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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佔用資金逾10億×ST升達及原實控人等遭紀律處分

每經記者:靳水準 每經編輯:宋思艱

因存多項違規,7月8日晚間,*ST升達及相關當事人遭到深交所公開譴責。此次紀律處分主要是圍繞*ST升達控股股東非經常性資金佔用、未就向控股股東提供擔保履行審批決策程序、未及時披露銀行账戶被凍結、重大訴訟事項、控股股東違反承諾等違規情形作出的處理。

由於上述違規事項,*ST升達、公司控股股東升達集團以及前實控人江昌政,時任副董事長江山以及時任財務總監被深交所公開譴責。同時,深交所還認定江昌政、江山、江昌浩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針對此次深交所紀律處分,*ST升達將於7月12日線上召開公開致歉會,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單洋、獨立董事王迪迪、董事會秘書徐德智將出席。

原實控人等遭譴責

升達集團違規佔用*ST升達高達10億元資金至今尚未償還。截至公告日,升達集團累計佔用上市公司*ST升達資金為10.53億元,佔*ST升達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38.09%。

不僅違規佔用資金,升達集團和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江昌政還以上市公司*ST升達的名義,違規為升達集團提供擔保。截至公告日,*ST升達未經審批決策程序對升達集團提供擔保且尚未償還的金額為2.5億元。

此外,*ST升達銀行账戶被司法凍結,有涉訴案件且訴訟金額超過*ST升達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10%。*ST升達對上述銀行账戶被凍結及訴訟事項未及時信披。

針對上述違規事項,升達集團原承諾在2018年9月29日前解決違規擔保和資金佔用事項。但截至目前,升達集團尚未履行該承諾。

深交所認為,升達集團、江昌政等違反相關規定,遂給予*ST升達、升達集團、江昌政、江山、江昌浩公開譴責。深交所還認定江昌政、江山、江昌浩,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新股東方未按時解決資金佔用

對於*ST升達來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7月5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還對*ST升達發出了監管函。

時間回到今年3月,浙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對*ST升達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氣有限公司和米脂綠源天然氣有限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通過淘寶進行司法拍賣,起拍價分別為1.91億元、2.49億元。作為上市公司的主要經營性資產,兩家公司被司法拍賣的账面價值合計為6.51億元,佔上市公司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39.05%。但*ST升達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後續進展,直至2019年4月4日才對外披露。

監管要求,上市公司*ST升達應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原本希望引入新主來解決資金佔用,但最終也未能如願。今年1月,新控股股東保和堂承諾在今年3月31日前解決不低於4億元的資金佔用,在6月30日前解決剩餘所有升達集團對公司的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但由於部分轉讓股權遭司法凍結,結果並不順利。

“海南保和堂正積極與包括包商銀行及華寶信託在內的升達集團債權人進行溝通,避免由於債務糾紛造成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變動。在上述問題解決後或有明確預期時,海南保和堂將及時解決升達集團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問題。”*ST升達稱。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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