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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和親為何不讓皇帝皇子娶大汗的女兒呢?

清代滿洲統治者把蒙古部族作為政治合作夥伴,長期保持通婚。特別是在建國之初,這種拉攏力度更大。妃子每朝都有。皇子、宗室王爺也有娶蒙古王公之女的,公主郡主嫁給蒙古貴族的也很多,並生兒育女,再承襲爵位。這就是所謂滿蒙一家。

應用於古代國家之中即意為中原王朝與周邊少數民族部落和睦相親互不侵擾;中原王朝的統治者與周邊少數民族的首領之間為了達到各種各樣的目的而達成的一種政治上的聯姻。而大多數時間這種“和親”都是中原王朝統治者為了保證周邊少數民族不再犯邊騷擾而進行的聯姻。

在他們的心裡,我大漢朝就是富庶的、文明的天朝大國,大漢朝更是認為他們是蠻荒部族。與之通婚,是把我們的公主下嫁,他們不但得到了公主,還得到豐厚的陪嫁,包括文化。我們的公主下嫁單於,所以叫賜婚,他們就是在享受我們的賞賜。我們的王孫公子,天皇貴胄是不願意娶他們落後,沒有文化的部族的女子為妻。當然我們的公主也不願遠嫁蠻荒之地,但為了求邊關的短暫安寧,她們只能成為犧牲品!

滿清時代與蒙古聯姻,又與“和親”所不同。清朝向來都與蒙古聯姻結盟,有公主嫁出去,也將大量蒙古貴族娶過來,比如清朝很多皇后妃嬪都是蒙古貴族。而清朝嫁去蒙古的公主,大多都是不能懷孕的“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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