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葯監局瞄準「中藥傷肝」,已有大動作!

近年來,以葯源性肝損傷為代表的中藥不良反應/事件頻發,為中藥新葯研發、中藥產業健康發展及臨床安全用藥帶來了重大挑戰。

作者 | 子不語

來源 | 醫學界

今後,「中藥傷肝」四字將靠證據說話。

昨日(6月19日),國家葯監局發布《中藥葯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同時發布《中藥葯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據了解,這是我國首個針對藥品全生命周期(臨床前、臨床試驗期間、上市後)的肝損傷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指導檔案。

中藥葯源性肝損傷需從源頭規範

近年來,中藥安全性問題屢屢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中藥傷肝」四字也頻頻觸動大眾的神經。

葯源性肝損傷,亦稱藥物性肝損傷(Drug-induced liver injury,DILI),是指由藥物本身及/或其代謝產物等所導致的肝臟損傷。起草說明指出,葯源性肝損傷是常見的藥物嚴重不良反應之一,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葯源性肝損傷也是國內外藥物研發失敗、增加警示和撤市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在馬兜鈴酸引起公眾熱議之前,已有愈來愈多的醫藥學研究發現,一大類傳統中草藥正在損害國人的肝臟。

《鳳凰周刊》2014年一篇《大陸中草藥肝損害調查》曾報導,一項覆蓋全國16家大型醫院的調查顯示,1200多例藥物性肝損傷病人,中草藥的致病因素佔20.6%。重慶第三軍醫大學新橋醫院的一項研究顯示,中國超過2萬例藥物性肝損傷病人,中草藥是第二大原因。兩項來自北京和安徽醫院的研究認為,中草藥已經成為導致中國重症肝損傷的最主要原因。

根據起草說明,由於中藥物質基礎和作用機制的複雜性、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薄弱、臨床不合理用藥和葯源性肝損傷的特異性診斷指標缺乏等因素導致中藥葯源性肝損傷具有較大的隱匿性,誤診率較高,中藥葯源性肝損傷的預測和防控面臨極大難題。此外,我國的醫藥衛生保障條件存在一定的資源配備不平衡問題,大眾對於中藥的安全性防範意識較為薄弱,藥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建設相對滯後。

為改善此狀況,此前,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發布曾分別發布過《藥物性肝損傷臨床診治指南》、《中草藥相關肝損傷臨床診療指南》,二者均是針對葯源性肝損傷的臨床診斷和治療,目標使用人群主要是臨床醫師。對於新葯研發中的中藥葯源性肝損傷的臨床評價均具有一定局限性。

旨在指導全周期的中藥研發

起草原則指出,此次指導原則針對藥品全生命周期(臨床前、臨床試驗期間、上市後)的肝損傷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用於指導新葯研製和臨床使用過程中有效防控中藥葯源性肝損傷,供中藥研發、生產、醫療和監管機構使用。

今年1月,一篇「為什麼中藥通不過FDA的審查」的文章,將我國目前中藥研發存在的難題拋在眾人眼前。文中提到,「目前中國臨床實踐中的中藥不要說臨床三期了,連臨床一期和二期都難以通過……通過FDA一期和二期臨床試驗的幾個中藥在也在三期臨床面前折羽。」

對此,中國工程院院士張伯禮曾表示,中藥之所以難通過審批,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兩種知識體系需要溝通、交流、融匯;二是美國FDA是世界藥物監管最嚴格,水準最高的機構,而中藥研發、生產、質控、評價水準與他們的要求確有很大差距,中藥目前難以達到其審評技術要求;三是復方中藥研發技術難度更大。

為了進一步增強中藥葯源性肝損傷的因果關係評價的判斷強度和可信度,此次指導原則在原有國內外指南的基礎上,科學評估患者肝損傷與中藥的因果關係,「早期發現、早期乾預、科學防控」,從而達到降低中藥新葯研發的失敗率及臨床使用風險的目的。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CDE)還將圍繞中藥葯源性損害的其他方面,如心臟毒性、生殖毒性和神經毒性等,逐步開展相應臨床技術評價標準的起草工作。

參考文獻:

《中藥葯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06月19日。

《中藥葯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06月19日。

《大陸中草藥肝損害調查》,《鳳凰周刊》2014年第24期。

《為什麼中藥通不過FDA審查張伯禮院士:不是通不過,而是在路上》,《科技日報》,2018年01月18日。

- 完 -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