中心區金融街地區、北京麗澤金融商務區、東二環高端服務業商務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多個金融資源聚集區,“一行兩會”等金融監管機構亦坐落其中。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李華指出,證券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有賴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老鼠倉”使不同的投資者在資訊完全不對稱的情況下進行交易,極大地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公平性,從根本上動搖證券市場的根基。

  此外,在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中,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8049.55萬元,佔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為335.14%。同時,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近2.18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證監會決定對金亞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旭輝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張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3宗操縱市場案中,馮志浩和孟祥龍因操縱股價,分別被證監會罰沒5406萬元、4863萬元。文高永權操縱股價案中,因無違法違規所得,文高永權被處以罰款60萬元,分別處以王交英、宋翼湘、嶽源等40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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