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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入侵者正名:法蘭克繼承西羅馬帝國的權力邏輯

你怎麽看日耳曼王國對羅馬帝國的取而代之?

對於統治者而言,攫取權力與合法性闡釋是寶劍的雙刃,缺一不可!自公元476年,末代皇帝羅慕路斯被廢黜,西羅馬帝國的法統就宣告斷絕。眾多以同盟者身份定居在前帝國領地上的日耳曼勢力,便忙建新的權力邏輯,實現統治的正當化。勢力日益壯大的法蘭克人,就面臨這樣棘手的問題。

墨洛溫王朝的神聖血統

早期的墨洛溫王朝 還只有今天法國北部的地盤

公元5世紀的克洛維一世時代,法蘭克人擊敗了羅馬帝國的末代高盧總督西格裡烏斯,並隨即開始稱王。百年後,統治法蘭克的墨洛溫家族已發展為一個具有複雜政治意識形態的王朝。這種意識形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對羅馬傳統的延續。王朝的政府結構,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對高盧-羅馬體制的繼承。

在羅馬的西部皇帝統系斷絕後,墨洛溫諸王仍然對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皇帝表示形式上的尊重和效忠,承認其在名義上的最高權力。因此,他們將獲得東部皇帝授予的職銜,作為自身權力正當性的重要來源。克洛維就接受阿納斯塔西烏斯授予他的執政官稱號,並且身著紫袍、披著披肩、頭戴王冠,騎馬從聖馬丁教堂的前庭入口直到城裡的教堂。他還模仿古羅馬執政者的就任傳統,一路上親手將金銀錢幣贈予路人,並且接受人們對他的奧古斯都稱呼。

仿照羅馬樣式鑄造的 早期法蘭克金幣

希爾佩裡克一世也曾收到東部皇帝提貝裡烏斯贈予的厚禮,那是刻有皇帝名諱與“羅馬人光榮”詞句的金磚,並以此和法蘭克種族的光榮和尊貴聯繫起來。這些都證明了墨洛溫諸王對帝國和羅馬傳統的尊重。

同時,法蘭克人和其他部族一樣,試圖將自己的家族與某些日耳曼神祇聯繫起來。這種日耳曼傳統中的神授王權,多是將神祇的庇佑與整個王室家族相聯繫。帶有神靈庇佑的所謂神秘力量,通過血統在家族內平等的傳遞和繼承。由此形成對外具有封閉性,而對內權利均勻化的血緣集團,並從中挑選出國王。此時的王權並不是個人性質的,而是具有家族性質。所以,非家族血統的國王會被視為權力竊取者。

入駐高盧各地的法蘭克武士

改宗基督教後,墨洛溫諸王同樣地選擇賦予國王某些神秘魅力,以此作為對傳統多神教神祇的替代。例如,他們會將長髮視為其神秘力量的來源。如果有王室成員失去長髮,就和被殺無異。同時,失去長髮也就意味著失去王族身份與繼承王權的能力。所以,家族內部的篡位者,也會強行剪掉政敵的長髮,以便廢黜其權力合法性。

此外,一些吹出來的特意功能,也會被視為權力所有者的超能力體現。包括能使穀物豐產,可以聽懂鳥語、獸言,並且戰無不勝!這種神話個人的宣傳,在很大程度上也適用於文化程度不高而更依賴迷信的普通群眾。

男人的長髮 被墨洛溫家族視為神聖力量的源泉

加洛林人的擦邊球

鼎盛時期的墨洛溫王朝領地

公元7世紀,墨洛溫家族的王權開始衰落,新興的非王室貴族逐漸掌握實權。公元639年,墨洛溫家族最後一位掌握實權的達戈貝爾特一世,成為首位在聖德尼大教堂王室墓地下葬的國王。這也預示一個舊時代的結束和新時代的開始。

依據墨洛溫王朝多子繼承王權的傳統,法蘭克再次分裂為西吉貝爾特三世所領的奧斯特拉西亞和阿基坦,克洛維二世所領的紐斯特裡亞和勃艮第。此後,墨洛溫王權持續衰落,諸王除了空洞稱號外已變得一無所有。整個國王都必須依靠地方勢力維持統治。

軍事民主製在墨洛溫後期已成為了逝去的傳統

公元613年,布拉班特地區的大領主丕平成為奧斯特拉西亞區域的宮廷總管。其宮相稱號的拉丁文直譯是“宮廷內的第一人”。最初還是是墨洛溫王室的日常事務與產業管理者,有權監督其他的王室官吏,必要時可以代表國王處理戰爭、審判及行政事務。

到了公元7世紀初,宮廷總管成為王國政府實際上的首腦,並且代表大貴族家族的利益。隨著墨洛溫王權的衰退,宮廷總管成為實質上的王國元首。作為宮廷總管的丕平,就將女兒貝格嫁與阿努爾夫主教的兒子安塞吉賽。兩個家族的聯合,成為後來加洛林王朝的起點。

12世紀繪製的加洛林家族樹

但因為沒有神聖血統,墨洛溫國王仍然對繼承具有巨大影響,加洛林家族還只能在幕後進行操縱。丕平之子格林莫爾德,試圖讓兒子吉爾德貝爾特過繼給奧斯特拉西亞的墨洛溫國王西吉貝爾特三世,以便日後可以繼承王位。一旦成功,那麽墨洛溫王統的家族封閉性就將遭到打破。

在公元7世紀末,丕平二世開始給自己加上了法蘭克人的公爵和王公頭銜。王公最早是指具有墨洛溫血統的貴族稱號,直到達戈貝爾特一世死後,才開始成為非墨洛溫系的地方貴族頭銜。公爵原本是擁有相當大權力的官吏稱呼,在地方上管轄著被稱為公爵領的行政區域,與宮廷伯爵相比有較大的獨立性。丕平二世所稱的法蘭克公爵頭銜,是在不廢除墨洛溫君主王號的前提下,追求某些次級君主稱號。事已至此,不具有神聖血統的加洛林家族,距離最後的篡權已近在咫尺。

墨洛溫時代的法蘭克士兵形象

終極版君權神授

徹底架空墨洛溫國王的 查理-馬特

丕平二世之後的查理-馬特,沒收了大量教會地產,賜予效忠他的軍士。得到安置的軍士,就和查理-馬特結成契約關係,為其提供兵員。由此,被賜予的地產成為了後來中世紀的采邑起源,而被安置的軍士則成為領主的附庸,也就是騎士階層的源頭。

可查理-馬特的行為,都是在以墨洛溫諸王的名義進行。這促使實際掌握權力者與名義上國王的矛盾進一步激化。於是,在公元737年的提烏德裡克四世死後,查理-馬特就沒有再從墨洛溫家族中選立新王,而是自己以法蘭克宮廷總管和法蘭克公爵與王公名義施行統治。這個局面一直維持到他本人在公元741年去世。加洛林家族從幕後走向台前,徹底取代墨洛溫王朝的條件也基本成熟。

在前線以新式軍隊抵抗穆斯林入侵的查理馬特

為了成功上位而不背負篡位惡名,查理-馬特之後的丕平三世選擇與教會合作,抵消墨洛溫家族還具有的神聖血統因素。他首先依照法蘭克人的傳統,在公元751年11月召開了蘇瓦松要人會議。通過流於形式的日耳曼軍事民主殘余,推選自己為法蘭克人之王。之後在教皇的支持下,依照舊約大衛王的模式讓主教為丕平進行了塗油禮。這樣,新的加洛林君主就有了帶有基督教上帝認可的神聖性。

新興的加洛林王朝,將基督教的“王權神授”原則作為其正當性敘述的主要依據,並為中世紀乃至近代的各國君主確立了唯一模版。這方面的重大影響,絲毫不亞於騎士采邑制度的制定與推廣,對後來1000多年的歷史都有著決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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