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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小報才是世界最早的日報雛形

一個生活在宋朝的知識分子,如果他關心時政,他可以每天都市場上買一張報紙,上面通常刊登有最近的政治新聞與社會奇聞。至遲從北宋末開始,汴梁市場上已出現商品化的報紙,《靖康要錄》載:“凌晨有賣朝報者。”這裡的“朝報”應該不是官方出版的邸報,因為邸報是免費發給政府機構的報紙,不會進入市場。報販子叫賣的“朝報”實際上應該是民間雕印與發行的“小報”,隻不過假托“朝報”(機構報)之名而已。

南宋時,臨安城有了專門的報攤,《西湖老人繁勝錄》與《武林舊事》記錄的杭州各類小本買賣中,都有“賣朝報”一項,可見報紙零售已成為一種可以養家糊口的職業,它的背後,肯定又隱藏著一個靠出版報紙營利的行業。

那麽南宋的新聞小報究竟是一種怎麽樣的報紙?一份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的臣僚奏疏透露了比較詳細的資訊:

“近年有所謂‘小報’者,或是朝報未報之事,或是官員陳乞未曾施行之事,先傳於外,固已不可。至有撰造命令,妄傳事端,朝廷之差除,台諫百官之章奏,以無為有,傳播於外。訪聞有一使臣及合門院子,專以探報此等事為生。或得於省院之漏泄,或得於街市之剽聞,又或意見之撰造,日書一紙,以出局之後,省部、寺監、知雜司及進奏官悉皆傳授,坐獲不貲之利,以先得者為功。一以傳十,十以傳百,以至遍達於州郡監司。人情喜新而好奇,皆以小報為先,而以朝報為常,真偽亦不複辨也。”(《宋會要輯稿?刑法》)

研究新聞史的台灣學者朱傳譽先生根據這條史料,推斷出南宋小報具有如下特徵:

一、有人“專以探報此等事為生”,也就是說,已經專業化。

二、“坐獲不貲之利”,可見是商業行為,並且是一種很賺錢的事業。

三、新聞來源“或得之於省院之漏泄,或得於街市之剽聞”,可知範圍很廣,並不限於宮禁,道聽途說也在採訪之列。

四、內容如詔令、差除、台諫百官章奏,多為朝報所未報,因而被稱為“新聞”(友情提示:宋朝人已經用“新聞”一詞來指稱民間小報了)。

五、“人情喜新而好奇,皆以小報為先,而以朝報為常”,可知小報較朝報受人歡迎。

六、“一以傳十,十以傳百,以至遍達於州郡監司”,可見發行之廣。

七、所謂“撰造命令”、“又或意見之撰造”,也就是言論欄,相當於今日報紙的社論。

除了上面朱傳譽先生提出來的這七點,我們還可以根據另外的史料,將南宋小報的特徵補充完整:

八、小報養有一批採訪消息的“報料人”、“記者”,據《朝野類要》載,“有所謂內探、省探、衙探之類,皆衷私小報,率有漏泄之禁,故隱而號之曰‘新聞’。”這裡的“內探”、“省探”、“衙探”都是暗中服務於小報的報料人,他們為小報老闆提供新聞,當然也從小報老闆那裡獲取報酬。

九、小報為定期出版,“日書一紙”投於市場,發行覆蓋面達於州郡,這樣的報紙肯定不是手抄報,而是印刷品。宋代印刷業非常發達,印製小報在技術上完全沒有問題,其實早在北宋熙寧年間,市井中就有人刊印時政新聞賣錢:“竊聞近日有奸妄小人肆毀時政,搖動眾情,傳惑天下,至有矯撰敕文,印賣都市。”(《宋會要輯稿?刑法》)

十、小報為民間所辦,新聞采寫與發行傳播均擺脫了官方控制,一些小報膽大妄為的程度可能超乎我們的想象,如北宋大觀四年(1110),有小報刊登了一份宋徽宗斥責蔡京的詔書,但這份詔書是小報杜撰出來的,屬於偽詔,放在其他王朝,這無疑是誅九族的大罪,但在北宋末,這起“輒偽撰詔”事件最後卻不了了之。南宋初,又有小報偽造、散布宋高宗的詔書,令高宗非常尷尬,不得不出面澄清。當然宋政府也一再發布法令,企圖“嚴行約束”小報,但總是屢禁不止,從中也可以想見宋政府對於社會的控制力並不嚴厲。

今天的新聞史著作通常將十七世紀才出現的《法蘭克福郵政總局報》或者《新到新聞》、《萊比錫新聞》當成世界上最早的日報。但以南宋小報出現的特徵來看,我們完全有理由說,風行於十二世紀的南宋小報才是世界最早的日報,而且其品質跟近代新聞報紙已經相當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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