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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現代文明選擇了一夫一妻製:騎士精神與中世紀的愛情

作者=彭小瑜

來源=《文匯報》

啟蒙運動對中世紀歐洲的社會道德進行了系統的解構、嘲弄和批判,包括歪曲地理解修道文學當中的愛情和婚姻倫理觀念。

而實際的情況是,修士的守貞理想,因為批判淫亂,影響到了中世紀乃至現代西歐的世俗婚姻,教育人們珍惜夫妻間的心靈溝通和相互忠誠,幫助人們意識到真正的愛情不僅超越物質利益和家族興衰,甚至超越男女間肉身的吸引和誘惑。

嚴格的一夫一妻製起源於基督教道德影響下的中世紀西歐,而在工業化和現代化之前的世界其他地區普遍實行的是一夫多妻(一男多女)的婚姻。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西方文化最普遍地傳播於世界、並幾乎被人們毫無置疑地接受的一個方面,既非它的科學技術,也不是它的政治體制,而是它的愛情觀和婚姻制度。一夫一妻製是“西化”的一個典型,但是現在已經成為我們覺得理所當然的制度,並不對之思考太多。而在今天社會的一些角落,在奢靡風氣影響下,所謂的“小三”、“二奶”現象,以及“嫖娼”和男女關係上的其他傷害和背叛行為,實際上在提醒我們,要建立良好社會風習,我們對愛情和婚姻是需要進行深刻、系統和認真的道德反思的。其實在法律上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以來,我們似乎並沒有從倫理和文化的角度對這一引進的、與我們的傳統文化並不完全契合的制度進行過足夠有力度的、系統的持續思考。在這方面進行一場有影響力的社會討論,應該是健康和有益的,也許會有利於減少某些不良的社會風習,會有利於對婦女和所有性別的權利進行更好的保護。

恩格斯:“最偉大的道德進步”

第一步,我們需要明白這一制度的起源及其社會歷史背景。斯塔夫裡阿諾斯在《全球通史》裡面說,貫穿人類歷史的兩大主線是社會關係的不平等和男女關係的不平等。其實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製和國家起源》裡面已經尖銳批判了古代和資本主義社會對婦女的欺凌和壓迫。他指出,在男性享有特權和隨意支配“年輕美貌女奴隸”的古希臘羅馬社會,存在著“只是對婦女而不是對男人的一夫一妻制度”;要到了中世紀,婦女才“有了古典古代所從未有過的更受尊重和更加自由的地位”。恩格斯指出,由歐洲中世紀“發展起來了我們應該歸功於一夫一妻製的最偉大的道德進步:整個過去的世界所不知道的現代的個人性愛”。當然他同時也認為,只有在資本主義社會終結之後的階段,以相互的愛慕為唯一動機的充分的婚姻自由才有可能完全實現,無論是中世紀封建社會還是資本主義私有製社會,男女關係中間的經濟利益和其他社會利害的考慮是無法徹底排除的。

由羅馬帝國到中世紀歐洲,西方價值觀念有重大變化。恩格斯所批評的古希臘羅馬社會的男女不平等,對女奴隸的隨意糟蹋,是以普遍的社會不平等作為基礎的,包括對奴隸和被征服者的蔑視。古羅馬的雕塑品,尤其是紀念征戰勝利的紀念碑,往往把敵人刻畫成渺小猥瑣的戰敗者,並被凱旋的羅馬將士踩踏在腳下。基督教的出現並沒有在根本上解決社會不平等的問題,不過提出了比較系統的平等觀念,在理想與現實之間造就了一種張力。譬如查理·科克倫在《基督教與古典文化》(1939年)這部經典裡面就提到,4世紀的基督教作家拉克唐修在給皇帝進言時批評了古羅馬“忠孝”觀念(pietas)的缺憾,認為應該以人人平等為基礎的“公正”觀念(aequitas)加強之,否則羅馬人追逐的個人和家庭經濟利益以及帝國霸權,最終都只能使得天下人皆兄弟的自然狀態被破壞,導致對鄰人的種種壓迫和剝削:在天主的眼裡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沒有奴隸與主人之分,沒有窮人與富人之分。如果沒有人人平等作為前提,任何社會正義都是不可能的,因為不平等本身就排除了正義。其實拉克唐修也由此談到婦女的地位,認為淫亂的風氣和女性被奴役被逼成娼妓,正是因為男性把她們看作玩物,而不是平等的姐妹;正是因為富人拒絕接濟貧困者,蔑視他們,肆意凌辱貧窮的姐妹,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傑羅姆(347—419年)和奧古斯丁(354—430年)等教父在頌揚修道生活和批評世俗婚姻的時候,都注意到社會不平等和男女不平等對男女關係造成的傷害,而未必是對愛情和婚姻本身進行貶斥。中世紀修道文學繼承了早期教會的傳統,更加明確地謳歌人世間愛情和婚姻的美好。

中世紀西歐並非是感情生活的烏托邦,但是與恩格斯的看法相印證的是,當時的修道院文學中的確開始出現一種萌芽狀態的對現代性愛的認識和肯定,並在一定程度上正面影響了人們的愛情觀念,推進了婚姻生活中的社會平等和男女平等。哈佛大學已故教授赫利希在《中世紀家庭》(1985年)一書裡面注意到,在基督教文化影響下,歐洲家庭和婚姻倫理具有超前現代化的特點。從羅馬帝國晚期開始,教會婚姻道德在原則上與羅馬法有一致處,譬如二者都認可一夫一妻制度和禁止近親通婚。但是二者也有重大分歧,譬如教會認為同樣的基督教道德原則適用於所有教徒,不論他們的性別、階級地位和種族屬性是什麽。婚姻是神聖的,男女一旦結合就不得分離;不僅女性出軌要遭受譴責,男人通奸和背叛妻子也是嚴重罪惡。教會對近親通婚的限制也更加嚴格。在中世紀早期的日耳曼蠻族統治地區,有錢有權勢的貴族男性佔有眾多女性伴侶,亂倫現象也比較嚴重,而相當一部分貧窮男性沒有結婚對象,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

赫利希備受矚目的觀點是,因為社會不平等造成的女性分配不平等是中世紀早期多搶劫和強奸婦女罪行的重要原因。到了1000年以後的西歐,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此時的教會非常嚴格地推行了一夫一妻製,並嚴厲禁止近親通婚,使得貴族無法佔有多名女子,也很難在容易沾上近親關係的貴族小圈子內尋找配偶。這樣,女性作為一種社會資源的分配變得更加均衡和平等,許多地位比較低下的男性也因此能夠結婚,不同階層男女的通婚也變得更加普遍。這的確可以看作是一場人類歷史上獨特的婚姻關係革命,一場具有社會平等和男女平等性質的革命。這場革命所推行的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度和觀念最終為現代世界所接受。

“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

那麽形成這種變革的深層原因是什麽?赫利希的闡釋並不依賴統計資料和思想史的細致追溯,而是洞若觀火的直覺和透視,富有啟發性,但是也引發爭論和懷疑。如果我們在展開的語境中來思考他的提示,修道院愛情文學有可能是上述婚姻關係革命的一個關鍵推動力。正如赫利希也承認的,對一夫一妻製的倫理道德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教會傳統看重婚姻的情感因素。教會作家甚至認為在婚姻的構成上,不僅肉身關係是美好的,精神和感情的共融具有更大的決定意義。我們在這裡主要舉兩位12世紀法國修士的作品作為例證,來說明中世紀修道文學在人類情感歷史上的革命性貢獻,即超前地理解、闡釋和歌頌了“現代的個人性愛”,也就是恩格斯所說的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道德進步”。

聖維克多修院的休(1096—1141年)在《論童貞瑪利亞》一文中由瑪利亞和約瑟夫的關係討論到人世間的婚姻。休對婚姻的理解代表著中世紀西歐的羅馬法傳統,即認為男女雙方自願的同意構成有效的婚姻,無需肉身關係的發生。而日耳曼傳統則認為婚姻的成立需要有實際的肉身關係。在這一問題上,中世紀教會法最終在原則上選擇了羅馬法傳統,但是也認定,肉身關係發生之前的婚姻契約在某些情況下更加容易被宣布無效。休的重要貢獻在於,他借議論瑪利亞與約瑟夫婚姻之宗教性質的機會,探討人世間男女的心靈共融,要求夫妻們超越肉欲、物質好處和其他社會利害,真心對待自己的配偶:的確,夫妻交合是一種肉身的關係,但是卻只有出自純真自然的愛才是符合神意的,而不是因為任何身外物質好處的引誘,更不是因為強製。

婚姻關係,按照生活在12世紀的休非常“現代化”的觀點,是以男女平等為基礎的:什麽是婚姻呢?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根據雙方共同意願締結而成的聯合,男女因此各自對另一方承擔了共同的義務。兩人必須有完全“相同”的同意才能結婚,並因此承諾把自己和自己的身體完全隻交給對方,而不越軌與第三者交往。不僅妻子要忠於自己的丈夫,丈夫也必須忠於自己的妻子,當對方還活著的時候不得離開和背棄之,甚至在妻子生大病和不能生育的情況下也必須如此。夫妻之間的肉身關係出自“同一契約”,因此也不僅僅是女方對男方的義務,丈夫對妻子也承擔同樣義務:不得與其他女人苟合,不得拒絕妻子的願望。休還注意到,在體質上和日常生活中,女性往往是柔弱和依賴的,男子對她的愛一開始可能是出自同情和憐憫,但是同情一旦上升為愛情和婚姻就轉變成“自然發自內心的純真愛”。天主讓男子強壯和操勞,但是希望他在女性的溫柔中得到歇息;讓女性柔弱,希望她能激發男子的憐憫和愛惜,得到他的保護,進而兩人能夠由衷相愛。休認為“純真和完全的愛”對女性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但是最終在融合為一體的柔情中,兩人各自對配偶的愛是無從辨別和區分的。休並不否認肉身關係在普通人婚姻中的意義,認為由愛促成的肉身關係是美好的。但是他強調說,即便是肉身的關係也需要以心靈愛慕為基礎,而不是赤裸裸的情欲和肉身之歡喜。他的有些議論在經過現代科學教育的人看來顯得幼稚,因為他堅持認為,沒有心靈的愛慕,肉身關係甚至都不能孕育子女。他認為,天主所安排的自然規則是,懷孕和生育不是肉體的工作,而是男女雙方“借助發自內心的純真愛”,在沒有任何“利害誘惑和強迫”的前提下,同房才能成功“播下種子”。甚至男子或者女性一方有愛也是不夠的,妻子不是由男方那裡接受種子,而是“以自己的愛去迎接他的愛”。即便因為雙方的自願或者因為衰老和枯萎不再有肉身關係,夫妻之間的愛和為對方堅守和侍奉的義務依然完整存在。瑪利亞和約瑟夫的婚姻,由於瑪利亞的永恆童貞,不同於世俗人的婚姻,但是他們兩人的真摯情感卻為天下的夫妻樹立了榜樣:他們的愛貴在真摯,他們互相體諒,憐憫對方的病痛和困難,為對方焦慮和著急,努力去安撫對方,各自堅守自己的忠貞,“分享一切幸福,共同承擔一切災禍,無論是苦是樂都能相濡以沫”。

這些我們今天看來非常超前和現代的中世紀說法裡面凝聚著古羅馬和中世紀的許多道德和法律的傳統,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休的總結和綜合代表著中世紀修道文學的獨特貢獻。休為描述新娘對新郎的愛慕和忠貞曾經引用《雅歌》第6篇:“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屬我,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

“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

明谷的貝爾納,另一位法國中世紀修道士(1090-1153年),在他的《講道辭》和其他作品裡也借助聖經裡的這部情歌來發揮他對神與人關係的理解和見解。為什麽中世紀修道院和教會作家需要借助《雅歌》直白、熾熱、甚至性感的語言來描述人和神的溝通呢?亨利·泰勒在《中世紀心靈》一書裡面曾經說,也許這是因為像貝爾納這樣的修士作家意識到,愛情和婚姻是最偉大的人際關係,夫妻之間的纏綿相愛,新娘和新郎之間“因思愛成病”,是他所能找到的最適合用來比擬人神關係的人世間景象。其實,由貝爾納對婚姻的理解和描述可以看出,借助《雅歌》的話語,他把純真的男女相愛看作是人世間最寶貴和最美好的畫面:“我的良人,你甚美麗可愛,我們的床榻上撒滿鮮花。”

修道文學的確長期有批評淫亂的傳統,甚至有苛刻地責難愛情流蕩的傾向。與休強調愛情之專一性一樣,貝爾納也提醒人們說,人的肉身需求,不論是情欲還是衣食的享用都不應該放縱濫用,而應該“控制在狹隘的範圍”之內,如水流在管道之內,使得物質需求不至於成為貪婪,愛情不至於成為肉欲之泛濫。那麽這一“控制”的最起碼尺度是什麽呢?是愛人如己的對鄰人之愛!對鄰人的關愛,包括夫妻相互之間的體恤和撫慰,對每一個人自私自利的罪惡衝動是一種限制,使得人們不會讓自我膨脹,不會讓私利私欲驅動自己所做的一切。除掉這樣的考慮,守貞的中世紀修士並不希望建設一個禁欲主義的、壓製男女感情的世俗社會。相反,正如貝爾納的研究專家勒克萊爾所指出的,12世紀的西歐修道文學作者已經很確定地意識到:“修士對天主的愛可以而且必須以人世間愛情的話語來表述。他們對天主的愛可以借助人世間愛情的形象和形式來表達、加強,這兩種愛可以被整合為一體。”因此在這些修士的內心深處,對女性和男女愛情的看法自然而然地變得更加積極和肯定。由這樣的角度來觀察,我們就不難理解,在貝爾納對《雅歌》的解讀中,人世間男女純真愛情為何被濃墨重彩地美化,為何被高調地謳歌。

“冬天已往,雨水止住過去了,地上百花開放。”貝爾納喜歡渲染《雅歌》裡面提及的自然美景,以此作為他描寫愛情場面的鋪墊:新娘在田野裡采摘果子和花束,讓自己的身心和房間都充滿花香和果味,迎接新郎的到來。在這“百鳥鳴叫的時候”,新郎招呼說,“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在這樣賞心悅目的美景中,在刻畫新郎與新娘纏綿的情景時,“他的左手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將我抱住”這樣直白的句子被引用來描寫的,是怎樣的一種情感呢?除掉比喻信徒的靈魂與神的接近,貝爾納也展開描寫了一種脫離封建社會政治利害和經濟利益的愛情和婚姻,尤其是在《講道辭》第83篇裡面。人儘管常有罪過,但是按照天主形象塑造的人也是尊貴的,人的純真本性是善良的,人的純真情感和行為可以讓人的自然本性更加美好。此外,無論是休,還是貝爾納,在西方家庭倫理傳統的影響下,都傾向於認為在人倫關係中子女對家長的服從和敬愛並不代表最高層次、最純真的愛,因為子女可能在敬愛父母的同時也有獲取遺產和其他物質利益的希望,因此他們的情感可能主要是尊敬,而不是單純的愛。只有夫妻,不論是新郎還是新娘,才把愛和忠誠作為唯一的追求。中世紀法律一般不允許妻子繼承丈夫家的財產,妻子去世後她帶來的嫁妝歸她的子女,如果沒有子女則返回娘家。

由解讀《雅歌》出發,貝爾納將理想的新郎界定為愛本身:“新郎就是愛。”夫妻之愛在中世紀文化裡面通常被認為是強於父子之愛的:“這一夫妻關係比自然塑造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更加強健。這就是為什麽《馬太福音》裡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與奴隸出於恐懼對主人的諂媚迥然不同,與雇員出於利益對老闆的服從迥然不同,純真的夫妻之愛隻認知愛,而排除一切其他的考量:這就是新娘的愛,因為不論她是誰,她就是這樣愛著。她唯一的財寶和希望就是愛。她充滿著愛,而新郎因此愉悅滿足。新郎不要求任何其他,新娘也不提供任何其他。這就是為何他是新郎,她是新娘。他們的愛無人能夠分掉,甚至他們的兒子也不能。貝爾納在這裡引用奧古斯丁說,愛不需要原因,愛的果實就是愛本身。他在這裡雖然試圖闡釋宗教意義上的愛,“我愛是因為我愛,我愛為的是去愛”,卻覺得不得不以人世間新娘的愛來比喻:她拋棄一切其他的企圖,她甚至放棄她自己,為的是全身心地去愛。因為新郎就是愛,新郎所求的惟有愛和忠誠,所以新娘應該做的也惟有全身心地去愛,而全身心的、純真的愛就是完全和完美的婚姻。

這種對婚姻高度理想化的理解僅僅是修道人士的空談或者宗教思辨嗎?在修道院的牆外,貝爾納和休對人世間實際的愛情和婚姻也發生了重大影響。他們的作品往往成為大學生追捧的讀物,還被主持婚禮的神父引用來教育即將結婚的男女青年和在場的所有教徒。英國國王亨利二世(1154—1189年在位)的宮廷曾經是世俗文學繁盛的園地,其中《貓頭鷹和夜鶯的爭論》就可以理解為修道文學和世俗文學的一種交匯,無論是以神父口吻批評淫亂的貓頭鷹,還是以愛情讚助者身份唱歌的夜鶯,都痛惜夫妻關係的失和,痛罵勾引有夫之婦的惡棍,都認為妻子值得丈夫去體貼和關愛,一個粗暴粗魯對待自己妻子的丈夫是不值一文的。儘管在中世紀歐洲社會,尤其是在貴族家庭裡,聯姻常常以財產和政治的考慮為重,但是修道文學和世俗文學在1000年以後逐漸明確地把感情看作是婚姻首要的因素。作為中世紀文化的集大成者,但丁甚至同情因為相戀而被處死的叔嫂保羅和弗蘭切斯卡,意識到弗的婚姻完全是一場政治安排。他在《神曲》裡面不得不把這對戀人放入地獄,但是讓他們在地獄裡面還依然相愛著。的確,在人世間,區分純情和淫亂並不總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啟蒙運動作為新興資產階級的思想文化運動,為了塑造適合自由競爭的個人主義和社會達爾文主義,對中世紀歐洲的社會道德進行了系統的解構、嘲弄和批判,包括歪曲地理解修道文學當中的愛情和婚姻倫理觀念。吉本在《羅馬帝國衰亡史》第37章裡面指責修士們說:“他們嚴肅地拋棄掉當代的一切事務活動和歡樂;不飲酒、不吃肉、不結婚;折磨自己的肉體,損傷自己的感情,盡力過一種痛苦的生活,要以此來換取永恆的幸福。”

而實際的情況是,中世紀西歐修道院的清貧理想,因為教育人們摒棄貪婪,促成了對誠信和財富公益性的重視,使得西方傳統道德在資本主義的嚴重衝擊下,仍然不失為工商業和市場經濟發展的良好文化基礎;修士的守貞理想,因為批判淫亂,影響到了中世紀乃至現代西歐的世俗婚姻,教育人們珍惜夫妻間的心靈溝通和相互忠誠,幫助人們意識到真正的愛情不僅超越物質利益和家族興衰,甚至超越男女間肉身的吸引和誘惑。在這樣的文化和道德氛圍中,赫利希教授所描述的中世紀婚姻關係革命及其肯定和推行的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度,不僅易於被當時的社會所接受,也因為順應人類對美好純真愛情的追求而延續至今,成為全世界範圍內普遍接受的、主流的男女關係模式。

如果現代人厭倦了奢靡的生活風氣,不妨讀一點中世紀修士對愛情和婚姻的議論,也許因此會沉思、羞愧,開始新的生活。

經濟觀察報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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