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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宗在位時讓明朝失去對安南、交趾的控制

在明仁宗朱高熾在位期間,他滿足於讓精乾的軍事將領守衛北方諸前哨以防蒙古人的入侵,和繼續保持與中亞和南洋各國的納貢關係。但他主要關心的是安南,雖然安南已被合並了幾年,但仍沒有平定。他渴望和平,提出一有可能就承認黎利的政權;但因為這樣做時機不成熟,他就繼續執行其父朱棣誘降黎利的政策。

“交趾”首次成為中原政權正式行政區名標誌著越南的歷史也進入“郡縣時期”(前111年至939年,越南稱“北屬時期”)。中原文化在這一時期源源輸入越南,越南封建時代的正史《大越史記全書》坦率地承認,“我國通詩書,習禮樂,為文獻之邦,自士王始”,其中的“士王”即是漢末三國時期的交州太守、祖籍山東計程車燮。

但與漢文化在越南牢固扎根的局面不同,中原政權對交趾三郡的統治始終未能鞏固。中原王朝派遣到那裡的官吏,多是帶罪的貶官,良莠不齊。如士燮之屬,實在是鳳毛麟角。三國時期吳國接管這片土地,但仍屬吳邊疆之地。

建文二年(1400年),外戚胡季犛篡陳自立,建立胡朝,改國號為“大虞”。篡陳事體傳到明朝,永樂二年(1404年)明成祖決定“興滅繼絕”。“頃因胡政之煩苛,致使人心之怨叛”,永樂五年(1407年),明軍順利俘獲胡季犛,將安南之地重置為交趾布政使司(省)。

明宣宗即位後,一方面已有放棄安南之意,另一方面也派兵援救安南,意圖在取得軍事勝利的條件下體面撤軍。結果也無法如願,“兩路救兵,既不旋踵而俱敗;各城窮寇(指明軍),亦相解甲以出降”,宣德三年(1428年)終於被迫放棄安南,承認黎利重建“大越”。黎利的謀士阮廌遂寫作名篇《平吳大誥》,以彰其功。這篇一千五百字的雄文開篇就是“惟我大越之國,實為文獻之邦。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風俗亦異。自趙、丁、李、陳之肇造我國,與漢、唐、宋、元而各帝一方”,可以說是把越南統治者南北朝的心態刻畫得淋漓盡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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