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女兒被同學打到眼角,家長持刀衝進學校,殺死了女兒的同班同學。2018年9月21日,這起發生在溫州瑞安市的惡性案件令人心痛。
2019年3月1日下午15時,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建廈持刀故意殺人,致一名兒童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此前的庭審中,林建廈是否負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是庭審的焦點。
經法院審理認定,林建廈在作案期間屬於精神分裂症緩解期,對其行為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負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被告人林建廈在校園內殺人,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雖能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故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林建廈依法承擔附帶民事訴訟小葉父母的民事賠償請求三十萬元。
在開庭宣判前,小葉的親人和鄰居們都提早來到法庭,白發蒼蒼的祖父母、消瘦滄桑的父母,還有姑姑們強忍悲痛,近二百人神色嚴肅靜默,想要親耳聽到最後的判決。
今天已經是小葉離世的第161天,他的屍體還放在殯儀館裡,小葉的父親說,他一定要拿到判決書,才能讓兒子入土為安,告慰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