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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入太醫院有多難?什麽樣的人能夠成為禦醫?

明朝的時候,太醫院作為專門的醫療機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負責為宮廷治病,還會參加一些民間治療工作。

嘉靖三十九年,京城附近發生饑荒,許多百姓湧入京城,朝廷下旨賑濟災民,對有病無處治療的災民,讓太醫院負責送藥治病。對於太醫院來說,選拔人才,補充醫官,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圖為太醫院印

太醫院的醫官來源,主要是由朝廷在各地培養的醫生中選拔的。這些醫生,在明朝前期時,主要是以醫藥世家的子弟為主。明朝中期開始,那些不是醫藥世家,但精通醫術的人,也會被列入選拔範圍內。

禮部會通過考試,判斷醫生的本事,那些拔尖的人才,就會被選入禦醫院。整個過程非常嚴格,能通過的人非常少。明英宗朱祁鎮繼位後,曾征召近百位名醫到京城參加選拔,結果只有七個人能被選入太醫院。

這麽嚴格的選拔,當然跟太醫院的工作有關。明朝時,太醫院的官職分為院使、院判、禦醫、吏目等醫官職位。醫官們本事的高明與否,直接關係到皇帝的人身安全。所以,明朝時,禦醫就成了皇帝的重點關注對象。如果禦醫表現不錯,就可能得到額外提拔。

這種情況在明朝中期尤為明顯。特別是從明憲宗朱見深開始。當時,明朝開始大量出現皇帝不經吏部,也不與中樞部院大臣商議,便直接下旨,選拔某位官員上任的情況。

因為是皇帝直接任命,所以這種繞過以往選拔程序的官員,被稱為“傳奉官”。皇帝也會用同樣的方式,提拔醫官,讓他們擔任禦醫,乃至更高的院判、院使的職位。

成化二十三年,皇帝下旨,將醫官錢宗甫、吳綬、王槃、方叔和、張序,醫士蔣宗儒、何鳳春、朱佐、楊汝和九人,同時提拔為禦醫。這種做法,就破壞了原本太醫院最初的編制。按照明朝初年規定,太醫院中,禦醫人數僅有十人。明朝中期皇帝直接任命官員的做法,很大程度造成冗官的情況發生。

而且,皇帝為了特殊關照醫官,還會讓他們兼任一些其他職位,如授予通政司、禮部的職位。獲得這種兼職後,醫官雖然不掌握實際權力,仍以處理太醫院事務為主,但是,醫官們已經可以憑此獲得超過自己官階品級的待遇和地位。

當然,醫官們要獲得這些特殊提拔的待遇,自然要向皇帝證明自己的醫術高超。如果沒有辦法拿出讓皇帝滿意的真本事,也很難獲得特殊的升遷。

但是,皇帝這種選拔官員的方式,很快遭到文官的反對。從道義上來說,皇帝將官爵視為自己的私人物品,不經過正常程序,自然有極大的弊端。

從利益上來說,文官選拔基本都要經過科舉考核,以及嚴格的程序。如果現在皇帝不經程序,隨意提拔官員,對於文官而言,便是一種利益侵害。

文官們開始極力反對。他們不斷上奏折,對皇帝進行勸諫。明孝宗即位初期,下旨革去醫官所兼任的四品以上官職,又將多餘的院判、院使降為禦醫。後來又下旨,皇帝不再直接任命官員,要杜絕傳奉官。

可是,在過去對皇帝權力無法真正限制的情況下,這道旨意,根本沒有辦法真正執行下去。所以,這段時間內,很多醫官仍可以通過皇帝的特殊提拔,成為禦醫。

到了明武宗,嘉靖繼位後,雖然官員的選拔,基本不再由皇帝直接任命,但一些醫官,還是會得到皇帝的特旨提拔。

嘉靖二十一年,嘉靖皇帝在宮中險些被宮女勒死,當時得到醫官許紳的治療,大有好轉。所以,嘉靖皇帝提拔許紳為禮部尚書。所以,皇帝的特殊提拔,在明朝一直存在。

不過,文官並非毫無作為,在長期的拉鋸戰中,文官不僅迫使皇帝放棄任命“傳奉官”的做法,也讓醫官的選拔,變得更為規範、嚴格。

明朝中期開始,吏部按照對文官的考核方式,對太醫院醫官進行考核。具體而言,就是禦史、給事中,會同院使、院判一同考察,給出結果。

禦醫也以自身能力,分為一等禦醫和二等禦醫。後來進一步規範,讓都察院專門負責,對禦醫、吏目進行考察,分為優等、次等、下等。評為優等,可以等候空缺,將來得以升任。次等原職待命,下等直接回家。

所以,禦醫以下的醫官,只有評為優等,才能得到提拔的機會。

如果出現醫療事故,禦醫們也要承擔相應責任。輕則罷官,重則流放處死。明孝宗駕崩後,為他治病的禦醫大多受到嚴懲,其中還有幾個禦醫被處死。前文提到被破格提拔的方叔和,就在這次罷官回家的行列。

總結而言,明朝的時候,想要被提拔為禦醫,有真正的醫術本事才是最牢固的靠山。而提拔的方式,除了被皇帝賞識,破格直接提拔外,在考核中被評為優等,也能得到升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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