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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能賣嗎?得看你屬於啥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實際上,房子之所以沒有房產證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本身就無法辦理房產證、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者房產證丟了等等。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幾種情況逐一為大家分析。

一、本身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房子

以下類型的房子均不能辦理房產證:

(1)違章違規建築,比如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項目;私自變更規劃的項目;未經立項批準或私自變更立項的項目;沒有銷售許可證和產權證的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2)被有關部門依法查封的房子。

(3)部分軍產房、校產房,軍產房是國家軍事機關所有的房屋,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而不能上市交易。校產房的產權部門為學校,這類房產在受限上市範圍內。

二、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子

1、什麽是“暫時沒有取得”?

具體是指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因為流程、手續等原因暫時未能取得房產證,這類房子可以買賣,但需要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走流程。

2、這樣的房子怎麽賣?

買賣雙方可以先簽訂購買協議,必要時可以進行公證,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進行交易,提醒大家最好不要支付大額定金,避免產生交易風險。

三、房產證丟了的房子

房產證丟了,房子一樣能賣,但是需要先補辦房產證,具體如下:

1、房屋權利人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房屋權利人到房產檔案館查檔,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房屋權利人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待遺失聲明見報後,房屋權利人持報刊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即可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6、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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