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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琢磨套內使用面積與全裝修:太難為設計師了

住建部的《住宅項目規範》正在征求意見。裡面有兩點:一是“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二是“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

這兩天業內為此紛紛攘攘。觀點基本上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換湯不換藥,因為總價不變;二是由於單價的大幅飆高或會造成樓市的恐慌性搶購。

但有一個問題卻很少關注:這樣的規範,能實施不?

為什麽這麽說?

《住宅項目規範》(征求意見稿)說: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什麽是“套內使用面積”?

很多媒體自媒體都說,重慶已經實施了17年。

不對。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建案銷售應當同時公布套內建築面積及其價格、建築面積及其價格,並載入建案買賣合約。

看到沒?重慶說的是“套內建築面積”,住建部談的是“套內使用面積”。

兩者有什麽區別?

住宅建築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 + 公設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 = 套內使用面積 + 套內管道和牆體面積

很多人都忽視了牆體面積。實際上它是很佔地的。比如一間3米×4米的臥室,室內要隔兩面牆。如果牆寬20厘米,計算起來牆體就會佔1.4平方米左右的面積。

管道面積是很難很難減少的。要想擴大使用面積,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努力減少牆體:

第一、廚房採用開放式,無需砌牆。

第二、衛生間數量要少、面積要小,用磨砂玻璃圍起來就行。

第三、客廳直通陽台,滅掉隔牆。

第四、房間越少越好,沒有更好。

——直白地說,大開間最爽。

還真別說,如果是毛坯交房,這樣的設計思路是很新鮮的。交房之後由業主自行隔牆隔房,皆大歡喜。

但《住宅項目規範》(意見稿)同時指出“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

得,大開間裝修之後讓業主再砸開重新砌牆圍房間??

所以說,這份征求意見的規範要使勁兒反覆再反覆折騰設計師了。

如果是充滿競爭的市場,買方是上帝。但中國的樓市,稍有風吹草動就會震三震,指望開發商們很貼心地為購房人考慮?

順得哥情失嫂意。滿足了用戶需求,使用面積就很難増加。増加不了使用面積就只能提高房價——於是兜來兜去,最後又回到了漲價的原點。

幾乎可以肯定:如果真是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和全裝修交房,不是住戶因為戶型奇葩而憤怒,就是因為使用面積沒法増加而房價大漲。

也許,重慶模式的“套內建築面積”是一個可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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