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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方》描寫了美國華人移民的“十一種孤獨”

張惠雯的短篇小說集《在南方》收錄了十一個短篇,寫的大多是生活在美國南方的華人移民的日常,所謂“瑣碎生活中的悵惘”。或許是巧合,這本書很容易令人想起美國作家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種孤獨》——後者寫的是二戰後五六十年代普通紐約人的“十一種孤獨的人生”。

先來看看《在南方》裡面的故事。《旅途》,“她”因為失戀和女友結伴旅行,在此過程中發現對方和有婦之夫交往;《失而復得》講的是一個有控制欲的妻子對不再愛他的患病丈夫的“佔有”;《夜色》關於一對夫妻面對女兒交了黑人男友這一事實的不同態度;《醉意》講述女主人公在雪夜借著酒意“耍酒瘋”後對愛情的頓悟;《華屋》講述台灣姐妹將各自家庭組合共居一幢別墅後,大家庭裡(包括姐夫和小姨子)發生的微妙變化;《維加斯之夜》中,三十八歲的獨身男子前往拉斯維加斯,只為能召一位上門服務的舞女;《暮色溫柔》講述香港小夥和美國男友去後者基督家庭“見家長”路上的談話;《十年》,負心漢十年後赴美見到前妻和女兒,悔不當初;《夢中的夏天》中,“我”受人委託,去探望一個為了綠卡和美國老頭結婚的昔日校花;《歡樂》中,單親家庭長大的理工男在PARTY上悶悶不樂,心裡對物質欲望強烈的妻子充滿怨念;《歲暮》講述除夕聚會上,寡居多年的老婦人面對老情人心緒難平,卻佯裝平靜。

這些故事的主題無外乎“愛情婚姻家庭”,卻有一個共同點:故事的主人公(或主要人物)都是生活在美國南方的華人移民。因而本書可以看作是華人移民的感情群像書寫,而且他們基本上不快樂,正如作者在《歡樂》中寫道,“但他沒有歡樂,靈魂深處的歡樂”。

張惠雯《在南方》

同樣是日常書寫,當下我們看到的小說往往是沉浸俗世生活的泥淖而津津樂道,它們從標題就呈現出一種“惡趣味”,內容上文字粗鄙, 把口語當時髦,視流行文化為救命稻草。但張惠雯的小說全然不同。從她早期的《愛》《水晶孩童》《兩次相遇》等代表作就能看出,她一直走在“經典寫作”的路上。比如《愛》,寫的是司空見慣的暗戀,開頭是這樣的:

在新任的牧區醫生還未來到以前,一些喜歡打聽的居民就得到了一點兒關於他的消息,知道他是醫學校畢業的大學生,曾在城裡的某醫院工作,還是個未婚的年輕人……這類消息總會從某個缺口透露出來,再經由女人們的嘴渲染、流傳。儘管有了各種消息拚貼而成的印象圖,但新醫生來的時候,人們還是有點兒吃驚,因為他比他們想象的還要年輕得多。

這就是張惠雯小說的語言,沒有花裡胡哨的修飾,不疾不徐,娓娓道來。或許和長年旅居海外有關,她筆下的母語簡單純粹,遣詞造句更接近漢語的“常規”。而細節描寫也是她擅長的,《在南方》中的《醉意》這一篇,她這樣寫雪夜:

儘管還是十一月,已經下了第一場雪。將近午夜時,一輛黃色道奇車行駛在通往赫爾曼公園停車場的林蔭道上,慢得像一輛遊覽車。路上沒有別的車,更沒有一個人,稀疏的路燈發出昏沉的黃光,倒是兩邊落光了葉子的大樹頂上的天空顯得清亮、澄澈。這個夜就像每個初雪的夜一樣明淨而幽暗。細小的雪粒正悄無聲息地飄落,一觸到地面、車頂、樹梢、草葉便融化了,路面甚至還沒有變白。

這個場景很有電影的畫面感,而“慢得像一輛遊覽車”的比喻看似普通,仔細想想卻反映出一種精準——不是“慢得像蝸牛”,只是速度恰如遊覽車。在張惠雯的小說裡,這樣的精準隨處可見,對話描寫、環境描寫、心理描寫,無一例外如此。

如果說細膩生動的語言是張惠雯小說的一大特色,對於主題的挖掘則是另一個亮點,她的小說,母題多圍繞“愛”,卻總是從日常生活中升華出詩意。《在南方》的壓軸之作《歲暮》,女主人公嫉妒舊情人和年輕女孩談笑風生:

她把額頭貼近玻璃牆壁,仿佛要看看鍾聲是怎麽在天空中消逝不見的。外面冷冽的寒氣從光滑、冰涼的玻璃滲進來,直滲到她心裡。慢慢地,透過那層在客廳裡漂浮移動著的幻像,她看見花園裡蠟燭形狀的矮燈發出銅黃色的光,那些凋零的或是仍活著的植物就在幽暗中浮現出它們那一團團暗影般的輪廓。她實在聽不下去這些話,她難以忍受這種沉悶而又油膩膩的、等死一般的生活!她想走出去,在黑暗裡有某種富有深意、神秘而快樂的東西。

很多人寫愛的故事總是耽於世俗,“俗透了”;張惠雯寫愛,總能輕易找到人類心靈的共通之處,令你遐思,帶你飛翔。

再回到本文的標題,之所以謂之“美國華人移民的‘十一種孤獨’”,概因人生來孤獨,而廣袤的美國南方恰巧從地理和心理上放大了他們的孤獨。

(原載微信公眾號:日常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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