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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就“監督員”事件約見李亞玲:表示歉意但無法賠償

7月15日上午,在北京國航總部,包括國航副總裁、產品部總經理、宣傳部副部長、法務在內的5位高層約見知名編劇李亞玲,就此前曝出的“國航監督員”事件進一步溝通。

此前,7月13日,李亞玲在微博稱,她在7月12日乘坐國航班機時,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性乘客與同機旅客發生言語衝突。在班機降落後,被該名“國航監督員”舉報的幾位乘客被帶到機場警察局滯留7小時。

隨後,國航回應稱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而據新京報報導,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於7月14日晚表示,自稱是監督員的牛某並不是所謂的監督員,只是普通員工。“因為患有精神疾病,已經很久都不工作了。她有這種疾病,是不能解除勞動合約的。”

李亞玲微博截圖。

就李亞玲微博曝出的“國航‘監督員’報警扣留乘客7小時”一事,李亞玲表示,同情牛某是精神病患者,但不認為牛某應該繼續出現在飛機上做出擾亂機艙秩序和飛行安全的行為。李亞玲認為,7月8日北京飛往成都的班機上,牛某已經有過類似行為,國航此次飛行前已經掌握其存在精神障礙,可能對機艙秩序和飛行安全造成潛在威脅,應該采取一定措施。但在此次飛行中機組人員沒有妥善處置,讓其在兩個小時的飛行過程中擾亂機艙秩序,影響乘客體驗,並在最後對自己進行誣告,國航應該給予賠償。

國航官網曾提到“監督員”相關信息。

國航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警察機關已經對此次事件中的乘客和牛某作出批評和警告,當事人和國航都認同警察機關調查結論。國航認為,牛某作為乘客對飛行過程中其他乘客的不法行為作出監督是正確,但行為方式不恰當,整個事件屬於乘客之間的衝突。在此過程中,機組的處置盡職盡責。國航方面解釋,觸發“飛行黑名單”有嚴格的要求,不經過司法機關判決,國航沒有權利拒絕有精神障礙的患者登機。對於李亞玲乘客不好的乘機體驗,國航表示歉意,但無法賠償。

李亞玲表示,不能認同國航答覆,將會繼續通過合法途徑爭取權益。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吳陽

實習生 李夏爽

編輯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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