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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靜無聲:電動車的體驗原罪?

電動車除了驅動方式與傳統燃油車區別的根本不同之外,在體驗上可以給我們帶來許多與傳統燃油車不同的駕駛感,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沒有了發動機的噪音,駕駛起來更加安靜。減少噪音汙染是好事,但也有另外一面。比如過於安靜的電動車對於行人、騎自行車的人以及一些殘疾人士來說,可能會因為意識不到車輛的接近而產生一些安全隱患。

為了讓電動車獲得足夠的“存在感”,尤其是在晚上、狹窄的街道和小區內,歐盟面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電動車宣布,在今年7月1日起,所有新售的電動車都必須加裝能夠在20km/h的速度以下發出一種聲音或噪音的聲學車輛報警系統(Acoustic Vehicle Alerting System,AVAS)裝置。而且最晚在2021年7月1日之後,全部的電動車就都要配備低速聲音提示,而且禁止關閉聲音提示。

什麽樣的聲音?聲音要多大?

對於給電動車刻意加上聲音引起路人注意我們已經不陌生,甚至小區裡的老年代步車也都有不少配備有提示音,再遠一點還有廂式貨車和一些電動三輪車在倒車的時候還會有“倒車請注意”的提示。但究竟什麽聲音才是合適的聲音呢?

目前國內市場上的電動車在低速行駛時,比如長安CS15 EV會發出“滴滴”的蜂鳴聲、北汽EX會發出類似鴿哨的聲音,日產在之前已經在車展上展示過的電動車聲音系統Canto,可以在車輛時速達到20~30km/h時根據車輛不同的行駛情境發出音色、音調不同的多種聲音。甚至雪鐵龍的概念車Ami One還擁有“混合了男女人生的有機音樂”,就像是合唱團,說實話有點詭異。而且根據各個廠家設定的不同,有些車輛可以手動將聲音關閉,有些則不能強製關閉。

不過雖然正式頒布了法律,但這條法律倒是沒有規定具體是什麽樣的聲音,不過鑒於這是一個以提醒路人為目的的設置,而不是混淆視聽。捷豹路虎曾經做過一個試驗,在車上用了一種類似科幻電影中飛船的聲音,結果路人聽到之後不是檢查四周而是紛紛向天上看,“找飛碟”而不是看車顯然不合適。

而就在法律頒布沒多久,奔馳也公布了一個視頻展示自己的AVAS系統:

奔馳目前正在位於辛德芬根(Sindelfingen)的梅賽德斯奔馳技術中心(MTC)進行聲學測試,展示的聲音在車輛行駛的時候類似一種合成的電流聲,而在倒車時的間斷提示則比較像敲擊鋼琴琴鍵。而且,奔馳在歐洲、中國、美國市場將會根據具體的法規使用略微不同的聲音。

另外,殘疾研究機構的調查顯示,視力障礙者靠聽力辨別車輛的時候其實是並不是聽每一輛車的聲音,而是通過整個車流的整體聲音和相對安靜的空擋來判斷。所以,這是另一個可以幫助車企在設計聲音時提供的幫助,讓噪音可以跟車流的聲音更加匹配。最基礎的,還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找到適合人類聽見和辨別的音色和頻率區間。

不過既然沒有具體的規定,這在另一方面也相當於給了車企們一些自由發揮的空間,也就是說以後車企們也可以將聲音考慮到整個產品以及品牌形象的層面了。比如,想要突出科技感的奧迪自然可以使用一種合成效果的模擬聲音,而想要突出優雅的像雷克薩斯,或許用一些溫柔的樂器原生會更合適。所以,如何把詞匯轉化成提示聲音,還要加上自己品牌的特性並符合法規要求,也是車企們需要好好琢磨的。

另外不僅僅是主機廠,供應商們也開始直接給車企們提供解決方案。比如就在歐盟的法律開始正式實施的時候,哈曼也推出了HALOsonic噪聲解決方案中最新的外置電子聲音系統(external Electronic Sound Synthesis, eESS),可以根據油門和速度傳感器來調整聲音的音色和音量,將提示聲音從車輛前後發出。

至於音量,歐盟規定電動車需要發出至少56分貝的聲音,並可以隨著車輛加速或減速來升高或降低音調。56分貝的聲音並不大,在一些機構給出的噪音指示級別中,這大致相當於一台空調、冰箱這種家電的噪音,而一台普通的內燃機的怠速噪音一般在75分貝。所以,這56分貝的噪音應該足以引起路人和騎自行車人的注意了。

類似的法規已經出現

其實,早在2010年左右,包括一些車輛工程組織、主機廠以及其他相關的團隊就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進行了一場會議進行討論。之後大家決定簽署協議,國會通過了《行人安全促進法案》,要求為所有的混動車、電動車增加噪音裝置,並在2019年開始全面為電動車、混合動力車型安裝人工噪音,來提示車旁邊的行人、自行車以及殘疾人士。

我們還發現了一個有趣的調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在2011年一個報告中指出,與一輛傳統燃油車相比,有40%的人更願意自己被一輛電動車或者混動車撞到。

NHTSA規定,從2019年9月1日起,會要求車企旗下至少半數的電動車和混動車型在30km/h的速度一下發出聲音。聲音的頻率要介於315-5000Hz之間,車速每增加10km/h,聲音就要增加3分貝。純電動車或混動車型的純電模式下,車輛需要發出47-67分貝的聲音。

不過NHTSA原有的計劃被推遲到了預計明年9月份,NHTSA仍然在考慮是否要允許各個品牌提供不同的聲音來讓車主們選擇,比如是類似引擎的轟鳴聲,還是類似合成人聲的提示音,不過NHTSA不建議採用引擎轟鳴的聲音。

日本則在去年就施行了類似的計劃,規定2018年3月之後生產的電動車、混合動力車型都要加裝一種車輛接近報警裝置,以確保車輛周圍的交通參與者可以意識到車輛的接近。不過日本的法規明確規定,電動車的聲音不能是類似動物、下雨、刮風等自然界中可以聽到的聲音。

我國同樣也擁有類似的法規,在去年1月1日執行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法規中明確指出,當電動車起步後低於20km/h的速度下,應當能夠給車外人員發出提示性聲響。當駕駛者離開車輛但車輛仍處於“可行駛模式”時,應當通過明顯信號裝置提醒駕駛者。

那麽有了法規的督促,為什麽電動車低速提示音並沒有大範圍普及呢?

反對的聲音

根據NHTSA的研究,當有提示音之後,電動車在低速行駛下的安全性可以增加19%,並且預計在2020年的保有量之後,沒你那能減少2400起行人受傷的事故。無論是從研究報告中還是我們自己的親身感受中,低速提示的配備似乎還是要必要的。

一般來說,這個提示裝置或喇叭要裝載保險杠內,並與比如OBD接口相連獲取車速信息,這對於車企來說就是一筆額外的費用。根據NHTSA的數據,混動車要多付出150美元、電動車要多付出55美元。而且新車相對還好說,如果等到要求所有車型都要配備,還要發起召回。

而且剛才我們也說了,具體什麽聲音受歡迎誰都不知道,以後逐漸變成了表現產品力的一個細節,弄low了反而還不如不加。所以,車企們是非常不樂意費這個勁的。NHTSA從2014年開始就希望推出這一法規,不過迫於車企的壓力一年年往後推,一直推到現在。

另外,還有來自學術機構的不同聲音,比如德國杜伊斯堡埃森大學的汽車研究中心(Center Automotive Research,CAR)。儘管已經有不少調查都顯示低速過於安靜有安全隱患,但這個結論的前提是電動車/混動車更加安靜。乍一聽感覺這似乎是當然,不過他們的測試結果並不這樣顯示。

他們同時用傳統燃油車和電動車來讓240位參與者進行測試,年齡最大95歲、有14%有一定聽力障礙、35位有實力障礙。結果發現噪音的區別只有在全油門和高速下才會有明顯區別,而在其他駕駛環境下,整體表現並沒有明顯區別。而且隨著內燃機技術的更新、微混技術的使用以及發動機啟停技術的普及,燃油車也越來越安靜。所以,即使電動車需要加人工噪音,那麽幾乎同樣安靜的汽油車也應該加裝,電動車並不是區別點。

另外,也有不少人認為與其費力加裝,不如將精力放在普及更加直接和有效的主動製動系統上。不過無論如何,目前歐盟針對電動車和混動車的法規已經要實行了,而且涉及的範圍是可以“電動加速”的車型,也就是說包括了像豐田等一系列的混動車型。

車雲小結

過於安靜對於安全的隱患毫無疑問是存在的,對於那些之前將噪音作為重要指標抑製的電動車來說,過於安靜看起來也不完美。或許有一點,馬路上擁堵緩慢行駛的時候,不再有喇叭聲和尾氣,取而代之的就是各種各樣的低速行駛提示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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