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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證券收警示函:保千里被查後發11份研報強烈推薦

  股票投資有一策略叫“利空出盡是利好”,現如今這一招也被研究員運用得爐火純青了。

  目標公司被立案調查和出了調查結果,研究員認為“立案調查出結果,不確定因素消除”,竟然在正式監管處罰出來之前,連發11篇研報對目標公司維持“強烈推薦”。

  這屬於“不靠譜”推薦還是“良心”薦股?17日,監管部門直接以罰單形式給出了答案,認定該民生證券研究所發布的研報未對立案情況進行風險提示,研報評級、風險提示審慎性不足,對民生證券出具監管警示函。

  今日,民生證券有關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在監管罰單開具之前,民生證券研究業務就已經進行了整改,對研究院隊伍進行了整頓。

  民生證券因研報不合規受監管警示

  北京證監局對民生證券出具的警示函顯示:在保千里被立案調查之後,公司還發布了11篇評級為強烈推薦的研報,未對立案情況進行風險提示。研報評級、風險提示審慎性不足。

  另外,在保千里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民生證券依然發布題為《立案調查出結果,不確定因素消除》的強烈推薦簡評,認為“本次立案調查結果對公司的主營業務不構成重大影響”“影響股價的不確定因素正在消除”。證監局認為相關判斷理由不充分、結論不審慎。

  民生證券上述問題違反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該法規規定,“製作證券研究報告應當合規、客觀、專業、審慎。署名的證券分析師應當對證券研究報告的內容和觀點負責,保證資訊來源合法合規,研究方法專業審慎,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

  依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北京證監局對民生證券出具警示函,並提醒公司關注研究報告業務合規風險,建立與重大事項有關的控制機制,加強對重大敏感資訊的關注,強化專業審慎判斷;加強對研究報告的品質控制和合規管理,做到實質覆核;改進研究人員考核機制等。

  目標公司立案調查期 ,仍發11份研報“強烈推薦”

  時間撥回到2016年12月28日,保千里因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當年12月30日,民生證券分析師鄭平等人在題為《移動支付推AR紅包,拓展場景助元器件發展》的研報中對保千里進行“強烈推薦”。鄭平在研報中對保千里的業務模式、發展戰略等進行描述,文內不乏“以保千里強大的視像技術研發為基礎”等語句,預計公司 2016~2018 年 EPS 為 0.35 元、0.53 元與 0.73 元,給予“強烈推薦”評級。值得一提的是,該研報並未對兩天前立案調查一事進行風險提示。

  隨後半年多,保千里每個月都會發布《關於立案調查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民生證券卻“堅定如一”地為保千里搖旗呐喊。

  據北京證監局發布的警示函,在保千里被立案調查之後,公司發布了11篇評級為強烈推薦的研報,未對立案情況進行風險提示。

  但民生證券對保千里的青睞有加持續時間更長,券商中國記者通過wind查詢,從2016年9月份起,民生證券開始對保千里進行強烈推薦。當月,民生證券對保千里未來六個月的合理估值做出判斷,給出的目標價格為21.6—24.3元;在2016年12月25日的研報中,對保千里的合理估值降到18.55—21.20元,該估值一直持續到保千里立案調查結果公布之後。

  (部分民生證券關於保千里的研報,來源:WIND)

  從保千里在二級市場的表現來看,在2016年10月20日左右到達17.5元的階段性高價,從此後一路下跌;在2017年7月11日證監會下達處罰通知書當天,股價下跌至12.93元。在隨後停牌複牌後,ST保千里更是接連出現了28個一字跌停,至今天股價已跌至1.39元。

  立案調查結果公布後 ,研報認為“不確定因素消除”

  2017年7月11日,保千里公布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同時被曝出重大資產重組造假。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補充公告顯示,ST保千里第一股東莊敏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向其前身中達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過程中,向資產評估機構出具了9份虛假協定,使保千里估值虛增2.73億元。

  但民生證券卻認為“立案調查出結果,不確定因素消除”。

  2017年7月12日,民生證券鄭平發布研報《立案調查出結果,不確定因素消除》,研報表示,“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等涉嫌資訊披露違法案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處理結果符合我們預期。”以及“我們認為本次立案調查結果對公司的主營業務不構成重大影響,公司業務布局正迎來發展機遇,影響股價的不確定因素正在消除。”

  研報給予公司2017年35—40倍PE,未來12個月的合理估值為18.55—21.20元,維持公司“強烈推薦”評級。

  對於研報做出的上述判斷,證監局認為相關判斷理由不充分、結論不審慎。

  民生證券人士:“全行業的研究業務都需要整頓”

  北京證監局於今年7月12日對民生證券下達了警示函。今天,民生證券有關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在監管罰單開具之前,民生證券研究業務就已經進行了整改,對研究院隊伍進行了整頓。

  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民生證券未來將進一步關注研究報告業務合規風險,建立與重大事項有關的控制機制,加強對重大敏感資訊的關注,強化專業審慎判斷;加強對研究報告的品質控制和合規管理,做到實質覆核;改進研究人員考核機制等。

  有知情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民生證券這事,無論合規風控如何做,都沒法防範,這是執業判斷問題,分析師之所以覺得自己沒錯,是因為上市公司在撒謊,他無法判斷。”

  上述民生證券有關人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全行業的研究業務都需要整頓。”

責任編輯:高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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