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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GDP比例不低於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

  國辦發〔2018〕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育工作,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近年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並持續保持在4%以上,投入機制逐步健全,支出結構不斷優化,有力推動了教育事業全面發展,中西部和農村教育明顯加強。但還存在教育經費多管道籌集的體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經費使用“重硬體輕軟體、重支出輕績效”,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等問題。為全面加強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堅定不移把教育放在優先位置,妥善處理轉變預算安排方式與優先發展教育的關係,改革完善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體制機制,以調整優化結構為主線,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著力解決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切實提高教育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發展。

  (二)基本原則。

  優先保障,加大投入。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落實教育投入,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一般不低於4%,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隻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隻增不減。在繼續保持財政教育投入強度的同時,積極擴大社會投入。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不提脫離實際難以實現的目標,不作脫離財力難以兌現的承諾,不搞“寅吃卯糧”的工程,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提高教育品質戰略主題,統籌近期發展任務和中長期發展目標,統籌城鄉、區域以及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統籌條件改善和品質提升,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堅持“保基本、補短板、促公平、提品質”,經費使用進一步向困難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

  深化改革,提高績效。推進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管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充分發揮財政教育經費的政策引導作用,推動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創新管理方式,加強經費監管。

  二、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三)持續保障財政投入。合理劃分教育領域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完善教育轉移支付制度。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兩個隻增不減”要求,更多通過政策設計、制度設計、標準設計帶動投入,落實財政教育支出責任。建立健全國家教育標準體系,科學核定基本辦學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撥款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區域內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並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

  (四)鼓勵擴大社會投入。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經費總投入中社會投入所佔比重。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基金獎勵、捐資激勵、土地劃撥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完善社會捐贈收入財政配比政策,按規定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各級教育基金會作用,吸引社會捐贈。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地方人民政府應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學費(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標準,建立與撥款、資助水準等相適應的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自費來華留學生學費標準由學校自主確定。

  三、優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

  (五)科學規劃教育經費支出。各地要加強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與中期財政規劃的統籌銜接。中期財政規劃要充分考慮教育經費需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要合理確定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及時調整超越發展階段、違背教育規律、不可持續的政策。學校建設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現“空殼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堅持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嚴禁隨意擴大免費教育政策實施範圍。

  (六)重點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始終堅持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實落實政府責任。進一步提高全國特別是西部地區義務教育鞏固率,加大教育扶貧力度,為徹底擺脫貧困奠定基礎。鞏固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落實對農村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和對寄宿製學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政策,單獨核定並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公用經費,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教學點),確保學校正常運轉。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製學校建設,提升鄉村學校辦學水準,振興鄉村教育。推動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控輟保學、“大班額”、隨遷子女就學、家庭無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的農村留守兒童入校寄宿等突出問題。

  (七)不斷提高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水準。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鼓勵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努力讓教師成為全社會尊重的職業。財政教育經費要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推動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各地要嚴格規範教師編制管理,對符合條件的非在編教師要加快入編,並實行同工同酬。各地要完善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保障機制,不斷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水準,實現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同步調整,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使教師能夠安心在崗從教。各地要加強省級統籌,強化政府責任,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達標,財力較強的省份要加快進度。嚴格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及時足額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加強教師周轉房建設,提高鄉村教師工作生活保障水準,引導優秀教師到農村任教。各地要根據幼稚園規模,創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備保教保育人員,按照崗位確定工資標準,逐步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支持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八)著力補齊教育發展短板。在重點保障義務教育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積極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各地要加快制定公辦幼稚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財政補助政策,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支持水準,多管道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加大對普通高中急需的教育教學條件的改善力度。各地要按照地方政府債務化解範圍,對普通高中債務中屬於存量地方政府債務的,可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逐步提高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生均財政撥款水準,完善政府、行業、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依法籌集經費的機制,鼓勵企業舉辦職業教育,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財政教育經費著力向深度貧困地區和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傾斜。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以義務教育為重點,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加大中央財政相關轉移支付力度,加強省級統籌,存量資金優先保障、增量資金更多用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教育和貧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推動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完善資助辦法,提高精準水準,實現應助盡助。強化資助育人理念,構建資助育人品質提升體系。

  (九)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完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統籌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強一流本科教育,推動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培養造就一大批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卓越拔尖人才。持續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轉型發展,落實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以部省合建高校為引領,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加快培養服務區域和產業發展的高水準、應用型人才,更好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深化高校科研體制改革,完善科研穩定支持機制,健全人才引進政策和激勵機制,建立科研服務“綠色通道”,為科研活動順利開展提供便利。改革高校所屬企業體制,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更好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經費資助政策,支持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優化教育對外開放布局。

  (十)持續加大教育教學改革投入。各地要在改善必要辦學條件的同時,加大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進育人方式轉型,著力提升教育教學品質。確保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教研活動、教學改革試驗等方面投入,推動實現義務教育優質資源均衡。支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與高考綜合改革協同推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支持開展職業教育實訓實習,推動德技並修、工學結合的育人機制建設。支持高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加快急需緊缺專業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支持教育資訊化平台和資源建設,推進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四、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

  (十一)全面落實管理責任。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落實省級政府教育經費統籌權和各級各類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誰使用、誰負責”的教育經費使用管理責任體系。教育部門和學校是教育經費的直接使用者、管理者,在教育經費使用管理中負有主體責任,要會同相關部門科學規劃事業發展和經費使用,依法依規、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經費。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國家財政教育投入等政策,優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強預算管理和財政監督。發展改革部門要優先規劃教育發展,依法加強成本監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優先保障學校教職工配備,落實完善教師待遇政策。

  (十二)全面改進管理方式。以監審、監控、監督為著力點,建立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教育經費監管體系。健全預算審核機制,加強預算安排事前績效評估。逐步擴大項目支出預算評審範圍。加強預算執行事中監控,硬化預算執行約束,從嚴控制預算調劑事項,健全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體系,實施大額資金流動全過程監控,有效防控經濟風險。加強預決算事後監督,各級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按照預算法要求,全面推進教育部門預決算公開。加強各級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教育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納入教育督導範圍。加強教育內部審計監督,提高審計品質,強化審計結果運用,推動完善內部治理。推進經濟責任審計黨政同責同審,實現長官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鼓勵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學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十三)全面提高使用績效。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牢固樹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理念,逐步將績效管理範圍覆蓋所有財政教育資金,並深度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完善細化可操作可檢查的績效管理措施辦法,建立健全體現教育行業特點的績效管理體系。強化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緊密結合教育事業發展,優化績效目標設定,完善績效目標隨同預算批複下達機制。開展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及時糾正偏差。堅持財政教育資金用到哪裡、績效評價就跟蹤到哪裡,加強動態績效評價,及時削減低效無效資金。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加大績效資訊公開力度,將績效目標執行情況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編制預算、優化結構、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作為長官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持厲行勤儉節約辦教育,嚴禁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每一筆教育經費都要用到關鍵處。

  (十四)全面增強管理能力。各級教育財務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和水準,全面增強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本領。落實完善資金分配、使用和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等制度體系,提高精細化管理水準。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建立全國教育經費資訊化管理平台,實現即時動態監管。完善教育財務管理幹部隊伍定期培訓制度,實現全員輪訓,增強專業化管理本領。加強學校財會、審計和資產管理人員配備,推動落實並探索創新高等學校總會計師委派制度,加強學生資助、經費監管、基金會等隊伍建設。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五)加強組織長官。各地要進一步鞏固財政教育投入成果,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認真落實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優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等各項任務,切實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各地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工作成效。

  (十六)加強督查問責。各地要加大對財政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情況的督查力度。中央相關部門要對各地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等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各地要定期向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報送落實情況,國務院將適時開展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抓好整改問責。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有違法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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