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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承認殺人事實後能否被判死刑?五問章瑩穎案

“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

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失蹤整整2年後,被告克里斯滕森方在6月12日的庭審中,終於承認了這一殺人事實。

據美國伊利諾伊州《新聞公報》(The News-Gazzete)報導,當地時間6月12日上午9時,章瑩穎案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皮奧裡亞聯邦法庭開審。克里斯滕森辯護律師喬治·塔瑟夫在開案陳詞中當庭指出,“克里斯滕森要為章瑩穎的死負責”,“克里斯滕森承認殺害了章瑩穎”。

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在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失蹤,校內監控顯示她失聯前進入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車。2017年6月30日,克里斯滕森因涉嫌綁架章瑩穎被捕,不過其一直拒不認罪。他在被捕後曾承認自己載過章瑩穎,但最後放其下車。不過檢方認為他實際上將章瑩穎帶回了公寓,控制了她的行動,事後還對公寓和車進行了清理。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決定起訴克里斯滕森綁架並謀殺了章瑩穎,並尋求判處其死刑。

釋疑1:檢方揭露了何種殘忍細節?

據《新聞公報》報導,美國聯邦助理檢察官尤金·米勒在12日的開案陳詞中首先以“他綁架了她,他謀殺了她,他掩蓋了他的罪行”擲地有聲開場,隨後用45分鐘的發言揭露了克里斯滕森的殘忍作案細節。

米勒指出,案發當日,被告克里斯滕森假扮成臥底警官,說服因錯過公車而在路邊等待的章瑩穎上車,隨後將其綁架回自己的公寓,對其實施強暴、掐喉,並在用棒球棍多次擊打其頭部後將其棄屍他處。整個過程中,章瑩穎不斷反抗、掙扎,試圖逃命。

雖然至今沒有找到章瑩穎的屍體,但檢方認為克里斯滕森的話證明章瑩穎已經確認死亡。米勒在開案陳詞中表示,在克里斯滕森女友提供的竊聽錄音中,克里斯滕森曾參加了2017年6月29日的章瑩穎校園祈禱會,他當時對自己的女朋友稱,“她永遠也不會被找到了……她已經永遠消失”。

在克里斯滕森女朋友提供的另一份竊聽錄音中,克里斯滕森還自稱章瑩穎是他手下的第13個受害者。不過,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稱這是被告在醉酒狀態下說的話,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系列調查也未曾發現任何和其他受害人相關的證據。

釋疑2:被告為何在此時承認殺人事實?

在檢方的開案陳詞後,克里斯滕森辯護律師塔瑟夫也發表了開庭陳詞。他表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我們在這一庭審階段做的任何事、說的任何話都不是為了回避或否認,布倫特·克里斯滕森應該為章瑩穎的死負責這一點”。

據美國《芝加哥論壇報》報導,塔瑟夫還對陪審團表示,克里斯滕森“在此案中正在為其生命受審”,暗示了他將聚焦於無罪辯論,以免除被告死刑判決。

6月12日控辯雙方的開案陳詞是定罪階段的開場。如果克里斯滕森最終被陪審團認定為有罪,庭審將進入第二階段,也即量刑階段。同一批陪審團將決定,是否應判處克里斯滕森死刑。

具有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鄧矜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美國死刑判決有兩個階段,一是定罪、二是量刑,也即首先要判定被告犯了故意殺人罪,其後再看被告是否具有判處死刑的加重情節,確定是否判處死刑。克里斯滕森辯方律師在此時承認被告應該對章瑩穎的死負責,可能有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辯方認為,面對檢方提出的證據,要否認殺人事實已經不大可能;二是辯方可能會認為,若是再糾結於是否殺人這一點,會引發陪審團的反感,從而在量刑階段對被告不利。

鄧矜婷表示,辯方目前雖然承認被告應該對章瑩穎的死負責,但並未承認檢方的所有指控,他們的主要目的就是爭取非死刑判決。

釋疑3:承認殺人事實但堅持無罪辯護是何意?

克里斯滕森辯護律師雖然在開案陳詞中表示,被告要為章瑩穎的死負責,但他依然沒有改變堅持無罪辯護的立場。

對此,鄧矜婷分析稱,這事實上並不矛盾。辯方想要表達的觀點是,雖然克里斯滕森殺害了章瑩穎,但他不應該被判處死刑。

事實上,辯方律師在開庭陳詞中一再強調克里斯滕森案發時正處於人生低谷,包括前妻要離婚、女朋友案發當天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由於成績太差放棄攻讀博士學位等,這些導致他長期酗酒並患有心理問題。鄧矜婷稱,辯方提出克里斯滕森面臨的這些問題其實就是要強調,被告並非針對章有長期的預謀謀殺,進而否定可以判處死刑的加重情節之一。

釋疑4:伊利諾伊州已廢除死刑,可能判被告死刑嗎?

據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事實上,伊利諾伊州自2011年起就已廢除死刑,克里斯滕森成為該州第一個面臨美國聯邦死刑控告的被告。

鄧矜婷解釋稱,克里斯滕森目前是在伊利諾伊州皮奧裡亞聯邦法庭受審,並非在州法院受審,因此是可以被判死刑的。鄧矜婷表示,美國有兩個法院系統,一個是州法院系統,一個是聯邦法院系統,雖然包括伊利諾伊州在內的許多州已經廢除了死刑,但聯邦法院依然保留了死刑。章瑩穎案是由聯邦法院提起的控訴,因此可以提出死刑量刑。

釋疑5:接下來案件如何發展?

據美聯社報導,6月11日,美國伊利諾伊州皮奧裡亞聯邦法庭宣布,已經為章瑩穎被綁架失蹤案挑選出12名陪審員和6名候補陪審員。陪審團將決定被告克里斯滕森是否有罪,若是有罪,是否應該判處死刑。

在定罪階段,陪審團將在參加完系列庭審後,決定克里斯滕森是否有罪。根據規定,只有在12名陪審員一致認為被告有罪的情況下,才可判定克里斯滕森有罪。預計這一階段將持續約一周半的時間。

若是克里斯滕森被陪審團判定為有罪,法庭將進入量刑階段。同一批陪審員將再次決定,是否按照檢方要求,判處被告死刑。只有在12名陪審員一致認為應該判處死刑時,克里斯滕森才會被判處死刑。

鄧矜婷認為,章瑩穎案之後的主要關注點就在於,辯方承認被告對死亡負責,但會尋求非死刑判決,因此他們會極力反駁檢方提出的各項證據,說服陪審團克里斯滕森不應被判死刑;而檢方則會提供大量證據,以向陪審團證明克里斯滕森具有應當判處死刑的加重情節。

文/謝蓮

編輯 /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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