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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曾願意說出章瑩穎遺體位置,只求免死

澎湃新聞記者 劉棟

當地時間6月25日,被告克里斯滕森在被陪審團裁定綁架並導致中國學者章瑩穎死亡等三項罪名成立後次日,其律師在向法院遞交的一份動議文件中首次披露,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被捕六個月內曾向聯邦調查人員表示,願意認罪並與調查人員充分配合,交待他處理章瑩穎遺體的位置,而作為條件——他希望可以免於死刑,尋求無期徒刑,但檢方拒絕了這一提議。

“在被捕後,克里斯滕森同意檢方對他的指控並表示願意認罪。”他的律師在25日晚7點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新動議文件中寫道,“並願與調查人員充分合作,提供他掌握的有關犯罪的所有信息,包括受害者遺體的位置,而作為交換條件,他將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得保釋而非死刑。”

按照此前檢方的描述,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在Urbana-Champaign校園內搭上了克里斯滕森的汽車,之後被綁架至其住處並被殘忍殺害。在2019年6月12日開始的正式審判中,律師承認克里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然而她的屍體至今沒有被找到。

克里斯滕森曾經對其女友吹噓,調查人員永遠不會找到章瑩穎的屍體,並且他“永遠不會告訴”他對遺體做了什麽。但據他的律師在最新動議文件中所披露信息,他在被捕後為了讓自己免於被判死刑而改變了態度。

克里斯滕森律師還表示,提出動議是為了讓法院在下個月的判刑階段排除所謂的“來自受害者的不恰當的影響”,包括章瑩穎家人之前的陳述“與某些客觀事實不一致”。

“例如,章瑩穎母親在最近的一次電視採訪中說:‘我們希望檢察官能盡快找到我們的女兒,我們希望壞人趕緊坦白真相,我們已經等了兩年了!整整兩年!’”律師說。

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宣稱,這些陳述會錯誤地暗示克里斯滕森“拒絕向章瑩穎家人提供有關他所做事情的任何信息”。

該動議還試圖限制章瑩穎家屬成員作證的人數,因為這些家庭成員可以在量刑時對陪審團發表受害人陳述,影響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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