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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資金危機:被掏走24億,一次訴訟又牽出4億匯票隱情

記者 | 李章洪

編輯| 曾福斌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冠福”,002102.SZ)實際控制人違規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義對外借款、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事件有了新劇情。

近日,有接近ST冠福內部知情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稱,恆豐銀行泉州分行訴ST冠福票據付款請求權案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下稱泉州中院)後,ST冠福才知道實際控制人違規出具了六張空白紙質商業承兌匯票。該商業承兌匯票開的出票人和承兌人均是ST冠福,開戶行為恆豐銀行泉州分行,收款人則對應6家由ST冠福實際控制人控制或關聯的企業。

上述知情人士稱,ST冠福已向央行寄出了對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的舉報材料。舉報其行為涉嫌違反央行《關於規範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銀發[2016]224號文)的明確要求——紙票隻接受最高面額100萬。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辦法》及《票據法》有關規定,未對出質的票據調查基礎關係。不過,ST冠福董秘黃華倫對界面新聞表示沒有此事。

對於實控人出具的商業承兌匯票是否是空白的,界面新聞記者多次聯繫林氏家族方面的人士未果。恆豐銀行泉州分行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其所在的是櫃台業務部門,不了解相關情況,且由於內控要求不便接受採訪。該工作人員提供了泉州分行辦公室的聯繫方式。界面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無人接聽。

ST冠福實際控制人為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四人(林氏家族),合計持股19.78%。

自2018年9月曝出控股股東私自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義對外借款、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之後,ST冠福惹上多起官司。半年內,這家公司不但被戴上風險警示帽,流動資金受到影響,股價亦遭遇連日下跌。

一次訴訟牽出4億匯票隱情

2018年11月,因金融借款合約糾紛,恆豐銀行泉州分行向泉州中院起訴了包括ST冠福在內的8家企業和多名自然人。

除ST冠福外,其余7家被訴企業分別為:德化縣日臻陶瓷工藝有限公司(下稱日臻陶瓷),德化縣金匯通紙藝包裝有限公司(下稱金匯通),福建冠福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冠福實業),德化縣科盛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下稱科盛機械),福建省聯森投資有限責任有限公司(下稱聯森投資),福建省德化縣旭晟瓷業有限公司(下稱旭晟瓷業)、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等。企查查資訊顯示,這7家企業多為ST冠福實控人林氏家族實控控制或關聯的企業。

ST冠福實控人成員、法定代表人林文智曾以上市公司名義向上述被訴企業中的前6家分別開具了1張商業承兌匯票,然後將票據作為增信措施質押給了恆豐銀行泉州分行。ST冠福11月披露的檔案顯示,恆豐銀行向法院請求對其中4張票據權利兌現後的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同時要求ST冠福立即履行質押票據項下的付款義務。

據了解,在2016年12月-2017年6月期間,6家企業分別向恆豐銀行泉州分行借款,並辦理了不動產抵押、保證人連帶責任擔保等擔保措施。2018年1月,恆豐銀行泉州分行要求6家企業提供增信措施。林氏家族為了滿足銀行要求,在未告知上市公司的情況下,由ST冠福法定代表人、時任總經理林文智私自在6張紙票上加蓋公章、法人章,未填寫票面內容交付恆豐銀行。

上述六張商業承兌匯票之一

界面新聞記者獲取的票據影印檔案顯示,上述6張匯票的出票日期為2018年1月12日,出票人、承兌人均為ST冠福,實際金額共計4億元。其中,以日臻陶瓷、冠福實業、科盛機械、聯森投資等4家企業為收款人的票據金額均為7000萬元,以金匯通、旭晟瓷業等2家企業為收款人的票據金額為6000萬元。

6張票據的到期日為2018年7月12日。但直到10月15日,恆豐銀行泉州分行才通過發律師函的方式向ST冠福郵寄提示付款函。

上述知情人士稱,ST冠福認為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的行為,違反了央行2016年下發的《關於規範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關於規範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顯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商業銀行等機構原則上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

此外,ST冠福還認為,恆豐銀行泉州分行沒有對出質的票據調查基礎關係,明知6家企業與上市公司沒有合法的貿易關係或債權債務關係,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辦法》及《票據法》中的相關規定。

12月20日,恆豐銀行泉州分行起訴ST冠福等七家企業的案件在泉州中院開庭。在庭審中,恆豐銀行泉州分行表示,票據資訊是由ST冠福填寫,其拿到的票據是完整的票據。目前,該案件尚未正式宣判。

對此,北京市天嶽律師事務所律師聶成濤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如果匯票上的公章是真的,上市公司應該承擔責任。控股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開具票據,是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前述知情人士也透露,判決結果可能對上市公司不利。

實控人違規“掏空”24億

ST冠福於2006年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前身為冠福家用,原本的主要業務是生產陶瓷家用品。近年來,在持續並購後,ST冠福的主要業務已涉及醫藥中間體、維生素E的研發生產銷售、塑貿電商、投資性房地產租賃經營、黃金采礦等。

橫向擴張也帶來了業績的大漲。在完成對塑料原料供應鏈電商平台“塑米城”的並購之後,ST冠福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97.36億元,同比增長9.97倍。2018年前三季度,ST冠福實現營業收入107.38億元,同比增長71.78%;實現淨利潤3.93億元,同比增長達176.05%。

不過,ST冠福的資金情況並不樂觀。財報顯示,截至9月30日,ST冠福的流動資產為28.28億元,流動負債22.93億元,流動資產/流動負債達70.96%。隨著實控人違規事件的持續發酵,越來越多的資訊顯示,ST冠福實際財務狀況或將更加糟糕。

9月13日,在深交所的問詢下,ST冠福披露了控股股東存在的違規行為。

ST冠福稱,公司控股股東林氏家族因其控制的企業或關聯企業自身資金緊張,為了經營資金周轉需要,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義對外借款、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但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決策程式。

據ST冠福披露的核查結果,林氏家族通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開具的仍由第三方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累計金額為13億元,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4%;對外擔保餘額3.81億元,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13%;對外借款結餘總額5.34億元(不含利息),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9.99%。此外,林氏家族還以上市公司名義提供“債權確認”、“應收账款轉讓確認”,共計1.49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80%。上述各項累計金額達23.66億元,比ST冠福在三季報中披露的流動負債多出近一倍。

ST冠福未經內部審批決策程式對外擔保、借款、開具商業票據的違規行為不但讓ST冠福股票在10月被深交所實施其它風險警示,也讓上市公司收到了證監會福建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ST冠福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義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的企業、關聯企業及關係密切的企業提供擔保,違反了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規定。

此外,因未在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13億元商業承兌匯票及5.34億元借款形成的負債及相應資產,ST冠福亦違反了《資訊披露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由此,ST冠福及林氏家族4人被證監會福建監管局采取了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在違規行為被披露後,林文昌和林文智相繼辭去了上市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而ST冠福則遭多方起訴,相繼開始收到來自上海、江蘇、福建等地法院的傳票,公司及公司大量銀行账戶也遭凍結。

公告顯示,截至12月25日,ST冠福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被申請凍結的銀行账戶共11個,其中2個基本存款账戶、1個募集資金專項账戶、8個一般結算账戶。被申請凍結金額為4.3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1%,實際被凍結金額為400.51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08%。此外,ST冠福持有的5家子公司的股權亦遭到凍結。

ST冠福在公告中稱,被凍結的銀行账戶的金額較小,暫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運行、經營管理造成實質性影響。因法院尚未判決,暫時無法預計引發股權凍結的相關訴訟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公司被凍結的子公司股權暫無被司法拍賣的風險,暫不會導致公司對上述子公司股權的所有權發生變更。

控股股東違規事發後,ST冠福決定成立一個“專項工作小組”,作為新老董事長、總經理銜接期間的臨時專門機構,協助公司董事會處理和協調公司遇到的突發事項、糾紛及訴訟等相關的問題。該小組由ST冠福第二大股東陳烈權擔任組長。

雖然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暫未受到影響,但陳烈權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真正造成的影響是公司被ST以後,資金到期要還款,被銀行抽貸,對流動資金形成了很大的障礙。

“ST冠福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不得不暫停所有建設項目,削減支出來維持公司正常運行。ST冠福2017年並購的‘塑米城’亦受到了影響。作為電商平台的‘塑米城’本身就是資金推動型的企業,但上市公司被ST以後,‘塑米城’遭到了銀行抽貸,非常困難。‘塑米城’現任管理層、原股東鄧海雄等人不得不通過處置個人名下資產等方式,來維持正常運行。”陳烈權說。

針對ST冠福當前的狀況,上述小組擬定了包括處置變現未實現盈利的資產(金礦資產、上海園區)、對能特科技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應對方案。籌集到的資金將主要用於能特科技新項目投資建設、塑米資訊供應鏈金融業務開展、應對控股股東違規行為可能帶來的債務等。

未來,隨著訴訟案件的不斷開庭,ST冠福恐怕還將面臨更大的資金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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