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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落地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每年可節省近9億元

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浙江先行一步!1月16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目前浙江將17種抗癌藥全部納入我省醫保乙類藥品報銷範圍,並首次開展了抗癌藥專項集中採購,預計每年可節約費用近9億元。

近年來,分子靶向等療效確切的抗癌藥陸續上市,引發社會關注和患者用藥期待,但專利、獨家的抗癌藥價格較高,患者費用負擔偏重。去年10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談判抗癌藥品納入醫保乙類範圍,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浙江成為全國首批落地談判結果的省份,截至2018年12月14日,17種抗癌藥全省累計發生藥品費用5266萬元,共計3422名患者享受到政策實惠,推算每年可節約費用5.6億元。

更低的用藥負擔,如何讓患者獲益?目前,浙江省腫瘤醫院已常備此次納入醫保的抗癌藥有13種。「以治療肺癌的靶向藥物『泰瑞莎』為例,過去一盒的價格為51000元並且自費,目前價格15300元並列入醫保報銷的乙類目錄,患者每盒僅需負擔3000元左右,經濟負擔明顯下降。」醫院醫保辦副主任程斌告訴記者,醫院每年有10萬人次腫瘤住院病人,符合17種抗癌藥醫保適應症的患者還是很多的,此次國家談判藥品大幅度降價並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讓許多患者都受益匪淺。

記者了解到,在17種抗癌藥中,9個由大病保險談判藥品轉為醫保報銷藥品,8個由自費葯直接轉為醫保報銷藥品,絕大部分藥品由醫保支付。

除此之外,浙江還首次開展抗癌藥專項集中採購,得標產品平均降幅11.56%,預計每年可節約費用3.1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進一步方便大病患者,浙江省目前已實現異地就醫。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我省開展了寧波、嘉興與上海門診異地就醫的直接結算,試點效果明顯。2019年,這一做法將推廣至11個地市,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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