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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將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7月15日訊(記者 梁丹 林煥新 王家源)今天,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聯合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警察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等六部門發布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也是從國家層面頒布的第一個針對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了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時間表:第一階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第二階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為今後科學規範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實施意見》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實施備案審查制度、開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監管機制等三個方面:

第一,實施備案審查制度,主要對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等3方面情況進行備案,並明確備案審查流程和備案變更流程。

第二,開展排查整改。明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網信、電信、警察、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製訂排查方案,組織對在本省(區、市)申請備案的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排查重點,對備案審查和日常監管重點提出了5個方面的規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確了底線要求。”呂玉剛介紹,在培訓內容方面,要求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在培訓時長方面,要求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在培訓人員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要求落實三項制度,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洩露學生隱私。在規範經營方面,要求在培訓平台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約,降低群眾消費風險。

經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進行查處,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台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序)、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第三,在健全監管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了包括強化綜合治理、建立黑白名單和加強行業自律三方面內容。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台,為各地開展備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明確教育、網信、電信、警察、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的職責分工;通過建立黑白名單實現動態監管,強化社會監督;倡導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提高培訓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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