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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清低端產能” 私募基金強監管時代來了

華夏時報網

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石省昌 劉春燕 實習生 胡慧民 北京報導

私募基金正在迎來更加嚴厲的監管。

3月2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的決定》,同時發布《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異常經營情形下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公告》。中基協稱,此舉旨在維護私募基金行業秩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

實際上,自2014年2月7日中基協正式開始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產品備案以來,私募基金不斷規範,發展迅猛,已經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資本市場融資能力,增強資本市場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功能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四年來,以私募基金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日增,私募基金跑路的案例也不斷出現。

2017年11月29日,國民技術(300077.SZ)發布公告稱,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國民投資與北京旗隆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從2015年起總計投資額達5億元,但合作的私募基金前海旗隆、北京旗隆相關負責人已經失聯,錢款也不知所蹤。

隨著金融監管的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地方自查大幕開啟

進入2018年,《關於開展2018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成為壓在各地證監局肩上的一大重任。2018年2月,證監會私募部向各地證監局發送《關於開展2018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集團化跨轄區私募機構、管理非標債權的私募機構、其他存在問題風險線索的私募機構”這三類私募機構納入重點檢查對象範圍。

2018年3月1日,監管部門啟動現場檢查,持續至6月15日,一場事關地方私募工作的自查大潮紛紛在多地上演。防範地方私募基金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成為各地私募檢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據公開報導,在陝西證監局啟動的2018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工作中,開展非標類業務、涉及集團化和兼營非私募基金業務、涉嫌異常交易、存在負面輿情和失信記錄成為轄區私募方檢查的重點。據了解,此次檢查針對不同類別私募基金實現精準檢查,還針對轄區私募基金“失聯”、“跑路”等潛在重大風險嚴格無死角式的進行風控布局。

廣東也下發了《關於組織轄區私募基金管理機構開展2018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多家私募機構嚴格自查。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包括陝西、山西、江蘇、江西、上海和廣東等省市證監局宣布開啟私募自查。

實際上,2017年上半年,證監會就曾對私募基金進行專項檢查。證監會表示,此舉旨在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排查金融風險隱患,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規範發展。

證監會專項檢查發現,12家私募機構涉嫌非法集資、挪用基金財產、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利用未公開資訊獲利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83家私募機構存在公開宣傳推介、未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承諾保本保收益、證券類結構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基金財產與管理人固有財產或他人財產混同、費用列支不符合合約約定、基金未託管且未約定糾紛解決機制、未按合約約定進行資訊披露、未按規定備案基金、證券類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無從業資格等違規問題;190家私募機構存在登記備案資訊不準確、更新不及時,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規風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執行,公司人員、財務、制度等缺乏獨立性等不規範問題。

《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注意到,在2017年上半年,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私募機構包括中農高科(北京)科技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交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83家私募機構。

不過,中基協2018年3月27日發布的監管公告顯示,對私募基金將加強行業自律監管,並借助中介機構的力量。

中基協法律部主任鄧寰樂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截至 2018年 2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3097家,如果是單靠中基協去一家一家地整治,包括證券監管一家一家地現場檢查的話,根本不可能。所以還是要根據國外的經驗,借助中介機構的力量,中基協提出了私募基金請律師事務所為其提交法律意見書的要求。“這樣確實對私募基金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我們想在這一次,要發揮律師事務所的作用。”

借助中介力量監管

中基協最新的數據顯示,截至 2018年 2月底,中基協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3097家,已備案私募基金70802隻,管理基金規模12.01兆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員工總人數24.21萬人,其中,已在從業人員系統注冊員工人數20.36萬人。

顯然,如此龐大的群體監管起來並非易事。

中基協3月27日監管公告指出,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要充分發揮律師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作用,吸收精通基金法律服務、執業品質和執業信譽有保障的律師事務所加入協會。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責任追究機制,出具登記法律意見書一年內,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告注銷的,三年內不再接受相關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的登記法律意見書。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的積極性,事後回訪調查發現問題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規和委託協定約定,通知協會撤銷相關法律意見書,中基協不追究相關律師事務所的責任。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貝貝律師認為,這樣的規定無論是對於私募管理人還是律所和律師來說,都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中基協希望律所和律師在私募這個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充分履行律師勤勉盡責的義務,認真做好盡職調查,發現私募中存在的問題,給出中肯的法律意見書。同時,通過這一模式,建立私募與律所、律師之間的市場化博弈機制,充分發揮律師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法律服務作用,進一步引導私募行業規範化發展,提高行業水準,淨化行業空氣。

“這一規定設定了對於律所、律師的追責機制,加強了對未盡職作出調查、未審慎出具法律意見的律所及律師的處罰力度。”王貝貝坦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是中基協自律監察委員會委員,他告訴記者,吸引律師事務所加入監管是好事,但如果律所跟著私募基金一起失信,做錯誤背書,以後該律所不應該再有機會為私募基金出具法律意見書。要發揮律師在行業自律方面的作用,以法律專業人的良知為廣大公眾投資者站好崗。但如果為不法行為背書,最後也得付出失信的代價。

私募基金對於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表示歡迎。銘睿博通投資總監王康認為,自從被譽為“私募元年”的2014年以來,國內私募基金數量迎來了爆發式增長,但是同時也出現了大量的違法違規行為,偏離了私募基金價值投資的本質。從2016年開始,對於私募基金的監管就不斷趨嚴,本次兩個檔案的發布,不僅代表著私募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同時也對私募管理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於規範私募機構運營和促進行業有序發展的決心。

“監管的日趨嚴格,對私募市場來說也是一個‘出清低端產能’的過程。相信在經歷了前一段時間的野蠻生長之後,未來的私募基金將回歸投資本質,整個行業也會進一步走上正軌,接軌成熟的國際金融市場。”王康認為,不合格、不合規的管理機構被清退出場,將使市場資源流向更為規範、成熟的管理機構。老牌的私募機構發展將會更加穩健,同時也會有一批富有活力、表現亮眼的機構脫穎而出。監管體系的進一步規範也有利於降低投資者風險,保障投資者利益,提升投資者對於整個私募行業的信心。

編輯:劉春燕 主編: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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