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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銀行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貸,貸前調查不到位被處罰

作者/《壹財信》火花,發自廣州

2018年8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重慶市提升經濟證券化水準行動計劃(2018—2022 年)》,提出到2022 年年底,重慶市實現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倍增,形成充足的擬上市資源梯隊,證券化率超過全國平均水準的目標。

而試圖開啟“A+H股”模式的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銀行”),則備受關注和重視。但縱觀重慶銀行近幾年的貸款業務,逾期貸款增速明顯,不良貸款率持續走高,而其甚至還曾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貸,信審不嚴謹,暴露出種種風控漏洞。

逾期貸款增速明顯

不良貸款率走高

10月16日,《壹財信》曾在《重慶銀行兩次低價增資擴股,巨額國資或流失》中提到重慶銀行近年來營收淨利增速逐年驟降,持續兩年處於“失血”狀態,還曾兩次低於每股淨資產增資擴股,或導致巨額國資的流失。

而重慶銀行的貸款業務雖然一直以來較為穩定,近幾年資產質量卻持續惡化。

2013-2017年,重慶銀行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分別為886.38億元、1,041.15億元、1,218.16億元、1,467.89億元、1,721.62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7.78%、17.46%、17%、20.5%、17.29%。增速比較穩定。到了2018年中期,重慶銀行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為1,926.38億元。

2015-2017年,重慶銀行的貸款減值準備總額分別為29.53億元、42.32億元、50.45億元,2016-2017年分別同比增長43.3%、19.22%。到了2018年中期,重慶銀行的貸款減值準備總額為55.14 億元。

而據德勤出具的《2017年上市銀行年報業績回顧展望》,2017年上市銀行的貸款減值損失增速降至7.52%,而重慶銀行的19.22%與之相比,明顯高出上市銀行一般水準一大截,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重慶銀行資產質量的惡化情況。

貸款質量既是銀行經營績效的重要指標,也是銀行體系健康程度的“晴雨表”。

從逾期貸款情況來看,2013-2017年,重慶銀行逾期貸款總額分別為4.45億元、14.8億元、35.03億元、55.91億元、80.79億元,分別同比增長50.05%、232.51%、136.75%、59.59%、44.5%;同期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分別為2.94 億元、6.44億元、15.92億元、22.8億元、38.2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2.74%、118.75%、147.27%、43.23%、67.59%。到了2018年中期,重慶銀行的逾期貸款總額為59.74億元,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為22億元。

高居不下的逾期貸款無疑是直接導致重慶銀行不良貸款餘額上升的重要因素。

2013-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重慶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分別為3.55億元、7.32億元、12.1億元、14.42億元、24億元、21.6億元,2013-2017年分別同比增長38.44%、106.42%、65.35%、19.18%、66.41%。同期重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0.39%、0.69%、0.97%、0.96%、1.35%,持續走高。

顯而易見,近5年來重慶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增速明顯,2014年高達106.42%,總體上仍保持較高水準,但這項數據在全國城市商業銀行裡卻有所放緩。

據銀監會數據,2015-2017年,我國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分別同比增長41.87%、23.5%、21.7%,明顯低於重慶銀行。而重慶銀行曾在處理不良貸款時碰觸“紅線”。

據川銀監罰字[2017]18 號文件,2017 年4 月14 日,重慶銀行成都分行因虛假轉讓債權,違規處置不良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銀監會四川監管局處以30萬元的罰款。

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貸

貸前調查不到位被處罰

近幾年,重慶銀行的逾期貸款和不良貸款的上漲並不是毫無理由,從重慶銀行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貸,就能一窺重慶銀行在公司管理和信審質量上的問題。

據(2016)年(重銀涪陵支貸)字第0610號文件,2016年7月21日,重慶銀行涪陵支行與重慶翔澤船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澤公司”)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合約,約定翔澤公司向重慶銀行申請貸款228萬元,貸款期限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而翔澤公司並未如約歸還。

據(2017)鄂72民初1777號文件,2018年5月10日,武漢海事法院就上述合約產生的糾紛,判決翔澤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重慶銀行涪陵支行償還貸款本金228萬元、正常利息12.34萬元以及罰息、複利。

而這個翔澤公司其實是一個有“前科”的公司,曾因為沒有按照承諾支付加油款而被告上法庭。

據(2016)鄂72財保202號文件,2016年4月14日,翔澤公司因未按照承諾支付加油款,被武漢海事法院裁定凍結所有的“江運805”輪所有權,或凍結其在有關金融機構的存款人民幣90萬元。

而重慶銀行與翔澤公司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合約的時間為2016年7月21日,上述裁定書的發布日期為2016年5月13日,重慶銀行卻沒有及時對翔澤公司作出審查,向其放貸,而此或也助長了翔澤公司的“氣焰”。

據最高人民法院數據,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翔澤公司多達7條被執行記錄。

歷史上,重慶銀行在貸前調查上的松懈其實一直以來都是有跡可循,重慶銀行有兩次因為貸前調查的問題被懲罰。

據渝銀監發[2015]164 號文件,2015 年9 月30 日,重慶銀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及化解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不規範;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部分服務收費質價不符;部分服務有“浮利分費”行為,被重慶銀監局合計處以170萬元的罰款。

據萬州銀監罰決字[2017]1 號文件,2017年6月21日,重慶銀行梁平支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超過借款人實際需求發放貸款、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貸款資金未按合約約定使用,被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萬州監管分局處以20 萬元的罰款。

這種貸款給有“前科”的公司的做法,將成為重慶銀行在信審風控上的汙點,也增加了其經營風險,又如何令投資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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