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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已降醫藥費超75%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2月5日記者從國家醫療保障局獲悉,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後落地執行進展順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國累計報銷人次4.46萬人次,報銷金額2.56億元,醫保報銷後費用負擔降低超過75%。

國家醫保局介紹,《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印發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加緊部署落實,目前各地談判藥品採購、報銷政策落地情況進展順利。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國醫療機構和藥店按談判價格採購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總量約為184萬粒(片/支),採購總金額5.62億元,與談判前價格相比節省採購費用9.18億元,累計報銷人次4.46萬人次,報銷金額2.56億元,醫保報銷後費用負擔降低超過75%。

除2018年新上市的4種藥品(阿扎胞苷、安羅替尼、塞瑞替尼、伊沙佐米)無對比數據外,其余13種藥品採購量約為156萬(粒/片/支),比2017年同時段(61萬粒/片/支)增加155.4%,即國家談判後全國用藥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說明有大量患者得到了有效救治。

全國各省市上報數據顯示,自政策落地以來報銷人次和金額普遍增加,但呈現不平衡的態勢。報銷人次和報銷金額最多的5個省市為浙江、廣東、上海、北京、江蘇,其中浙江省報銷患者達到6700餘人次,報銷金額達到3770餘萬元。以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國產創新藥安羅替尼為例,自政策執行以來已採購21.3萬粒,採購總金額1.035億元,與談判前價格相比節省採購費用8470餘萬元,醫保報銷後患者費用負擔整體降低80.8%。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跟進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督導,切實保障患者得到實惠。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李麗霞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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