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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鎮白酒“免費領”騙局:收取高額“配送費”實為貨款

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近期,消費者廖先生從手機上看到一則免費送“茅台酒”的廣告,在告知地址幾日後,快遞公司果真送酒上門,但索要198元的“配送費”。“白酒免費,配送很貴,這198元究竟是酒錢還是快遞錢?”廖先生不免發出疑問。最終,他在家人勸阻下做了退貨處理。

“免費送酒”現象在網上存在已久,為了解其實情,新京報記者最近按照推送廣告提示,“免費領取”了一箱標稱貴州省懷仁市民族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赤誠名醬1983”53度白酒,同樣被收取198元“配送費”。

活動方工作人員宣稱其產品質量不遜於貴州茅台酒,一箱原售價達數千元,目前是通過“免費送”做宣傳。但民族酒業向新京報記者證實,這款產品是公司低端產品,官方售價即為198元/箱。另經證實,所謂“配送費”實為快遞公司替活動方代收的貨款,“免費送酒”並不免費。律師指出,上述“免費送”行為已涉嫌詐騙。

198元快遞費實為代收貨款

“熱烈慶祝貴州民族酒業周年慶典,為快速佔領市場份額,今天凡是看到公告的酒友,可以免費領取白酒一箱。每人限領一箱,只限今天一天。”近期,一則“免費領取”茅台鎮53度白酒的廣告從新京報記者瀏覽的頁面上彈出。

點擊後的廣告內容顯示,可以“免費領取”的白酒名叫“赤誠名醬1983”,產於“北緯28度的酒都茅台鎮”,“每一瓶均採用核心原漿以酒調酒,以7個輪次、不同香型、不同年齡的陳年窖藏原酒和三年基酒勾調而成,不添加任何物質,是典型的純糧固態發酵原酒勾兌。”

“免費領取”公告。 圖/網頁截圖

在這則廣告頁面的開端、中間、結尾處,各有一個領酒信息填寫表單,如欲申領,消費者需輸入姓名、電話、地址等個人信息。而中間的表單下面,有一行“郵費與物流保價費自理”的文字提示,但並未標明具體費用。

“您通過手機訂了我們赤誠名醬一款酒,我來跟您確認一下地址發貨。”下單次日,新京報記者接到了一通來自貴州遵義的電話。當向其確認酒水是否免費送時,對方表示,“酒水是免費送的,物流收198元。”新京報記者隨即對高昂物流費用提出質疑,對方解釋稱,“這款白酒屬於易碎、貴重物品,所以會收取您一定費用。”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赤誠名醬’不比(貴州)茅台差,上網都能查到”,“原來一瓶售價598元,一箱(6瓶)就是5600元(編注:應為3600元)。現在是酒水淡季,免費送,做個宣傳。”

幾日後,快遞公司人員將一箱“赤誠名醬”送至指定地點。當新京報記者索要198元的運費發票時,該快遞人員稱沒有發票,“錢是我這頭一簽收,發貨人就直接從系統裡扣了,我們就是掙個送件錢,你的快遞費不可能是198元。”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該酒外包裝箱粘貼的快遞單上也寫有“代收金額198”字樣。

快遞送到的“免費領”白酒。 新京報記者 郭鐵 攝

律師稱商家行為涉嫌詐騙

產品包裝信息顯示,“赤誠名醬1983”(53度,500ml)生產方標稱貴州省仁懷市民族酒業有限公司(簡稱“民族酒業”)。經天眼查查詢,該公司與貴州民族酒業(集團)銷售有限公司為兄弟公司,控股股東為貴州民族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民族酒業集團”)。

民族酒業集團官網展示的產品包括“壇子”、“赤誠”、“荷花”、“年代”、“國運”、“茅台”系列等。其中,“赤誠”系列分為“純糧封藏”、“私藏”、“1983”等產品。

民族酒業集團。 圖/官網截圖

“赤誠名醬1983”是否真如前述工作人員所說售價高達數千元一箱?7月17日,新京報記者以商家身份從民族酒業方面了解到,“赤誠名醬1983”屬於該公司的低端產品,目前官方售價為198元/箱,在一類、二類電商都有售賣。銷售渠道既包括電商平台,也會採用其他行銷手段。而“1983”的含義與“原酒”“基酒”年份無關,僅代表民族酒業成立時間。另據民族酒業辦公室人員介紹,目前“赤誠名醬1983”確實有免費送酒的活動。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認為,民族酒業上述免費送酒的行為屬於“掛羊頭賣狗肉”,涉嫌與快遞公司聯手欺騙消費者。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拒付所謂的快遞費,並要求賣方免費送酒,如果賣方不履行承諾就涉嫌詐騙。

7月17日,上述快遞公司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商品費用代收服務在快遞業比較正常。如果發件人涉及網絡詐騙,站點快遞員一般不敢參與,事先知情的可能性很少。

民族酒業相關負責人則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此次“免費贈酒”不是集團行為,“經初步調查,是民族酒業之前一個代理商拿了一批貨說是做推廣,在公司的備案資料是‘物流費、保價費、人工費和包裝材料費’。我們要調查一下是業務員表達得不嚴謹,還是代理商故意這麽說的(編注:指198元是物流費的說法)。”

曾被茅台集團狀告廣告侵權

官網信息顯示,民族酒業前身為1984年成立的民族酒廠,目前在茅台鎮核心產區擁有釀酒基地6個,窖坑600余個,基酒儲存量6萬噸,年產醬香白酒1.5萬噸,“為國內某大型國有酒業集團代工13年,是貴州商業銀行在白酒行業中的戰略合作夥伴”。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酒業“茅台系列”酒分為“紅茅”和“金茅”兩款產品,其中“金茅”包裝正面使用了與貴州茅台旗下飛天茅台有一定相似性的飛天仕女圖。而民族酒業京東官方旗艦店的顯著位置寫著“做茅台鎮第二瓶好酒”,借勢貴州茅台的意思不言而喻。

民族酒業的“金茅”酒。 圖/官網截圖

事實上,民族酒業與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茅台集團”)並非毫無關係。據民族酒業方面證實,其官網所稱代工13年的某大型國有酒企正是茅台集團。而且,民族酒業還與茅台集團存在一定的關聯關係。天眼查顯示,民族酒業持有貴州茅台集團健康產業有限公司5%的股份,民族酒業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楊順勇也在其中擔任董事;而貴州茅台集團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由茅台集團全資子公司貴州茅台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持有51%股權。

相關企業圖譜。 圖/天眼查

不過,雙方同樣存在糾紛。裁判文書網顯示,近兩年,茅台集團先後以知識產權權屬、侵權,侵害商標權為由,3次起訴民族酒業集團。儘管法院一審判決茅台集團敗訴,但民族酒業的“花式行銷”手法也浮出水面。

2017年8月,茅台集團發現民族酒業在某省級電視台播放“茅台鎮原漿酒”電視購物廣告,給出的優惠價是“6瓶/箱,原價2388元/箱,現價199元/箱”。茅台集團訴稱,民族酒業在其生產、銷售的“茅台鎮原漿酒”中將“茅台”字樣突出使用,還在視頻中播放了茅台集團的實物廣告《茅台酒瓶》,因此認為民族酒業構成商標侵權。但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民族酒業上述行為僅是介紹產品產地時的合理使用,因此未構成侵權。

此外,2019年1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民族酒業集團此前持股33%的茅台鎮天地人和釀酒有限公司(2019年7月退出)告上法庭。

新京報記者 郭鐵 攝影 郭鐵

圖片來源 企業官網、天眼查截圖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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