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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 禁止高薪從中西部搶人才背後:高校貧富差距巨大

特約作者 | 余寒

禁止東部從中西部和東北高薪搶奪人才?日前中央一份《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引發了關泛關注討論。

這份旨在構建良好科研生態的文件談到,要正確發揮評價引導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區穩定人才隊伍,發達地區不得片面通過高薪酬高待遇競價搶挖人才,特別是從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挖人才。

按照市場化的觀點看,人才的自由流通有利於科教資源的優化配置,那麽為什麽中央會發文限制發達地區的競價搶人行為?

人才嚴重流失已成中西部的巨大痛點

要說明的是,在解讀文件時,不少人將它理解為一刀切禁止所有搶人行為,這其實是一種誤解。首先,條文前後有限定的詞語,針對的是“片面通過高薪酬高待遇競價”行為;再者它的約束對象更多還是高校、科研部門,企業未必能夠管得到。

而且類似的政策限制,其實早已不是首次出現了。早在2013年年末時,為了扶持中西部的科教文化建設,教育部就曾下發過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人才引進工作的若乾意見》的文件,其中提到,“東部高校不得到中西部高校招聘長江學者”。

在2015年雙一流建設方案推出後,高校搶人的現象有所反彈,中西部高層次流失的局面加劇,教育部於2017年年初再次發文《關於堅持正確導向促進高校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的通知》,“不鼓勵東部高校從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引進人才”。另外,《關於做好2017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類似規定。

可以留意政策的變化,2013年是不能搶長江學者;2017年將範圍推廣到所有人才,但總體姿態是不鼓勵;2019年的文件則直接禁止。可見對中西部的人才保護力度在加強,其背後正是內地高校的領軍人才、科研骨乾日益嚴峻的流失狀況。

教育部長陳寶生此前在接受採訪時曾呼籲,“希望東部高校手下留情”。的確對欠發達的內地來說,高層次人才流失,最直接後果是科教資源的空間失衡。比如據學者統計,1999—2016年間,北京、上海和江蘇三地的長江學者數量就多達1711位,全國佔比超50%。

類似長江學者這種高層次人才,往往能夠為高校帶去可觀的項目、課題資源,對師資會有直接的抬升,但卻加劇了東西部的科教實力差距,所以陳寶生此前直言不諱地稱其為一種“抽血”。而且對高校來說,重金挖人投入過大,容易擠佔高校的其他基礎性開支。

另外還得看到,在此次下發的文件中,規製高薪競價搶人的前面,強調要打破唯頭銜、帽子的誤區,這正是因為眼下高校的搶人大戰,很多就是重頭銜、輕成果,以至於出現“帽子人才流得過頻,普通教師流不動”的局面,對人才的綜合評價也是種扭曲。

為什麽高校人才紛紛“孔雀東南飛”

其實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戶籍制度等政策的放開,高層次人才的流動就逐漸頻繁,上世紀九十年代高校領域的“孔雀東南飛”現象,正是一個縮影。

彼時的蘭州大學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據報導,從2000年到2004年,該校共流失副高職稱以上人員近40名。以至於在2005年兩會期間,人大代表王利民表示,“蘭州大學流失的高水準人才,完全可以再辦一所同樣水準的大學”,這個說法也一致流傳到今天。

而在當下,從GDP增速來看,沿海和內地的經濟差距其實是在逐漸縮小,那麽為什麽中西部和東北的人才尤其是高校人才,流失依舊如此嚴重,以至於需要中央反覆發文?

首先得看到,沿海和內地之間的科研平台、高科技產業等相關資源,差距依舊相當大。相應的工資待遇水準,以及就業機會都不可等同而論。最典型的是深圳,它的高校數量在重點城市中排名倒數,卻聚攏了眾多英才,原因在於它有足夠多的尖端產業作為人才容器。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薪酬水準、晉升機遇和學術氛圍缺少競爭力,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在激烈的人才競爭中自然難以招架。以當下的搶人大戰為例,去年常住人口增長最多的依然還是動靜最小的深圳和廣州這兩座一線城市。

沿海地區一擲千金的人才拉力,也是重要因素。尤其2015年高校雙一流建設啟動後,高校間的競爭加劇,因為人才的孵化和培養過程漫長,所以不少高校開始對著千人計劃、長江學者等各類人才名單去內地挖人,將它作為雙一流建設的捷徑。

比如2017華東政法大學在高層次人才的招聘中,直接開出了“800 萬元房補,100萬元年薪”的誘人籌碼;杭州電子科技大則以500萬年薪高價招攬院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更是提出給首席科學家提供300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

所以在激烈的人才爭奪背後,科研學術環境的因素之外,更深層次是的還是高校、科研部門巨大的貧富分化。

這種分化一方面體現為高校財力的強弱,另一方面也體現為政府投入力度的差別。關於後者媒體報導曾提到,江蘇每年給每個進入全國百強的省屬高校,補貼額度高達一億元;而貴州五年內推進一流大學建設的經費總共才五億元。

沿海的高校為了爭創雙一流,地方政府為了出政績,都會助推搶人掐尖。而在這種巨大的貧富差距下,發達地區的高校如果鐵了心要挖牆腳,中西部和東北想留住英才自然也難。

緩解人才流失還得拿出真金白銀

禁止去中西部和東北高薪競價搶人的政策,能夠解決人才流失的問題嗎?老實說,將一個發展階段的系統性問題,寄希望於中央文件一次性徹底解決,本身就不太現實。

首先,全國範圍內的高層次人才流動,有高校急功近利的因素,但不全是,在多數情況下它還是一種市場行為,是自由選擇。一方面要照顧中西部地區在科教領域的薄弱,另一方面同樣得尊重市場規律,說到底人才只有在最適合的空間才能價值最大化。

而且人才的流動還有利於打破科研圈子化、學術部落等不良現象。所以文件中才增加了限定語,沒有進行一刀切的禁止,反對片面競價。

為了平衡這種衝突,有不少教育領域的學者提議,設置薪資上限,比如“高校間約定同一地區人才薪酬最高限額”,進而避免高層次人才間的攀比和競價。

這種建議其實還是傳統的計劃式管理思維,拋開可行性不談,對那些尖端人才來說,如果薪酬受限,價值得不到市場的真是反饋,哪怕不會跳槽到更有錢的高校,也會流向沿海的企業。更行之有效的反倒是嘗試人才培養的補償機制。

而對內地來說,要留住人才,除了真正尊重人才,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科研環境,更緊迫的恐怕還是提升科教領域的財政投入。事實上梳理各省份的研發投入強度可以發現,科研投入佔GDP的比例,全國排名領先的全部都是沿海地區,內地省份沒有一個達到了全國平均線。

未來的人才競爭只會更加激烈,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要想改變人才流失的局面,還是得拿出真金白銀。如果科教領域的投入始終處在窪地,孔雀東南飛的現狀還將愈演愈烈。

第45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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