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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太醫是幾品官?水準怎麽樣?是怎麽給皇帝看病的?

我國自封建時代初期,宮廷即設置有醫藥機構。秦漢時置太醫令,隋唐有太醫署,宋改為太醫局,金代始改稱太醫院,置提點為長官,明清相沿。清太醫院歸禮部領導,是“掌醫之政令,率其屬以供醫事”的獨立機構,除選拔人員要通過禮部外,平時則獨立行使行政業務清太醫院設長官1名,稱為院使,副長官2名,稱左右院判,下設禦醫10~15人、吏目10~30人,醫士20~40人,恩糧醫生20~30人,切造醫生(負貴藥物)20~30人。這種編制清代各朝雖有增減,但總的體制一直沒有變化。院使為五品官,禦醫均授七品官、準用六品冠帶。

清太醫院原址設在紫禁城內東牆(東華門內往北),民國初年遷至地安門外東大街路北。

清初,太醫院分設11科,即:大方脈、小方脈、傷寒科、婦人科,瘡瘍科、針灸科、眼料、口齒科、咽喉科、正骨科、痘修科。後來,將痘疹科並入小方脈,將瘡痛科並入口齒科。乾隆年間,太醫院掌9科。清中葉以後,又將傷寒料、婦人科並入大方脈,瘡瘍科改為外科,撤銷針灸及正骨兩科,所以,光緒《會典》中記載,太醫院設5科:大方脈、小方脈、外科、眼科、口齒料。

太醫院自院使到醫土都要按自己的業和等級“給事內廷”(到內宮服務),輪流值班。值班分內值和外值。內值在各宮內的外監獄值班,又稱宮值;外值在東藥房值班,又稱六值。

凡宮中傳喚太醫院侍直(值班)的醫官入大內(皇宮)看病,都要由禦藥房太監帶領,診治皇帝疾病開出處方後,必須與太監一起在禦藥房合藥,並將藥方聯名封存,然後具本報告處方中所列藥物的藥性和治療大法,醫官和太監在月日(日期)下署名,再進呈皇帝閱覽。奏本(報告)後,將本章登記入冊,由太監收掌,以憑稽考。

煎調禦藥時,太醫院醫官和禦藥房太監一同監視,以兩服藥合為一服,煎好後分別倒入兩支杯子中,一杯由主治醫官先嘗,再由院判、太監依次飲嘗,然後將另一杯進呈皇帝服用。如果配製藥品時,不依照原方及未開明藥味和份量,或雖開具而有漏錯,則將以“大不敬”論罪。

清太醫院的禦醫,除禮部直接調聘外,很多是由各地保舉的。他們不僅都具備深厚的中醫理論和有著豐富的臨床經驗,而且都具有良好的文學修養,在辨證施治中,理法井然,方藥穩妥,尤對慢性病理更是考慮周詳。沒有真才實學的人地方官根本不敢向皇帝推薦。加之宮廷用藥,其豐富精良,民間無法企及。因此,太醫院的醫學成就和醫療水準,可以說代表了當時國家的最高醫學水準。

為了培養宮廷醫務人員和造就中醫人才,清代太醫院內還設教習廳進行醫藥教育,教習廳分設“內教習”和“外教習”兩種。“內教習”是教育太醫院供職的醫生,對其中有培養前途的,給予再教育。“外教習”是教育和培養太醫院醫官子弟或普通平民學醫者。教習廳教官均由太醫院中選派學識素著的醫官擔任,普通平民入學,規定由同鄉的京官具結推薦呈報太醫院再取得太醫院醫官的保結,同時經院使院判考試,認為其學醫可造就者,準其在院等候,順序遞補。這些學員經過重重考核,確系“通曉醫理,身無過犯“者,才可進入“外教習廳”學習。學習期間供食宿,學習科目為雍正初年定有張景嶽《類經注釋》、李明珍《本草綱目》和張仲景《傷寒論》,每3年由禮部堂官到院內主持考試,被錄取後為醫生。晚清政府政務雖已松馳,但對醫官的教育和考查還是十分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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